第三節 經濟改革時期中國經濟周期波動的測定及其特征(1 / 3)

一、1978年以來中國經濟周期波動的測定――增長周期法

前文采用增長率周期法,對1953年以來中國經濟周期波動進行了分析。可以看出,按照增長率周期法,1978年以來中國經濟周期波動基本可以劃分為五個周期。1978年以來的中國經濟增長進入轉軌時期,為驗證上述劃分的正確性並將增長周期法應用於實證研究,以下將采用增長周期法對1978年以來中國經濟周期波動進行分析。

采用增長周期法(剩餘法),以1978―2005年我國國內生產總值(GDP)指數(按可比價格計算,以1978年為100)的時間序列為對象,測定經濟改革時期我國經濟周期波動率,所采用的時間序列模型為加法模型。

測定的具體步驟如下:

第一步:搜集使用年度數據,該時間序列不需要進行季節性調整。

第二步:消除長期趨勢。

由於GDP的長期趨勢是隨著每一時間單位的推移,

其數值按固定比率變動。因此,可以設想它的變化遵循指數趨勢的變化規律。GDP的指數趨勢公式為:Yabt式中以Y表示GDP增長趨勢,a為常數,b為Y的斜率,t為年份序號。上式反映了GDP指數的長期增長趨勢,其對數形式為:InYIna+tInb。該式中t是自變量,因此可用最小二乘估計擬合,首先求得Ina、Inb,然後再求得,最後求得。根據中國1978―2005年GDP數值計算得出GDP指數,再利用SAS Program進行指數擬合,得出擬合方程:In(Y)-2.57497953+0.09181554663*t(t78,79……,105)(4.1)

(――28.946)(94.805)R20.9971 DW0.4005

在式(4.1)中,In(Y)為GDP指數的長期增長趨勢對數估計值,方程式下方括號內的數值為T檢驗值;R2為可決係數,DW為檢驗。式(4.1)的指數形式:e-2.57497953+0.09181554663t,t78,79……,105(4.2)

式(4.2)所表示的曲線為GDP的平均增長曲線,從該式可知我國在1978年以後GDP的平均增長率為9.2%。

第三步:求R從求得的波動率和波動率曲線上可以看出,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波動經曆了四個周期,目前正處於第5個周期中。波動幅度逐漸在變小,波動位勢逐漸提高,周期長度逐漸拉長。

二、經濟改革時期中國經濟波動的特征分析

1953―2005年中國經濟周期波動的軌跡與發展演變,以1977年為界,可分為1953―1976年和1977―2005年兩大階段。每一階段的經濟周期波動都反映出那一時期的波動特征,1977―2005年即經濟改革時期我國經濟波動的特征相比於改革開放前有明顯的變化。

(一)改革開放前中國經濟周期波動的特性

總的說來,改革開放前中國經濟表現為大起大落式的周期波動。在1953―2005年的53年中,最高年經濟增長率(21.3%)和最低年經濟增長率(-27.3%)均出現在改革開放前,分別出現在第2輪周期的1958年和1961年。次高年經濟增長率(19.4%)和次低年經濟增長率(-5.7%)也分別出現在第4輪和第5輪周期的1970年和1967年。大幅度的波動,對中國經濟的增長效率造成了不利影響,對中國經濟發展造成了危害,也反映了當時中國社會經濟運行的真實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