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晚期以來,若幹美洲果類先後傳入我國,如巴西的菠蘿、花生,北美的草莓、向日葵等,它們都在我國得到廣泛種植。進入19世紀,最後傳入我國的重要果類是蘋果。我國現代各蘋果產區所栽培的大都是19世紀後期引進的歐洲蘋果。古文獻中常見一種叫作柰的水果,《千字文》中就說:“果珍李柰。”但柰隻是現代所稱沙果。古書中還記有林檎果,又名來禽、頻婆。晉·郭義恭《廣誌》說:“林檎似赤柰子。”即現代所稱綿蘋果。此果“未熟者食如棉絮,過熟又沙爛不堪食”(《群芳譜》),質量不如歐洲蘋果。後者原產高加索南部和小亞細亞一帶,16世紀在英國培育成大果型的品種,風味佳,且耐貯藏。歐洲蘋果於1871年引入山東煙台,1898年引入山東青島,1905年引入遼寧旅大。至今膠東和遼東半島仍是我國主要的蘋果產區。
糧食和蔬菜一般都要加工成熟食才便於進餐,這裏談談主食和菜肴的情況。我國古代多將穀物做成米飯,即所謂粒食;商、周時的甗和漢代的釜—甑都是蒸飯用的。旅行時攜帶的則是曬幹或炒幹了的米飯,叫糒或糗,多盛在竹器裏。食用時須和以水漿,水則裝在瓦壺裏。二者可統稱為“簞食壺漿”。餅字最早見於《墨子·耕柱篇》,磨麵製餅戰國時逐漸推廣,西漢時城鎮裏賣麵餅的已經常見。漢初劉邦將其父接到皇宮當太上皇,但這位老人“淒愴不樂”,因為他的愛好是與“屠販少年,沽酒賣餅,鬥雞蹴鞠,以此為歡”,所以嫌宮廷生活太冷清了。《漢書·宣帝紀》說宣帝在民間時,每買餅,“所從買家輒大售”。皆可為證。磨麵須用石磨,其實物最早見於秦代,再往後的例子就很多了。漢、唐時將麵食皆稱為餅,烤製的叫爐餅或燒餅,加芝麻的叫胡餅,用水煮食的叫湯餅,蒸食的叫蒸餅或籠餅。河南密縣打虎亭1號東漢墓的畫像石中,就刻出了一個由十層矮屜疊合而成的大蒸籠。但蒸餅起初並不發酵;古代蒸製發酵的麵食,須掌握酵母菌生化反應的特性才能做到。生活於3世紀上半葉的何曾,“性奢豪”,“蒸餅上不坼作十字不食”。他要求蒸餅上麵得裂開一個“十”字,看來和現代北京地區說的“開花饅頭”差不多。這時的發酵麵食已如此講究,則它的出現或當不晚於東漢末。《齊書》說西晉永平九年(299年)規定:“太廟四時祭,薦宣皇帝麵起餅。”宋·程大昌《演繁露》對此作出的解釋是:“起者,入酵麵中,令鬆鬆然也。”更無疑是發酵的麵食了。現代蒸製的發酵麵食中最普通的是饅頭。但饅頭起初指的卻是全然不同的另一種東西。宋·高承《事物紀原》說,三國時諸葛亮征孟獲,改革了當地以人頭祭神的惡習,用麵包著牛、羊、豬肉來代替,“後人由此為饅頭”。饅頭應為“蠻頭”的諧音(見明·郎瑛《七修類稿》),有點像一種特別大的包子。饅頭也有無餡的。為了使有餡的和無餡的相區別,或稱有餡的為包子。南宋·耐得翁《都城紀勝》中說,臨安(今杭州)的酒店分茶飯酒店、包子酒店、花園酒店三種,包子酒店專賣鵝鴨肉餡的包子。進而饅頭與包子遂逐漸分道揚鑣。湖北襄陽檀溪南宋墓出土的壁畫中畫出了包包子的情形。旁邊的灶上還安放著大籠屜,準備蒸食。包子又和餃子為類,餃子出現得比包子早,但起初統稱之為餛飩。漢·揚雄《方言》說:“餅謂之飩”,“或謂之餛”;表明漢代已有類似餛飩的食品。