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亞裏士多德看來,團結在某種程度上就是政治的友愛。人們也的確說它就是政治的友愛。因為它關係到利益,關係到那些影響著我們生活的事物。這樣的團結隻存在於公道的人們之間。公道的人們不僅與自身團結,相互間也團結。因為,他們就好像是以同樣的東西為根基的。他們的希望穩定而持久,而不像埃夫裏普的潮水那樣流轉無常。他們所希望的公正與利益,是他們共同的追求。壞人之間不會有這種團結,除非在細小的事情上,正像他們的友愛一樣。因為他們總是想多得到好處,少出力氣。盡管他們每個人都這樣想,他們卻不願別人多得好處或少出力氣。因為如果他們不這樣做,共同的利益就會被毀滅。其結果就是出現爭端:每個人都強迫別人出力,自己卻不想出力。
十二、施惠者更愛受惠者
施惠者更愛受惠者,這並不等同於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的關係。其一,債權人隻是希望債務人的存在,這樣他才能收回自己的錢。施惠者對受惠者的愛並不是因為他身上的好處或金錢。其二,施惠者對其對象感到喜悅。其三,施惠者的愛似乎是主動的,而受惠者被愛則是被動的。
施惠者比受惠者更愛對方。在多數人看來,這緣於受惠者處於債務人的地位,施惠者處於債權人的地位:債務人希望債權人不存在,債權人則希望債務人存在。所以,施惠者希望受惠者存在並從後者那裏得到回報,受惠者則不關心回報施惠者這件事。多數人都很健忘,總想多得好處而不是給別人好處。然而,亞裏士多德認為,這種情形還有更為根本的原因。而且,債權人也不是個合適的類比。亞裏士多德對此進行了詳細的說明。
首先,債權人希望後者存在,隻是他“愛”自己的錢,而並非愛債務人。而施惠者則愛與鍾愛接受他的恩惠的人,即使後者現在和將來都對他沒有用處。技匠的情形恰巧是這樣。每個技匠都鍾愛他所創造的產品,而不是被那產品——若它有生命的話——所愛。這在詩人身上最為明顯:他們過度地鍾愛他們的作品,把它們當自己的孩子來愛。施惠者的情形差不多就是這種樣子。那個接受到他的恩惠的人就是他的產品,所以他鍾愛那個受惠者,而那個受惠者卻並不愛他這個製作者。其原因在於,存在對於一切生命物都值得欲求和可愛,而我們是通過實現活動(生活與實踐)而存在,而產品在某種意義上也就是在實現活動中的製作者自身。所以,製作者愛他的產品,因為他愛他的存在。這其實很自然。因為,一個事物能夠是什麼,就在於它在其實現活動中實現了什麼。
其次,在實踐活動中,可以體現施惠者高尚高貴的品質。所以,施惠者對那個對象感到喜悅。而對受惠者來說,這種實踐中則沒有什麼高尚高貴的東西,最多是有些不大令人愉悅、不大可愛的好處。實現活動、對未來的期望和對已經實現的東西的回憶都令人愉悅,但實現活動最令人愉悅,也最可愛。製作者所製作的產品是持久的(因為高尚高貴的東西是經久的),而它對於接受者而言的用處則是易逝的。對高尚高貴事物的回憶令人愉悅,對有用的事物的回憶則不令人愉悅,至少不像前者那樣令人愉悅。對未來的期望則與此相反。
第三,愛是主動的,而被愛則是被動的。所以,愛與友善都是優越一方的實踐結果。
第四,每個人都更珍惜他經自己勞動而獲得的成果。例如,那些自己辛苦賺得錢的人比那些通過繼承遺產而得到一筆錢的人更加珍惜錢。接受似乎不包含辛苦,而給予卻要付出辛苦(正因為這點,母親們更愛她們的孩子,因為生育的辛苦要更大些)。施惠者似乎也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