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5章 亞裏士多德的幸福原理(1)(2 / 3)

親屬的友愛樣式較多,但都由父愛母愛派生而得。生養者把子女作為自身的一部分,照拂備至,子女們則把雙親當做自己存在的來源。雙親對他們的孩子所知道的更多,被生育的則對他們的生育者所知較少。與被生育者對生育者相比,生育者更依戀被生育者,被生育者是屬於生育者的。而生育者卻不屬於被生育者。雙親對孩子的愛,在時間上也更長些。孩子們一出生就立即得到照顧,孩子感覺到他們的父母則是在一段時間之後。

從以上所說就可以明白,為什麼母親有那麼強烈的愛。生育者把後代當作自身來愛。孩子們愛雙親則是把他們當作自身的來源。兄弟們相互地愛,由於是自然地出於雙親。這種與他們相關的相互同一性,就造成了他們的互愛。由此人們就說血脈相通,骨肉相連等等。也可以在某種意義上說他們是同-的存在,隻不過是處於分散中而已。

對善和尊長的愛表現在後代對祖先和神的愛之中。因為他們恩高德厚,是後代的存在和一出生即得到哺養與教育的原因。這種愛和非親非故的友愛相比,能給予更大的快樂和利益,因為他們的生活有著更多的共同之點。在兄弟的友愛和哥們兒的友愛中,有許多共同的東西。由於兄弟們更為接近,從生下來就相互關心,出於同源,並且在一起長大,受著同樣的教育,所以性格也就相同,經得起長時間的考驗,並且最為可靠。

夫妻之愛源於自然,而共同生活不僅是生兒育女,因為在其中雙方還有其他的生活需要。男子和女子相互幫助,把自己所固有的特長投入共同事業中去。由於這樣的緣故,在這樣的友愛中既有利益又有快樂。如若他們為人正直,也可能是合於德性的,所以由此感到快樂。孩子們是維係的繩索,沒有孩子就容易離異。愛情之所以瓦解,是因他們愛的目的沒有達到。

二、快樂最適合人類的天賦

提到“快樂”,是每個人都希望擁有的,它可以使現實生活更為完滿,如人們的青春年華。所以,人們有理由去追求快樂,在實現過程中,有的快樂是高尚的,有的則是卑賤的,對於前者,我們應努力去追尋,而對於後者,我們應鄙棄,因為它並不是真正的快樂。

人們追求快樂,逃避痛苦。快樂也因此融入人類的生命,並對德性和幸福產生巨大的作用和影響。有些人說,快樂就是善;有些人則相反,說它完全是惡;有的人則認為,即使快樂不是惡,把它算做惡才益於世道人心。因為,大多數人都孜孜以求,成為快樂的奴隸,快樂確實是人皆向往的事情,不過大多數人對它不能加以辨別。

亞裏士多德認為,快樂是所有生物孜孜以求的東西,從某種程度上說,它是高貴的善,痛苦就其自身就為一切生物所逃避,那麼,它的反麵就是為一切生物所歡迎。其次,凡是不以他物為手段,不以他物為目的而選擇的東西才是最可貴的,這就是快樂。

經曆過饑餓痛苦的人們,會體味到飽食的快樂。但並不是所有的快樂都是這樣。學習的快樂就無痛苦。對於那些不正常的快樂,可以說那並不是真正的快樂,對身體狀況惡劣的人,就不應認為存在快樂,要說有的話,也隻是對於這些人的快樂,正如對患病的人沒有健康,沒有甜,沒有苦一樣。對害眼病的人也說不上哪些現象是白的。快樂的種類不同,來自高尚的快樂有別於來自卑下的快樂。如若不是一個公正的人,就不能享受公正的快樂,正如不懂音樂就不能享受音樂的快樂。

沒有人願意讓自己的智力永遠處於兒童水平,雖然兒童總會體味極大的快樂。有許多事情積極去做,盡管不會帶來快樂,如觀看、記憶、認知、具有德性等,我們還是要選擇它們。

快樂能夠使活動完滿如青春年華,在活動中體味快樂的感覺。隻要是一方麵有被思想的、被感覺的,另一方麵有判別力和思辨力,那麼在實現活動中就將有快樂存在。

快樂使得人們樂於從事選擇的事情,這樣可使人們的生活變得完滿,人們也由此去追求快樂。至於我們到底是由於快樂而選擇生活,還是為了生活去選擇快樂,目前且不去管它。兩者是緊密相聯的,誰也不能把它們分開。沒有實現活動,快樂就不得以生成,惟有快樂才能使一切實現活動變得完滿。

人們追求能為自己帶來快樂的活動,這從相異的快樂妨礙活動可以得知。亞裏士多德對此進行了舉例說明。一個愛長笛的人,在聆聽長笛演奏時,就聽不進談話,因為與當前所從事的活動相比,他更喜歡長笛。聽長笛的快樂消滅了談話的快樂。如若兩種實現活動同時進行,這樣的情況也會發生,快樂中更大的一方抵消了另一方。快樂的差距越大,妨礙作用就越是明顯,以至於使另一種活動完全停止。所以,當一個人過於高興的時候,他什麼也做不下去。例如,人們在劇場上吃甜食,表演得越壞,他們吃得越香。既然人們的活動為本己的快樂所加強、延長和改善,又為異己的快樂所損害,顯然,快樂之間的差距是很大的。甚至可以說,異己快樂會造成本己的痛苦,本己的痛苦可以消滅實現活動。如果一個人感到寫和算對他是痛苦的,他就不肯再寫,也不肯再算了,因為這些活動是種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