《齊民要術》中記有“水引飩法”,清楚地指出此種食品是用水煮食的。山東滕州官橋鎮1號春秋薛國墓出土的一件銅簠中,“排放著滿滿一盒三角形食物”,“內包有屑狀餡”;應是已知之最早的餛飩的實例。將餛飩做成半月形,則是餃子;最早見於重慶市忠縣塗井5號蜀漢墓所出庖廚俑的陶案上。隋初顏之推《顏氏家訓》說:“今之餛飩,形如偃月,天下通食也。”可見這時餃子已開始推廣。新疆吐魯番阿斯塔那—哈拉和卓唐墓出土木碗中的餃子,是遺留至今之最早的實物。談到餃子,又不能不說說麵條。麵條起初就是上麵提過的湯餅,湯餅又叫煮餅,此名稱見於東漢的《四民月令》。不過宋以前的湯餅,實際上是一種片兒湯,麵不是用刀切,而是用手撕。晉·束皙《餅賦》描寫做湯餅的情形是:“火成湯湧,猛氣蒸作。攘衣振掌,握搦捬搏。麵彌離於指端,手縈回而交錯。紛紛級級,星分雹落。”製做時要用一隻手托著和好的麵,另一隻手往鍋裏撕片。所以湯餅又叫托或飥,漢代的《方言》和北魏的《齊民要術》都說起過飥。至唐代則使用案板切麵,不用手托,故改稱不托或飥。唐·李涪《刊誤》說:“舊未就刀砧時,皆掌托烹之。刀砧既具,乃雲不托,言不以掌托也。”但飥起初還是切成片狀。五代·孫光憲《北夢瑣言》說:“王文公凝日食飥麵不過十八片。”仍以“片”為單位。切成細條的麵叫索麵,到北宋後期才流行開來。至元代,又將麵條加工成掛麵。《水滸全傳》第四十五回記一位送禮者的話說:“無甚罕物相送,些少掛麵,幾包京棗。”可見此時掛麵已不被視作“罕物”了。
以上舉出的主食品種盡管掛一漏萬,但主食畢竟隻是有限的幾種,而菜肴的烹調卻是千變萬化,說不勝說。提起做菜的方法,常概括為煎、烤、烹、炸。現代的煎和炸要過油,出現得晚些,而烤和烹(即煮)早在原始社會中已經有了。古代管烤肉叫炙。《孟子》中曾說“膾炙”好吃,從而在日後演變出“膾炙人口”的成語。長沙馬王堆1號西漢墓的遣冊中記有牛炙、牛肋炙、犬肝炙、豕炙、鹿炙和炙雞等炙品,前頭說的幾種應是將肉或肋骨等剁碎了烤,而炙雞應是烤整隻的。炙肉有用鐵簽穿著在小圓爐子上烤的,也有在火槽上烤的,這兩種情況都在畫像石上出現過。畫像石中的西王母和東王公,其身側的侍者常舉起炙好的肉串請他們吃。烹肉可用鑊,但也見過用大鼎烹煮食物的圖像,這種大鼎應即所謂“函牛之鼎”(《後漢書·劉陶傳》)。
如果不動用這類大家夥,小規模煮肉則叫濡。濡亦作臑。《鹽鐵論·散不足篇》:“臑鱉膾鯉。”但濡不像現代的燉肉,不在煮的同時加調料。《禮記·內則》鄭玄注:“凡濡,謂亨(烹)之又以汁和之也。”其第一步即“烹之”,這時“不致五味”(《周禮·亨人》鄭眾注),類似現代的白煮肉。但第二步還要“以汁和”,此“汁”即《內則》所稱“欲濡肉,則釋而煎之以醢”的醢。醢指肉醬,亦可泛指一般的醬。《說文·酉部》段玉裁注:“醬,醢也。”也就是說,煮好了的白肉要再放進熱醬汁中濡染加味,即所謂“煎”;之後方才進食。濡肉時蘸調味品的用具叫染器,是由一個染杯和一個染爐組成的,講究的在染爐底下還加一個接炭火灰燼的承盤。上世紀60年代,有人看到染器銘文中的“染”字,就斷定它是為絲帛染色用的;未免望文生義。國家博物館所藏“清河食官”銅染器,器歸典膳的食官掌管,其非染色用具自明。