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兩種自愛
自愛分為兩類,即好人的自愛和壞人的自愛。對於一個好人來說,他必定是一個自愛者,因為做高尚高貴的事情既有益於自身又利於他人,壞人則必不是一個自愛者,他所做的事與他應當做的事相互衝突,既傷害自己,又傷害他人。從某種意義上講,他們不是自愛。
與自己相比,一個人還會更愛其他的人嗎?因為一方麵,我們在貶義上用自愛者這個詞來稱呼那些最鍾愛自己的人。而且,壞人似乎做任何事情都隻考慮自己,並且越這樣他就越壞(所以有這樣的抱怨,說這樣的人從來不會想到為別人做些什麼)。而公道的人做事則是為著高尚高貴的事物,並且越這樣做他就越好,就越關心朋友而忘記他自己。
現實與亞裏士多德所說的也並不完全一致。這也並不令人奇怪。因為首先,人們說人應當最愛最好的朋友,而一個因我們自身之故而希望我們好——即便我們並不知道這一點——的人才是這樣的朋友。而這些特點,以及朋友的其他那些特點,都最充分地表現在一個人同他自身的關係中。因為前麵已經說過,對朋友的感情都是從對自身的感情中衍生的。其次,所有的俗語,如“朋友心相通”、“朋友彼此不分家”、“友愛就是平等”、“施惠先及親友”等等,也都與這個說法相合。所有這些俗語都在人同自身的關係中表現得最充分,因為一個人首先是他自身的朋友。所以,亞裏士多德認為,人應當最愛他自己。這樣就自然地產生出一個困惑:既然這兩種說法都可信,那麼究竟該采取哪種說法呢?
這兩種說法應該分別看待,並在一定的範圍和方式內進行論斷。如果我們清楚了每種說法在怎樣使用自愛這個詞,這一點就會變得明朗。那些在貶義上用這個詞的人把那些使自己多得錢財、榮譽和肉體快樂的人稱為自愛者。因為,這些就是被多數人當作最高善而欲求和為之忙碌的東西。而那些使自己多得這些東西的人,也就是滿足自己的欲望,總之,滿足自己的感情或靈魂的無邏各斯部分的人。多數人都是這樣的人。所以自愛這個詞就這樣用起來。因為多數人的這種自愛是壞的。所以,這種意義上的自愛者公正地受到譴責。多數人是把在這些事物上使自己多得的人稱為自愛者,這毋庸置疑。因為,如果一個人總是做公正的、節製的或任何符合德性的事情,總是做使自己高尚高貴的事情而不是別的事情,就不會有人譴責他是自愛或者指責他。這樣的人才最應當被稱為自愛者。因為,他使自己得到的是最高尚高貴的、最好的東西。他盡力地滿足他自身的那個主宰的部分,並且處處聽從它。亞裏士多德對此做了很好的類比。一個城邦或一個組合體就在於它的主宰的部分,人也是一樣。所以,鍾愛並盡力滿足自身的主宰部分的人才是一個真正的自愛者。其次,人們說一個人自製或不能自製是就他的努斯是否是他的主宰而說的,這意味著那個主宰的部分就是他自身。此外,亞裏士多德認為,一個人的合邏各斯的行為才真正是他自身的行為,他的出於意願的行為。所以,這個部分就是一個人的自身,這毋庸置疑。而一個公道的人最鍾愛的也就是這個部分。所以,這樣一個人才真正是自愛者,不過是不同於那種貶義的自愛者的另一種自愛者。這種自愛者與貶義上的自愛者的區別,就像按照邏各斯的生活與按照感情的生活之間,以及追求高尚高貴與追求實利之間的區別一樣大。人們都稱讚和讚賞特別熱心於行為高尚高貴的人。如果人人都競相行為高尚高貴,努力做最高尚高貴的事,共同的東西就可以充分實現,每個人也就可以獲得最大程度的善,因為德性即是這樣的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