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6章 亞裏士多德的幸福原理(2)(2 / 3)

快樂並不會伴隨所有過程,也不是一個過程。快樂既是實現活動,也是目的。快樂不產生於我們已經成為的狀態,而產生於我們對自己的力量的運用。快樂也不是都有外在目的的,隻有使我們的正常品質完善的那些快樂才有這樣的目的。所以說快樂是感覺的過程是不對的,最好是把過程這個詞換成我們的正常品質的實現活動,把感覺的換成未受到阻礙的。還有一些人把快樂看作是過程,是因為他們把過程看作某種善,把實現活動看作過程。然而實現活動與過程是不同的。

在快樂中思考和學習,會使得其結果更有效。快樂的活動沒有技藝,這是很自然的。因為,任何技藝都不產生實現活動,而隻產生一種能力,盡管製造香味和食物的技藝被看作快樂的技藝。節製的人回避快樂,明智的人追求無痛苦,甚至兒童與獸類都追求快樂這幾條意見,可以由同一個道理來作回答。我們已經說明,在何種意義上快樂在總體上是一種善,以及在何種意義上並非所有快樂都在總體上是善。獸類和兒童追求的就是並非在總體上是善的快樂。明智的人所追求的就是避免由於缺少這類快樂而產生的痛苦。這些快樂也就是含有欲望與痛苦的肉體快樂(因為,肉體快樂才具有欲望與痛苦),或表現著放縱的肉體快樂的極端形式,所以節製的人避免這樣的快樂。因為,節製的人也有自己的快樂。

六、快樂與幸福

快樂與幸福密切相聯,卻也不盡相同,對此,亞裏士多德總結了三點:其一,大多數人認為幸福是快樂的,這是由於快樂是未受阻礙的實現活動,而幸福是在未受阻礙實現活動的品質之中。其二,人與獸追求的快樂不同。其三,幸福的人生活愉悅是因為其快樂與實現活動是某種善。

痛苦由於是惡,所以應當避免。它或者在總體上是惡,或者因以某種方式妨礙實現活動而是惡。與惡的、應當避免的東西相反的就是善。所以快樂是某種善。

同時,亞裏士多德也指出,快樂是好是壞,不能說明這種快樂能否成為最高的善。這正如盡管某些科學是壞的,某一種科學仍然可以是非常好的一樣。亞裏士多德對此進行了詳細的闡述。

首先,如果每種品質都有其未受阻礙的實現活動,如果幸福就在於所有品質的,或其中一種品質的未受到阻礙的實現活動,這種實現活動就是最值得欲求的東西。而快樂就是這樣的未受到阻礙的實現活動。從這一點來看,即使大多數快樂是壞的或在總體上是壞的,某種特殊的快樂仍然可以是最高善。正因為這一點,人人都認為幸福是快樂的。也就是說,人們都把快樂加到幸福上。這樣看是有道理的。因為,既然沒有一種受到阻礙的實現活動是完善的,而幸福又在本質上是完善的,一個幸福的人就還需要身體的善、外在的善,以及運氣,這樣,他的實現活動才不會由於缺乏而受到阻礙。但是由於幸福還必須有運氣,有些人就認為幸福就等於好運。但是事情並非如此。如果過度,好運本身也會成為阻礙。這樣,它也就不配稱為好運了。因為隻有和幸福聯係在一起,它才能稱為好運。其次,如果獸類和人都追求快樂,這就表明它在某種意義上的確是最高的善,但是人們追求的是不同的快樂,盡管都在追求著快樂。因為,沒有哪種本性或品質是對所有人都最好或顯得最好的。不過,他們也可能實際上在追求同一種快樂,而不是在追求他們各自覺得或口頭上說自己在追求的那些快樂。因為,自然使所有存在物都具有神性。但是肉體快樂具有了快樂的總稱,因為它是我們接觸得最多且人人都能夠享受的快樂。所以,人們就認為隻存在著這樣的快樂,因為他們隻知道這些快樂。其三,如果快樂與實現活動不是某種善,幸福人的生活顯然就不是令人愉悅的。因為,如果快樂不是某種善的東西,他要快樂做什麼?正好相反,他的生活將會是痛苦的。因為,如果快樂既不善也不惡,他為何要躲避它?而如若一個好人的實現活動不比其他人更愉悅,他的生活也就不會比別人更愉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