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古代還有一種將盾與鉤複合而成的兩用兵器,名鉤鑲。《墨子·魯問》說公輸般作鉤拒,“退者鉤之,進者拒之”,此物就是鉤鑲。河南鶴壁出土的漢代鐵鉤鑲,全長61.5厘米,與小盾的長度相仿。它有上下兩鉤,釘在中間的盾體上。背麵有握,以供把持。河北定縣漢代中山穆王劉暢墓出土的鐵鉤鑲上且有錯金花紋,可見對它的重視。鉤鑲能兼起鉤、推的雙重作用。其中部所裝小盾可抵禦敵刃,而鉤則可以鉤束敵方武器,以利己刃殺出。所以鉤鑲常和環首刀配合使用。江蘇銅山漢畫像石中的格鬥場麵:使用鉤鑲者一手將對方的長兵鉤住,另一手則揮刀砍去,使他那持戟的對手完全陷於被動的境地。直到晉代仍使用鉤鑲,江蘇鎮江東晉隆安二年(398年)墓所出畫像磚上,還有一手執鉤鑲、一手執刀的獸首人像。然而再往後,這種武器就很少見到了。
在古代戰爭中披甲比持盾的防護作用當然要周密得多。商代起初用的是皮甲,較原始之整片的皮甲曾在安陽侯家莊1004號墓中出過。由於這種類型的甲穿用不便,後來遂將皮革裁成甲片,再編綴成型。湖南長沙瀏城橋等地的春秋墓中出過皮甲片,但均未能複原。目前已複原之最早的皮甲出土於湖北隨州曾侯乙墓,由身甲、甲裙和甲袖三部分組成。其甲袖用活動編綴法編成,袖筒可以伸縮。這裏出的皮胄也用甲片編成。中有脊梁,下有垂緣護頸。商周是青銅時代,但從未發現過商代的銅甲,然而卻出土了許多商代的銅胄,僅安陽侯家莊1004號墓中就出土了一百四十頂以上。皆為範鑄,胄頂有銅管,可插纓飾。正麵多鑄出獸麵紋。但也有在胄的兩側鑄出兩朵大渦旋紋,當中實以龍紋的。其式樣很典型,位置很特殊,似乎有以龍當作紋章的用意。除了安陽的商代銅胄外,北京昌平白浮西周墓也出銅胄,頂部有網紋長脊,胄麵光素。此外在內蒙古、東北等地也曾發現銅胄,多為東周時東胡族的遺物。至西周時則不僅有銅胄,也有銅甲。陝西西安普渡村西周墓中出土一襲由四十二片銅甲片編成的甲,複原後呈長方形,僅掩前身,如同兩當甲的前片。山東膠縣西庵西周車馬坑中出土的銅甲飾,應是釘綴在皮甲上的,主要起裝飾作用。及至戰國晚期,鐵甲在文獻和實物中均已出現。《呂氏春秋·貴卒》提到“鐵甲”。燕下都44號墓出土了用八十九片鐵甲片編成的鐵兜鍪,現已複原。燕下都13、21、22號遺址還曾出土同類型的散落的鐵甲片。為了與皮甲相區別,鐵甲也被稱作鎧。《周禮·司甲》鄭玄注:“古用革謂之甲,今用金謂之鎧。”
秦代鐵甲的實物未見,隻在始皇陵兵馬俑坑中發現了眾多甲士俑。從形製上看,陶俑所披之甲有的仿皮甲,有的或仿金屬甲。由於兵馬俑坑中出土的鐵器極少,陶俑身上的甲是否有些是模仿鐵甲,很不容易斷定。但甲的形製卻值得注意。這裏的軍吏甲僅有前片,用帶子在背後交叉係結。騎士甲前後身相連,後身稍短,均以長方形甲片編成,無披膊。將軍甲的前身為一整片,胸部光素,腰以下綴甲片,下擺拖出尖角。後身較短,僅在腰部綴甲片,後背的上部與披膊均未綴甲片。將軍甲的防護部位並不特別周到,或與其負責指揮運籌,無須經常冒白刃、衝矢石有關。禦者甲的甲身較長,且在頸部增加高起的“盆領”。左右兩肩的披膊向下延伸至腕部,其前還接出由三枚甲片構成的舌形護手。可見駕戰車的禦者經常處在戰場的最前沿。
漢代的鐵甲又名玄甲。《漢書·霍去病傳》說他“元符六年薨,上悼之,發屬國玄甲,軍陣自長安至茂陵”。鹹陽楊家灣西漢大墓陪葬坑所出陶甲士俑,所代表的或即送葬的軍陣。除了這種場合外,漢代人也以“玄甲耀日,朱旗絳天”(班固《封燕然山銘》)之類話,描寫軍容之威武;可見鐵甲是漢代軍隊最精良的防護裝具。整領的鐵甲,在臨淄齊王墓陪葬坑、廣州南越王墓、安徽阜陽雙古堆1號墓、洛陽西郊3023號墓、內蒙古呼和浩特二十家子古城窖藏、西安漢城武庫遺址等處均曾出土。至於零星甲片,各地出土的亦為數不少。漢代的鐵甲片有大有小。