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改革開放以來黨或政府內部出現利益追求與利益分化在現實生活中,隨著政治權力、經濟權力的不斷“下放”、廣泛分散,使得黨或政府內部形成了大大小小的既得利益集團,他們的主要目標包括:第一,本部門或地區權力最大化,包括審批權、項目批準權、壟斷權和特許權、進出口經營權、幹部提名權、幹部任免權等。第二,本部門或地區收入最大化,包括征稅權或收費權,以政府名義或政府批準名義向所有消費者征收名目繁多的費用(如機場建設費、電話初裝費、手機入網費等);或享受稅收減免權,等於變相增加了本部門或本地區的收益,或各類財政補貼,如虧損補貼、價格補貼和政策性補貼,實際上等於直接獲得財政收入。第三,本部門或地區支出最大化,包括爭奪更多的財政預算,搞大而無當的標誌性工程,老百姓並不受益、向上欺騙的形象工程,這就是為什麼各個部門競相搞各類工程,以期獲得更多的公共支出和更大的公共投資的緣故。這如同從國家金庫中變相劫掠財富的一種形式,但卻是以擴大“公共利益”的名義,被用於小集團。第四,官員個人利益的最大化,其目標包括薪金、職務津貼、公共權利、任免權等,並導致國有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行政化和官僚化,各類機構競相升格升級。
由於改革和發展是不平衡的,既表現為地區間的不平衡,也表現為同一地區內部各部門的不平衡性。他們彼此之間所獲得的實際收入、經濟資源、政治權力以及個人和集團利益也是不平衡的,因而一方麵相互競爭、相互爭奪,另一方麵又相互結盟,官官相護、盤根錯節,千方百計地影響政府決策甚至最高決策,以獲得最高決策者的政治支持。這種情況,往往造成各類政府失效、政策失效和計劃失效。
3.“文化大革命”等錯誤對黨風的破壞
“文化大革命”中那種無法無天、真假不辨、顛倒黑白的惡劣風氣,經過撥亂反正雖然有了根本性的轉變,但其殘餘和影響在一些人的思想中還存在;一些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在執政和改革開放的新情況下,放鬆世界觀改造,把強調經濟建設、重視物質利益同金錢至上、實惠第一等同起來,以致一些人鼓吹“前途前途,有錢就圖,理想理想,有利就想”,產生了“一切向錢看”的思想,有的甚至喪失了理想信念,崇尚資本主義,一旦權到手,便把私利謀,嚴重脫離了群眾。加上黨的工作重點轉移之初,我們對改革開放和市場經濟條件下可能出現的問題估計不足,製度措施沒有及時跟上,管理和監督機製又不健全、不配套,執行紀律也不嚴格,政策界定方麵有漏洞等等,這些因素,都是腐敗現象嚴重存在的主觀原因。
目前腐敗現象嚴重存在,正是上述主客觀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其中,主觀因素是腐敗現象嚴重存在的主要原因。黨的曆史證明,不管客觀情況如何變化、如何複雜,敵人如何凶惡,隻要我們黨本身是健康堅強的,自己不倒下去,任何力量也征服不了我們。因此,在認識目前腐敗現象產生存在的原因時,既要看到其客觀方麵的原因,更應看到主觀原因。那種把目前腐敗現象產生存在的主要原因歸結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歸結於改革開放和市場經濟的觀點,是片麵的、不正確的,既不利於新形勢下進一步加強思想作風建設,更不利於黨的基本路線的貫徹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