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1)(1 / 3)

假消息害苦了我

股市消息龐雜,出幾條假消息不足為奇,但利用新聞媒體公開傳播虛假信息,卻也夠聳人聽聞了。

這便是8年前的“蘇三山”假收購案。據認為,那是中國第一起利用新聞傳媒進行證券欺詐的事件,使股民兩天內損失2000萬元。

長沙股民小劉就是這其中的一名受騙上當者。

1993年11月7日,星期天,小劉帶著新婚的妻子準備到長沙市的烈士公園去玩,在公共汽車站牌下等車時,發現附近有一個報攤,在非常醒目的位置擺著海南省證券委員會指定刊登披露證券信息的海南《特區證券報》,頭版頭條披露了一個驚人的消息:廣西北海正大置業公司正準備收購在深圳上市的江蘇昆山三山實業公司,並且聲稱已持有超過中國證監會要求公告的數字——5%。該報為此消息精心製作的標題是——繼“寶延事件”後證券界出又一新聞:北海正大置業致函本報向社會公告收購“蘇三山”股票。

小劉雖然才入市半年多,但作為一名財經學院畢業的高材生,他深知此消息意味著什麼。況且他又是目睹了兩個月前寶安收購延中風潮的股民,不禁眼睛一亮,認為“延中”風潮可能在深圳重演。當時僅9元多的延中股票因為寶安集團公開收購,結果僅一個月時間便飆漲到42元,上漲了4倍多。現在“蘇三山”又有被收購的消息,不漲4倍也有兩三倍。於是,小劉連忙跟妻子商量,今天取消到公園遊玩的活動,馬上籌集資金準備明天去買“蘇三山”。新婚不久的小劉本身的積蓄不多,他便動員妻子一道向雙方家庭籌措,嶽父一張隻差一個月就到期的定期存單也被他提前取了出來,這樣七拚八湊地籌集了8萬多元。這在當時顯然也不是一個小數目了,因此家裏人頗不放心,反複提醒小劉:這消息準確嗎?“蘇三山”真的能被收購嗎?尤其是小劉的一位在金融部門工作的老同學得知此事後,對小劉分析說,“蘇三山”總股本為1億多股,其中5000多萬股是不能上市流通的法人股,而在深圳上市流通的個人股隻有5000萬股。換句話說,即使哪位財大氣粗者在深市把“蘇三山”的流通股(個人股)全部吃掉,也隻能控製總股本的49%多一點,控股不超過50%,收購從何談起?還有北海正大置業公司甚至沒有發表收購公告之資格。該公司僅持有“蘇三山”250多萬股,占流通股為5%左右,而遠未達到《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第47條規定要求報告的持股數額:“上市公司發行在外普通股的5%(就國內上市公司而言為總股本的5%)”——以“蘇三山”為例應持有總股本505萬股,方可報告。

然而,滬市炒作“延中”的巨額利潤,使小劉失去了應有的理智。管他呢!收購也罷,參股、控股也罷,先借此“收購題材熱”撈他一把再說。寶安集團收購延中股票也沒有成功,並且證監會也查出其中有許多違規行為,但延中暴漲了卻是鐵的事實。因此,小劉打定主意,明天一開盤即全線介入“蘇三山”。

不出小劉所料,1993年11月8日(星期一)一開盤,強大的買盤便把“蘇三山”的股價由開盤的8.30元節節上推,到下午收市時竟漲到11.4元,漲幅達40%,成交量和換手率分別為2100萬股和41%,創下深圳股市的兩項紀錄。小劉以9.1元和9.8元的價格買進了“蘇三山”近8600股。買到手裏便賺了1萬多元,小劉不禁為自己的果斷決策得意不已。他堅信,按“延中”4倍的漲幅,“蘇三山”漲兩三倍是沒有問題的。這樣,他的8元資金便可以賺十五六萬元。正好他現在結婚後單位隻分了一間十來個平方米的房間,連做飯都沒有地方,有了這十五六萬元去買套商品房,那多過癮!

小劉正為自己眼光敏銳、決策果斷而沾沾自喜,誰知風雲突變,當天下午收市後,小劉從收音機裏得知深圳證券交易所舉行了新聞發布會,會上發表聲明,斷然否認曾收到廣西北海正大置業公司收購“蘇三山”的報告,並忠告股民投資慎重。據悉,深圳證券交易所與登記公司聯係取出“蘇三山”前100名股東排名表,發現其中並無與來信所署公司或名稱相似的機構。尤為重要的是,在這前100名股東名單中,沒有一名持股超過“蘇三山”總股本5%。因此,深交所認為,不排除存在欺詐行為。這無異於給小劉當頭澆了一盆冷水。

第二天,全國各新聞傳媒刊播深交所聲明後,“蘇三山”股價立即出現劇烈震蕩。開盤後,上了當的股民爭相“逃命”,短短5分鍾,“蘇三山”股價從11.25元直線瀉落到8.60元。一夜之間小劉損失了近1萬元,急得臉色發白,不知如何是好。看著股價下滑,小劉割肉不心甘,持倉又每天在虧損,小劉本來指望炒一輪“蘇三山”,以賺一套好房子的,沒想到被假消息害了,錢沒賺到,反而虧掉了親戚的血汗錢,一種失敗感直襲心頭,使他吃不安,睡不寧。尤其讓小劉緊張的是,他不知道“蘇三山”還有多少下跌空間,無奈之中,他隻好忍痛割肉,損失了兩萬多元。