大型甲片作圓角長條形,長約25厘米,有類一枚簡劄,故稱為甲劄;用它編成的甲則叫劄甲。小型甲片下緣平直,近匙頭形,長度一般不超過3厘米。用它編成的甲,甲片排列緊密,有如魚鱗,故稱魚鱗甲。編甲時,大致是先橫編後縱聯。橫編時是從中心一片向左、右編綴;縱聯時則由上向下。所以鎧甲片一般是上排壓下排,前片壓後片。根據部位的不同,又有兩種編法。一般部位是縱橫都固定編綴;但在特殊部位,如肩部、腰胯等處需要活動,則采用活絡編綴。即將編甲的繩絛留有可供上下活動的長度,使甲片可上下推移,伸縮自如。總之,甲片的編綴方法是簡單而有規律的,這是出於作戰的需要。如編綴技法過分複雜,戰爭中如有損壞,則難以及時修複。漢代披甲的武士的形象,也以鹹陽楊家灣甲士俑反映得最具體。這裏有兩種式樣的鎧甲:一種用長方形的劄甲編成,大抵僅有胸背甲,叫兩當甲。另一種為魚鱗甲(腰、肩等部位仍用劄甲片以活絡法編綴)。河北滿城中山王劉勝墓的魚鱗甲,共用甲片二千八百五十九片。山東臨淄齊王墓的魚鱗甲,共用甲片二千二百四十四片。劄甲的甲片就少得多了。廣州南越王墓的劄甲,僅用七百零九片。上述始皇陵兵馬俑坑的禦者之甲,僅用三百二十三片。齊王墓出的甲片上並飾以金銀薄片。
南北朝時馬鐙已經普及,為重裝騎兵的出現創造了條件。這時在鮮卑族統治的中國北部,出現了以配備兩橋垂直鞍、硬質箕形障泥、滿綴銅鈴或杏葉的網狀帶為特征的一套馬具。這套馬具雖然有點笨重,但滿雄壯。再披上馬甲即具裝,騎上著兩當甲的武士,更大有所向披靡的氣概。元嘉二十七年(450年)北魏與劉宋大戰,宋軍失敗,六州殘破。《宋書·索虜傳》總結這一戰役時說:“所謂‘走不逐飛’,蓋以我徒而彼騎也。”南朝的步兵當然敵不過鮮卑重裝騎兵。而北魏的兩當甲和具裝甲在其中發揮的作用,亦不應小覷。
南北朝時期還曾對兩當甲加以改進,將胸部的小甲片化零為整,變成兩個大整片。由於是整片,閃閃發光,遂稱之為“明光甲”。唐代多用這種甲。而且在胸甲上增益紋飾,將束甲的絛繩也加以美化,肩上有披膊,腰下垂鶻尾、膝裙。鶻尾用於掩蓋襠部,膝裙護大腿。下縛吊腿,護小腿。兜鍪一般有翻卷的護耳,頸部有頓項。除胸甲外,其他部分仍以甲片編綴而成。不過應當注意的是,在唐代的三彩陶俑和佛教雕塑中,經常可以看到身著華麗的甲胄者,他們在披膊上裝吞肩獸頭,兜鍪上飾展翅鵬鳥,怪異之處,不一而足。但他們的身分多為“護法神將”、“降魔天王”之類,其裝飾物不起防護作用,和唐代軍人實戰用的甲胄不盡相同。
宋代甲胄與《武經總要》中的圖示大體相合。不過宋代軍人特別是士兵經常戴笠子。笠子源於唐代的席帽。席帽是用席做的鬥笠,宋代改用布、氈或皮革製作。《東京夢華錄》稱:“武官皆頂朱漆金裝笠子。”四川彭山宋·虞公著墓中的石刻甲士,戴笠式胄,胄下有頓項。身甲較長,雙肩覆披膊。圍捍腰。當更接近實戰的裝束。山東郯城出土的南宋寶祐四年(1256年)笠式銅胄,正可與彭山石刻畫相對照。
遼代的甲與唐時區別不大,他們的圓錐形胄卻為前代所不見,元代也用這種胄。它們和歐洲中世紀的諾曼式頭盔頗相近。元代圓錐形胄上的短帽簷及長眉庇也帶有外來的成分。此外,元代甲士也有戴接近宋式的笠式胄的。
明代兵勇多戴紅笠軍帽,也有戴紮巾的。甲多為布麵內襯鐵片,大體與元代相似。胄基本上是圓錐形的,如常見的“八瓣帽兒盔”。但有的相當高大,頂上有軸管以插翎羽,通體有如尖塔。有些盔上還插小旗。正德年間,“紅笠之上綴以靛染天鵝翎以為貴飾,貴者飄三英,次者二英”(《明史·輿服誌》)。
清代的盔在頂部加的裝飾更多,其插貂尾、獺尾的做法為前代所無。
最後談談火器。
黑火藥是硝石(75%)、硫黃(10%)、木炭(15%)三者之粉末狀的混合物,而硝石和硫黃正是煉丹術中常用的材料。由於此二物藥性甚猛,煉丹家又對他們進行“伏火”。就是將硝石、硫黃與炭化的皂角等物放在一起加熱,如混合物“成油入火不動者,即伏火矣”(《真元妙道要略》)。這個危險的試驗一不小心就會引起劇烈的燃燒。最後乃導致火藥的發明。此過程應完成於7世紀。
