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7章 亞裏士多德的幸福原理(3)(1 / 3)

八、友愛的終止

現實生活中,往往有原本誌同道合的友人因為某些事物而分道揚鑣。友人的改變或是自己的改變是分開的主要原因。終止友愛是十分自然的現象。但是,如果不是由於極端的惡而分手,人們在昔日好友需要支持時,仍應有所關照。

朋友改變成另外一種人時,我們是否應終止對他的友愛呢?如果是快樂的或有用的朋友,當一個朋友不再使人快樂或不再有用時,終止這種友愛是很自然的。亞裏士多德認為,人們讚揚的是朋友的品質。一旦這些品質消失了,人們自然地就不再愛他們了。如果人們愛一個朋友是因他令人愉悅和有用,卻裝作是因他的道德,他就會抱怨。就像亞裏士多德在前麵就說過的,當友愛不是原來所想象的樣子時,朋友間最容易產生分歧。如果一個人自己犯了錯誤,認為別人是因他的道德而愛他,而別人卻不是,他就隻能責怪自己。如果他發現被別人的偽裝欺騙了,他就會理所當然地抱怨。這種抱怨比對騙錢的人的抱怨更強烈,因為友愛比錢更貴重。如果人們交往的好人變壞了或者他們認為他變壞了,人們應該怎樣做呢?也許,大多數人們不大可能再愛他,因為(不是所有東西)隻有善的東西才可愛,壞人不可愛而且愛他是錯誤的,因為不應該愛壞的東西,也不應該讓自己去愛不可愛的東西。而且前麵說過,同類愛同類。那麼,人們要立即終止這種友愛嗎?亞裏士多德認為,或者,也許不是對所有的人,而隻是對不可救藥的壞人才這樣做。因為,那些人若還可以改正,他們更需要的也許是道德上而不是錢財上的幫助。對友愛來說,這比錢財更重要。但是,終止這種友愛也沒有什麼不自然。因為,他已經不是以前所指的那種人。所以,如果朋友已經變了並且無法挽救他,就與他分手。

如果與人們交往的人的德性大大提高了,而人們一如繼往,那麼人們還能與這些人做朋友嗎?如果這種差距是很大的,例如和孩提時的友愛相比差距就很大,事情就比較明顯。因為,如果一個人的理智仍然是孩提時的理智,另一個卻成為出色的男子漢,誌趣與好惡都十分不同,他們怎麼能繼續做朋友呢?畢竟,他們甚至是不願彼此相處的。而如果不能彼此相處,他們就不能夠做朋友。但這一點亞裏士多德已經談到過了。那麼,對這樣一個人是否就應當視同與他沒有做過朋友一樣呢?亞裏士多德認為,或者,也許人們應當回憶在一起的時光。而且,如果人們認為對朋友的關照應當與對陌生人的關照不一樣,那麼,隻要不是由於極端的惡而分手,因過去的友愛之故,人們也應當對昔日的朋友有所關照。

九、友愛與自愛

一個自愛的人往往對他人也是友愛的。友愛有多種特征,這些特征都存在於一個公道的人與他自身的關係之中。公道的人要求身心一致,希望他自身得以保全,甚至希望與其自身一起生活。壞人有部分以上具有公道的人的特征,但他們身心不一致,所以壞人總處於矛盾、痛苦、悔恨之中。

亞裏士多德認為,由於個人自身的狀況,一個人可能會對鄰人友善具有友愛的特征。一個朋友是因另一個人自身之故而希望並促進那個人的善或顯得是善的事情的人;或因另一個人自身之故而希望他存在著、活著(這是母親對於孩子的,或吵過嘴的朋友相互間還保有的那種感情)的人。他說:“一個朋友是希望與我們相互同情、智趣一致,或者悲歡與共(這些也是母親具有得最多的感情)的人。”

人們總是以其中的某種友愛特點來規定友愛。然而,這每一種特征都存在於一個公道的人(以及其他的人——就他們把自己視為公道的人而言,可見正如亞裏士多德已經說過的,德性和好人就是尺度)同他自身的關係之中。因為首先,公道的人全身心地追求同一類事物,他希望並促進著自己本身的善(因為一個好人就是要努力獲得善),並且是因他自身之故(因為他追求善是為著他自身的理智的部分,而這個部分似乎是一個人的真實自身)。其次,他希望他自身——尤其是其思考的部分——活著並得到保全,因為存在對好人來說是善。對他來說,每個人都希望自己得到善,但是沒有人願意成為另外的一種存在,即使因此而得到所有的善(例如神現在所享有的善)。第三,他希望與他自身-起生活,因為他自身使他快樂。回憶令他心慰,所期望的更為美好,兩者都令他愉悅。而且,他的思想中充溢著沉思。第四,他同他自身悲歡與共。因為,同一些事物同時——而不是不同事物不同時——使他感受到痛苦與快樂。所以,他不會悔恨。由於公道的人同他自身的關係具有所有這些特點,並且他怎麼對待自身便怎麼對待朋友(因為朋友是另一個自身),所以友愛便被說成是具有其中的這種或那種特點的,具有它們的人便被稱為朋友。至於一個人是否能與他自身做朋友,亞裏士多德沒有做過多的討論。不過他認為,在一個人具有兩個或更多的部分的意義上,從剛才所談到的,以及從對另一個人的友愛的極端形式酷似一個人同他自身的關係這點來看,似乎可以說存在著這種友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