河北鹿泉高莊西漢常山王墓出土的染爐上刻銘“常食中般”。“常食”即“常山食官”,也是由食官掌管染器之證。《呂氏春秋·當務篇》中記載了一個故事,說齊國有二“好勇者”忽然相遇,“曰:‘姑相飲乎?’觴數行。曰:‘姑求肉乎?’一人曰:‘子肉也,我肉也,尚胡革求肉而為?’於是具染而已(高誘注:“染,豉、醬也”)。因抽刀相啖,至死而止”。但從這兩個殘酷而愚蠢的假勇士那裏卻可以看到,肉食須具染。存世之銅染器不下一二十件,絕大部分是西漢的。最有意思的是河北南和左村西漢墓出土的一例,其承盤兩側裝拉手,盤底下還裝著小輪子。在宴席上吃濡肉時,染器大家共用,可以拖來拉去。染杯中盛的主要是醬。《急就篇》唐·顏師古注:“醬,以豆合麵而為之也。”用一種通稱醬曲的菌類分解大豆蛋白,能生成可溶性氨基酸及一部分穀氨醯胺,從而產生鮮味。漢·應劭《風俗通義》說:“醬成於鹽而鹹於鹽。”所謂“鹹於鹽”,意思是說它的鹹味比鹽的鹹味還有味道;也就是“青出於藍”的意思。顏師古更認為:“食之有醬,如軍之須將,取其率領進導之也。”好像如果沒有醬的提味,這頓飯就吃不下去了。布膳時,如《禮記·曲禮》說:“醯醬處內。”《管子·弟子職》說:“左酒右醬。”表明古人進食時旁邊常擺著醬。與豆醬的味道相近的是豉。《說文》:“豉,配鹽幽菽也。”《急就篇》顏注:“豉者,幽豆而為之也。”用意完全相同,而且都強調一個“幽”字。《說文》徐傳:“幽,謂造之幽暗也。”《廣雅》:“鬱辟,幽也。”實際上指的就是將大豆煮熟加鹽後封閉起來發酵之意。有的《飲食史》上認為“‘幽豆’指出產於幽州地區的大豆”,可謂失之遠矣;我們讀書的時候要注意分辨。用餐時蘸醬用耳杯,即江陵鳳凰山167號漢墓遣冊所記“醬杯卅枚”之醬杯。非進食的場合,醬多半盛在小罐裏,當時的專名叫“醬甀”(《戰國策·東周策》)。《說文》:“甀,小口罌也。”洛陽五女塚新莽墓出土之書有“辯(瓣)醬”字樣的陶罐正是它。如果隻為了貯藏,醬和豉都可以放在瓨裏。《漢書·貨殖傳》:“醯醬千瓨。”馬王堆1號墓的遣冊中記有“豉一瓨”。對照出土物,瓨應指一種較大的長頸罐。在食案上用的則是小型佐料壺,而且豉還常與鹽搭配。謝承《後漢書》:“羊續為南陽太守,鹽豉共一壺”(此據《禦覽》卷八五五引文。《事物紀原》卷九引作“共一器”)。西安征集的漢代方形陶雙連器,器壁分兩欄刻出“齊鹽”、“魯豉”四字。漢詩:“白鹽海東來,美豉出魯門,”可見齊鹽、魯豉是當時的名品。
在烹、濡的影響下,羹也是我國古代主要的菜品。上古時代的“大羹”是不加調料的肉湯。周代人祭祀時要用大羹,以示不忘本初。但隨後出現的“和羹”,乃變得有些滋味。《尚書·說命》:“若作和羹,爾唯鹽梅。”鹽代表鹹味,梅代表酸味。而在馬王堆1號墓的遣冊裏,所記之羹的種類就很多了,其中大部分為各種肉羹,也有肉與菜、肉與糧食混合烹製的羹。但普通百姓日常很少吃到肉羹。《急就篇》顏注:“麥飯豆羹(即上引《戰國策》說的藿羹),皆野人農夫之食耳。”由於農民的副食隻是菜,為了蓄菜禦冬,進而發明了加工泡菜的方法。泡菜是利用乳酸菌將蔬菜中的可溶性糖及澱粉水解成單糖,再在絕氧或半絕氧的條件下把它分解成乳酸。