火藥被發明出來以後,將火藥包用拋石機發射出去,就是原始的火炮。唐哀帝天祐年間(904年),十國中吳的軍隊圍攻豫章(今南昌)時,“發機飛火”,燒了龍沙門(見宋·路振《九國誌》)。許洞在《虎鈐經》中解釋說:“飛火者,謂火炮、火箭之類也。”1000年,唐福獻所製火箭、火球、火蒺藜給宋朝朝廷。1002年石普製火毬、火箭,宋真宗曾讓他當眾做了表演。1044年編成的《武經總要》中記載了多種火藥兵器。靖康元年(1126年)金兵攻汴梁,李綱在守城時用霹靂炮擊退了敵人。但這些戰例用的都是拋火藥包的方法。紹興二年(1132年)李橫亂軍進犯德安(湖北安陸),守城的知府陳規“以火砲藥造下長竹竿火槍二十餘條”(宋·湯《德安守禦錄》)。這是世界上最早的管狀火器。但這種“竹竿火槍”隻能噴火而不能射出子彈。這時即便是將火藥裝入容器,也不過是陶瓶之類,爆炸的威力有限。13世紀發明了鐵炮彈。宋·趙與《辛巳泣蘄錄》記嘉定十四年(1221年)金人攻蘄州(湖北蘄春)時用的炮彈,作“匏狀而口小,用生鐵鑄成,厚有二寸”。鐵殼強度高,殼內氣體壓力大,爆炸力更強。開慶元年(1259年),壽春府(安徽壽縣)“又造突火槍,以巨竹為筒,內安子窠。如燒放,焰絕然後子窠發出,如砲聲”(《宋史·兵誌》)。突火槍能發射子窠,雖然仍是竹筒,但比陳規的竹竿火槍又前進了一大步。北方的金國也在1232年使用過能射鐵滓、磁末的“飛火槍”,不過其槍管是紙筒(《金史·蒲察官奴傳》)。拿它和突火槍相較,孰優孰劣,很難判斷。後來蒙古軍隊從金人和宋人那裏學會了使用和製作火器的技術。1274年元軍渡江進攻南宋時,曾使用過一種可以燃放的火炮(《新元史·伯顏傳》又《張君佐傳》)。1287年元王朝平定乃顏叛亂時,使用過火力更強的炮(《元史·李庭傳》)。這種炮有可能是一種金屬管狀火器。在這次戰爭的戰場之一,黑龍江阿城縣阿什河邊半拉城子出土的形製原始的銅銃,雖無銘文,但有可能就是平定乃顏之戰留下的遺物,它的年代或不晚於13世紀末。這一判斷雖不能完全確定,但近年在內蒙古錫林郭勒盟正藍旗發現的銅銃上有八思巴文“大德二年(1298年)”銘記,正鑄造於這一時期,應為目前世界上可以確認的最早的一門銅火炮。它比原來排位領先的至順三年(1332年)銃(國家博物館藏)還早三十四年。
15世紀中葉開始,歐洲的火炮製造技術迅速發展,歐洲火器也傳入我國,影響較大的有佛郎機銃,鳥銃和紅夷炮。這裏說的佛郎機指葡萄牙。1517年葡萄牙商人到廣東通商,1521年左右白沙巡檢何儒買了他們的銃。佛郎機銃是一種帶子銃的後裝火銃。子銃填藥後放進母銃中發射。這種銃由於子銃裝藥量小,母銃口徑不大,威力有限。鳥銃是明代對火繩槍和燧發槍的統稱。鳥銃的槍管較長,口徑較小,發射圓鉛彈,射程較遠。並設有準星和照門,可以瞄準後再發射。但發射時要經過裝藥、搗實、裝鉛彈、搗實鉛彈、開火門蓋、下引火藥等一係列程序。所以作戰時要分組輪流裝填舉放。鳥銃傳入後經我國仿製改進,性能有所提高,成為裝備明清軍隊的主要輕型火器之一。紅夷炮於明末引入我國。天啟元年(1621年)、二年(1622年)明朝先後從澳門買了這種大炮,為葡人從在澳門附近擱淺的英艦上拆下的,是英國在16世紀後期生產的大型前裝滑膛炮。這種炮口徑大、管壁厚、管身長,是當時火力最強的炮。天啟六年(1626年)努爾哈赤攻打寧遠(遼寧興城),被袁崇煥用紅夷炮擊傷,終於不治。當時明與後金都大力仿造這種炮,並給予各種“將軍”的封號。過去在故宮端門和午門之間擺著兩尊這種炮。炮上刻的文字和鑄的圖案已模糊不清。根據此炮未剝蝕前的舊拓片,文為“天啟二年總督兩廣軍門胡題解紅夷鐵銃二十二門”,證明它們就是最初引進的那批炮的實物。清人諱“夷”,改稱“紅衣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