後來,小劉從報上得知,經證監會調查,所謂“北海正大置業公司”收購“蘇三山”股票事件,完全是一場騙局。行騙者是湖南省某縣物質局幹部。他於1993年5月動用公款在深圳某證券公司營業部以個人名義開戶從事股票交易,並於10月7日、8日分別以9.85元和9.60元買進“蘇三山”股票15萬股。其後,他匿名向深交所陳述“收購”意向,向新聞媒體傳送虛假消息,並於11月8日下午以11.40元拋售“蘇三山”股票9500股。

至此,“蘇三山”假收購案水落石出,行騙者被公安部門依法審查,未經核實即刊登虛假信息的《特區證券報》有關人員受到處分,但是,深市股民卻為此無端損失了2000萬元,本來就經濟不寬裕的小劉損失了兩萬多元,這卻是誰也無法彌補的。

點評

編造並傳播影響證券交易的虛假信息,誤導股民,擾亂市場,是一種典型的違法行為。《證券法》第72條規定:禁止國家工作人員、新聞傳播媒介從業人員和有關人員編造並傳播虛假信息,嚴重影響證券交易;禁止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社會中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等在證券交易活動中作出虛假陳述或者信息誤導。第188條規定:編造並且傳播影響證券交易的虛假信息,擾亂證券交易市場的,處以3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刑法》第181條也製定了“編造並傳播虛假信息罪”,規定:編造並傳播影響證券交易的虛假信息,擾亂證券交易市場,造成嚴重後果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單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金;單位犯該罪的,對單位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編造並傳播虛假信息,已成為破壞市場秩序、誤導股民操作的一個重要因素。許多股民就是因為誤信虛假信息而操作失誤,蒙受損失的。因此,嚴懲編造並傳播虛假信息者,已成為市場內外的共同呼聲。但是,我們也應該看到,不管我們怎樣嚴格管理,怎麼嚴厲打擊,都不可能完全杜絕假消息的存在。這就需要我們增強防範意識,提高辨別能力。美國證券市場算是管理比較規範的市場,前不久照樣爆出了一起信息欺詐的醜聞。道格拉斯·科爾特是華盛頓名校喬治城大學法學院三年級的學生,他夥同身為某市議員的母親和三名法學院的同學,製造了一起網上騙局,獲利超過4萬美元,最後被聯邦調查局偵破。他們利用網上信息的傳送迅疾和難辨真假,惡意操控股市,把股價炒高,從中獲利後隨即逃之天天。據美國證監會對科爾特的指控,他們一般先尋找一隻容易下手的股票,條件是交易量小、鮮為人知而且價位低,而後散布假消息進行炒作。科爾特相中的就是這樣一隻股票:每股的成交價才約1美元。1999年3月15日,科爾特在上午10點47分開始買進該隻股票,一直持續到下午2點19分,手中累計1.9萬股,逐漸抬高股價。他先在各個股票信息網的留言板上吹捧這隻股票,隨後在自己設立的選股網站上,把該股票列為最佳選股。由於股價一路飆高,到了下午2點45分,就有10萬股成交,半小時之內股價就攀升到當天的最高價10美元。而科爾特早就以每股6.5美元的賣價掛出,所以很快就出手所持股票,獲利超過4萬美元。當天收市時,股價則下跌到每股3.25美元,導致許多投資者被套牢,一周後又跌回1美元的價位。

值得注意的是,這種騙局不會隻在美國發生。互聯網的超國際性使得信息的流動沒有邊界,任何的一條信息都可能在眾人之中迅速流傳。目前,國內有許多網站提供了網上的股票市場即時信息的服務,有些證券公司還開設了網上證券交易係統,股票交易正在日趨“虛擬化”:過去的交易要通過用磚石水泥建築的證券營業部來進行,現在隻要有一台能夠上網的電腦就可以進行買賣了。網絡的高速輸送,使得大多消息能夠在股民中迅速流傳,虛假的謠言也毫不例外。

虛假信息的大量存在,這一方麵是由於許多不法分子利令智昏,見利忘義;另一方麵也在於許多股民不辨真偽,輕信消息,使假消息有其廣闊的市場;而更讓人不可思議的是,有些股民明知是假消息,是謠言,但卻拚死吃河豚,認為消息是假的,股價卻可以通過假消息刺激漲起來。因此,在股市裏,有的人打聽的就是謠言,相信的就是謠言。股市裏就有這樣一句‘‘名言”:“聽到謠言買股票,出了消息賣股票。”有“利好謠言”的股票,不論真假,都會作為“朦朧題材”加以炒作,獲得可觀的差價收益。也有人認為,“謠言”多數是真的,隻不過由於股市的信息披露不公開、不及時,才由信息靈通的機構大戶來發布的。謠言一經證實,便會因追漲者的趕來,帶來可觀的差價,如“延中”、“申華”的控股消息證實,股價狂漲,“延中”從“寶安”公告前的13元炒到42元,而“申華”由“萬科”公告前的33元最高炒到70元。“申能”國有股1比2轉讓的傳言證實後,股價從15元炒到2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