當食品中乳酸的濃度達到0.7%以上時,就能抑製大多數微生物的活動,使食品不致腐敗;同時並產生特殊的香氣和酸味。這種方法我國古代叫菹。《詩·小雅·信南山》:“疆埸有瓜,是剝是菹。”詩中雖然提到菹,但是不是指泡菜而言尚難斷定,因為它也有可能如《周禮·醢人》鄭玄注所說:“凡醯醬所和,細切為齏,全物若為菹。”隻是把瓜菜囫圇個拿調料泡起來而已。不過並不是說這時不可能出現這種副食品。因為做泡菜時須隔絕空氣,而這一點是用在雙領罐的雙領間儲水加蓋的方式做到的。廣東博羅園洲梅花墩春秋窯址中曾出土頸部造型接近雙領的陶罐,有可能就是原始的菹罌,即現代所稱泡菜壇子。到了漢代,雙領的菹罌在各地漢墓中多次出土,對製菹的要領也說得比較清楚了。《釋名》:“菹,阻也。生釀之,遂使阻於寒溫之間,不得爛也。”《說文》:“菹,酢菜也。”酢菜就是酸菜。杜甫詩“長安冬菹酸且綠”,同樣在強調它的酸味。漢代以後,製泡菜的雙領罐在湖南衡陽東吳墓、江西瑞昌西晉墓、廣西恭城南朝墓、湖北武漢測繪學院隋墓、貴州平壩唐墓、湖南衡陽五代水井、江蘇揚州宋船、廣西合浦明窯址中均出,而且一直沿用至今。
南北朝以前,烤和烹仍然是菜肴的主要做法。由於這時的食用油取自動物脂肪,溫度稍降就會凝滯,所以不流行炒菜。即便是最油膩的食品,如《禮記·內則》所記“八珍”中的“淳熬”,不過是將大米飯拌上肉醬再淋上脂油;“淳母”則將大米飯換成黍米飯,其他做法不變。《內則》中所記“糝食”,不過是煎肉餅。“酏食”,不過是炒飯。直到4—5世紀,由於植物油料的使用,滾油快炒的技法才發展起來,在《齊民要術》中才有明確的反映。而炒菜的流行又使箸即筷子的用途進一步擴大。河南安陽1005號商代大墓中曾出銅箸頭,當時還應接以木柄;因為它較粗碩,可能是從鼎、釜中撈取食物用的,不見得直接夾菜入口。陝西綏德墕頭村出土的商代銅鉞上有一個“饗”字,像二人對坐進食之形,其中一人正用手抓食物。至周代,《禮記·曲禮》鄭玄注仍說:“飯以手。”又說,幹肉“堅宜用手”。正義:“古之禮,飯不用箸但用手。”可是吃菜就不一樣了。《曲禮》說:“羹之有菜者用。其無菜者不用。”即箸,在熱湯菜裏,要用箸才能把菜夾起來。至漢代,盡管在體麵的飲宴上都用箸,但《曲禮》裏反映出的那些飲食習慣不會立即完全喪失。漢景帝賜周亞夫食,“不置箸。亞夫心不平,顧謂尚席取箸”(《漢書·周亞夫傳》)。景帝此舉的確是想殺殺周亞夫的傲氣,卻不見得打算立刻要他的命。但亞夫軟硬不吃,不肯放下架子用手進食;事態於是沿著悲劇的方向發展了。在西漢前期,不用箸而用手不一定是十分丟臉的事。1651年奧地利宮廷中仍然用手抓食,可以作為參照。然而吃炒菜時,要夾起油汪汪的滾燙的菜肴,不用箸是很不方便的。所以隋唐以降,其出土的數量大增。浙江長興下莘橋出唐代銀箸三十支,江蘇丹徒丁卯橋出土唐代銀箸三十六支,四川閬中出土宋代銅箸二百四十四支。更不用說實際生活中數不清的竹木筷了。筷子的大普及延續至今。現代拿筷子吃飯的,除了中、日、韓、朝、越、新加坡的十六億人以外,還有海外華人五千萬,以及十六萬家中餐館;加在一起,每天在餐桌上大約會舉起十七億雙筷子。中國筷子的影響麵之大可以想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