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沁的功利主義學說及其經典著作An Introduction to The Principles of Morals and Legislation,不但深刻地影響了世界曆史的進程,而且深刻地影響了戊戌維新以降的中國現代化進程,特別是正在影響著中國的改革開放、影響著當代中國的倫理學法學研究和思想文化建設。大約一個世紀以來,中國的思想界、學術界從未停止過翻譯和研究這部經典著作的努力。
邊沁的功利主義學說,最早得力於戊戌維新的領軍人物梁啟超的介紹而進入中國;然而,其代表作An Introduction to The Principles of Morals and Legislation一書,迨至1972年4月,方有台灣帕米爾書店出版的題為《道德與立法原理》(李永久譯)的中文全譯本發行於台灣地區;2000年12月,大陸的商務印書館又出版了題為《道德與立法原理導論》(時殷弘譯)的中譯本。我們的這個中譯本之所以定名為《論道德與立法的原則》(這一書名肯定影響到一些關鍵術語的中文表達),是因為考慮到邊沁所“導論”的正是道德與立法的“功利原則”,他力主並充分證明必須“以道德的功利原則(即作為道德原則的功利主義)作為立法的根本原則”。因此,這一新譯名也許可以更為清晰地傳達原著的意蘊。(參見本書《譯者導言》的相關注解)但本書中某些提及原著之處,仍保留《道德與立法原理導論》之類的習慣譯名。
台灣中譯本的“譯序”中有雲,“邊沁氏自認其文字佶屈聱牙,讀之已覺費力,譯之更為費事”,“著者用字用詞,往往又喜創造發明,與眾不同,故譯者難以今日通用之名詞表達其孤僻之含意”。信哉斯言!本書譯者在兩年翻譯期、兩年“琢磨”期中備嚐艱辛,對此亦深有體會。對於書中不少名詞術語、典故掌故之類生僻難解字句,幸有前兩個譯本之提供參照或啟發思路,方得以敷衍成文。為此,我們要向早先譯本的譯者深致謝意。至於我們的許多新理解、新表達,乃至同早先譯本“大相徑庭”的新譯法,容有錯謬不當之處,誠望讀者或邊沁研究者不吝教正。譯者“知難而進”的初衷在於:借助“後發”優勢,取得“後來居上”的翻譯質量,從而讓中文讀者更好地“讀懂”邊沁學說。這一初衷究竟能否如願以償?還得聽候讀者諸君的最後裁判。
本書極為冗長繁難的第十六章由宇文利翻譯,其餘各章由程立顯翻譯。譯者感謝責任編輯雷華所付出的艱辛勞動,感謝陝西人民出版社和李曉鋒主任對本書出版工作的寶貴支持;還要特別感謝老一輩倫理學家周輔成先生抱病審讀譯稿並親筆作序推薦,感謝他對譯者的鼓勵和嘉勉。
譯者
2008年6月21日 北京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