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寧宗趙擴在位時(1195~1224),史學家李心傳(1167~1240)又編撰成《建炎以來朝野雜記》與《建炎以來係年要錄》等史學名著。前書分甲、乙兩集,各二十卷。其甲集完成於嘉泰二年(1202),他於序言中稱:“每念渡江以來,記載未備,使明君、良臣、名儒、猛將之行事,猶鬱而未彰。至於七十年間兵戎、財賦之源流,禮樂製度之因革,有司之傳,往往失墜,甚可惜也。乃輯建炎至今朝野所聞之事,凡有涉一時之利害與諸人之得失者,專門著錄,起丁未(建炎元年,1227),迄壬戌(嘉泰二年),以類相從,凡六百有五事。”《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甲集輯錄南宋初年以來的朝野事跡,分門別類,分作上德、郊廟、典禮、製作、朝事、時事、雜事、故事、官製、取士、財賦、兵馬、邊防十三門。此書乙集完成於嘉泰九年(1216),亦依甲集分門別類,續記朝野諸事,是為甲集的補缺。其中亦收集輯錄嘉泰二年後的史事,唯少郊廟一門。其所撰《建炎以來係年要錄》一書,亦記載了自建炎元年(1127)至紹興三十二年(1162),計三十六年的史事,而與《建炎以來朝野雜記》一書互為經緯、補充。李心傳編寫《係年要錄》時,以《高宗日曆》、《中興會要》等官修史書為依據,又以其他官修史書,以及百餘種私家記載、文集、傳記、行狀、碑銘等為參考,對史事進行細致考訂。此書編纂多仿李燾《續資治通鑒長編》體例,然與之“寧失於繁,無失於略”有所不同,而是摘要而記。故後世多視《建炎以來係年要錄》為《續資治通鑒長編》的繼續。
宋代自立國至亡國的三百二十年間,史學始終興盛不衰,史學家及其著述為中國史學的發展,填寫了輝煌的一頁。
注釋
①《司馬文正公家傳集》卷一七。
②洪邁:《容齋隨筆》。
學校之設
宋朝建立,結束了五代十國的分裂割據局麵。宋初百業待興,主要忙於興師用兵,尚無暇顧及興學之事。故自宋太祖趙匡胤至宋仁宗趙禎時,學校設置多沿襲前代舊製,官學發展比較緩慢,學校規模亦不大。
宋初承襲後周之製,於京城汴梁(是為東京,今河南開封)設置國子監(一度曾改稱為國子學),以為最高學府和中央教育管理機構。以七品以上京官、朝官應蔭子孫隸學受業。然而初無定製,國子生亦無定員。開寶八年(975),國子監上言:“生徒舊數七十人,奉詔分習《五經》,然係籍者或久不至,而在京進士、諸科,常赴講席肄業,請以補監生之缺。”①國子監生徒遂有增加,而以二百人為定額。
凡京師所設其他學校皆隸屬國子監。然而宋初京師學校多廢置無常,其中宗學是以宗室子弟為生徒。凡諸王位尊者,立小學於其王宮中,其子孫八至十四歲者,皆令入學,每日誦二十字。凡學成者一律以特恩授其環衛官或得召試遷轉官,而非經禮部常試。其他學校亦無定製章法。
宋真宗景德年間(1004~1007),宋廷允許文武官員升為朝官時,其嫡係親屬可隨同赴京城,“附國學取解”。而久居京師、遠離家鄉者,如其“文藝可稱”,又有原籍官員擔保,經監官審驗,亦可入國學作為貢舉生員。國子監生徒遂得以增加。
宋代學校的發展,當始於宋仁宗在位期間。其時,國子監下隸廣文館、太學、律學三校。以廣文館接待四方入京城應試者,以太學收八品以下官子弟及庶人子弟為生徒。每逢國子監舉行入學考試,則許品官子弟向保薦官員投送家狀,“量試藝業”。而後給牒充廣文、太學、律學三館學生,人數多達千餘。然而考試結束,則生徒散歸,講官無須授業,學校竟成為“遊寓之所”。而能經常聽講者,不過一二十人。為此宋廷規定,必須在校學滿五百天者,或原為地方貢舉入學者須學滿百天者,由各學學官查證核實,再經京朝官保任,方可以參加各學的秋試。但規定每十人隻能選送三人應試。凡一旦入學學習,每月初必須由其本人親自簽到。如遇私事或患病、奔喪等事,皆給假。但超出準予的假期或一個月不來就學者,則開除其學籍。後因諫官餘靖極言非便,遂廢止聽講日期的限製。
仁宗時,設立四門學,以八品以下官子弟及庶人子弟充生徒,每年一試補。屆時派學官封鎖學校,彌封試卷,擇其優異者書名上奏,而後頒發文書。學業欠優異者,仍允許繼續留學就讀,若三年中仍未合格,則令其退學。四門學設置不久,即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