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裏士多德是形式邏輯的創始人。他認為,邏輯學是一切科學的工具,其研究對象是語言,即邏各斯,但它所注重的隻是語言的形式而不是語言的內容。他還提出了所謂的三段論。這個理論在後來的兩千多年裏,在西方一直是惟一被承認的論證形式。
一、邏輯學概論
《工具論》是由呂克昂學園第11任主持人安德羅尼訶編輯而成的。它包括亞裏士多德6篇邏輯學著作:《範疇篇》、《解釋篇》、《前分析篇》、《後分析篇》、《論題篇》、《辨謬篇》。本小節對這6篇著作僅作簡要的概述,後文會進一步對此進行闡說。
亞裏士多德的《範疇篇》、《解釋篇》、《前分析篇》、《後分析篇》、《論題篇》、《辨謬篇》6篇邏輯學被呂克昂學園第11任主持人安德羅尼訶編著成一書,稱為《工具論》。
《範疇篇》共15章,研究了同義詞、多義詞以及在語言表達中語詞的表達形式和組合形式,是專門論述哲學範疇的著作。
這篇著作對實體、數量、性質、關係、對立、運動等範疇作了許多論述,它第一次對範疇進行了分類。對實體這一範疇論述尤為詳細。他明確指出第一性實體是客觀獨立存在的個別事物,其他一切東西和範疇都依賴於它而存在;作為第一性實體的“屬”和“種”,乃是第二性實體。這是亞裏士多德對“實體”所作的一種解釋。他從“關係”出發引出“相對”範疇,在一定程度上表述了事物相互聯係和相互依存的道理。在後幾章中,他又論述了“對立”、“反對”等一些常用術語的含義。
《解釋篇》共14章,它十分強調確定“名詞”、“動詞”、“句子”、“命題”等定義的重要性,主要討論判斷或命題。亞裏士多德把命題看作是判斷形式的邏輯分析。他提出了肯定命題和否定命題,而且特別研究了矛盾命題和相反命題的區別。相反命題不可能同時都是正確的或者錯誤的,而矛盾命題,則有時可能兩者都是正確的或者錯誤的。此外,他還分析了各種矛盾命題,如:可能有這件事,不能有這件事;偶然有這件事,必然有這件事等。亞裏士多德在這裏講到了必然性和偶然性的關係問題。如果沒有偶然性,一切事情就都是注定的;如果沒有必然性,一切事情也就成了隨便發生的了。在談到可能性和不可能性這個矛盾命題時,涉及到可能性和現實性的關係,認為“可能性”這個詞在一種情況下被用來指已經實現化了的東西;在另一種情況下指能夠實現化的東西。
《前分析篇》分2卷73章,上卷討論了三段論的結構,認為三段論必須具備兩個前提,而且兩個前提的大詞和小詞必須通過中詞加以聯接,結論是兩個前提某種結合的結果,主要討論了邏輯的三段論推理。
他指出,三段論式的格由中詞的位置決定,如果中詞在兩個肯定前提中,一為主詞,一為賓詞,或者是一個肯定前提的賓詞,而又是一個否定前提的主詞,這就是第一格;如果中詞是肯定前提的賓詞,同時又是否定前提的賓詞,這就是第二格;如果中詞是兩個肯定前提的主詞,或是一個肯定前提的主詞,另一個否定前提的主詞,這就是第三格。他還指出,三段論的推理中,前提是重要條件之-,他強調前提的真實性問題。另外,三段論推理,必須依據一定的規則進行,才能得出正確的結論。
《後分析篇》分2卷53章,邏輯中的科學論證是其主要討論的內容。
亞裏士多德認為,科學知識就是一種借助於證明而獲得的知識,而這種證明就是科學證明或科學推理。關於科學證明的重要性及其在邏輯中的地位,亞裏士多德指出,科學知識不是由感性直接得到,而是必須通過科學證明獲得。“我們不可能借助於感覺而獲得知識,因為感官得到的東西必定是個別的,而知識所要知道的東西卻是一般的東西”。同時他還認為,科學證明的前提必須是真實的,第一性的,沒有這一條件也許仍然可作為三段論式,但這種三段論既不能產生科學知識也不能成為論證。下卷研究了科學證明中的因果關係,認為科學研究的目的就是尋找事物所以然的原因。在因果關係上,亞裏士多德提出了原因的四種形式,以及一因一果,一果多因的問題。
《論題篇》共8卷83章,辯論中證明的方式和方法是其主要討論的內容。這篇著作是《工具論》中分量最重的一部。該書開頭指出:“本著作是為了使人們認識到怎樣根據一般所能接受的意見,對於向我們提出的問題加以辯論,並且遇到反駁時不自相矛盾。”他提到關於辯論的好處:辯論使理智得到鍛煉,並能夠發現問題,明辨是非,在辯論中經過正反的評論得到真理。他認為,在辯論中選擇前提是重要的,它可以迫使對方在承認前提之後,接受由這些前提推出的結論,但也必須注意到,前提愈多便愈難得出結論。他指出,辯論常依賴於定義,但要建立正確的定義是不容易的,因為定義必須符合、適用於全類事物,如有一個例外,定義就會被推翻。辯論時的各種反駁形式都被他一一列舉了,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抓住問題的關鍵,指出對方錯在哪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