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所論為宋儒對中國曆史發展規律的認識。宋儒在確認天理為超時空而永存的終極本體的同時,又引入氣運的概念,受天理操控的陰陽五行之氣被看作是社會曆史盛衰變動的根據。由於天理的表現形式——氣的運動變化,社會曆史非常自然地出現周期性的盛衰變化,這種盛衰的變動有宏觀曆史階段的盛衰之變,也有微觀曆史階段的盛衰之變,但從總體上說曆史是在這種不停頓的盛衰循環之變中趨於退化的。也就是說,宋儒認識的中國曆史發展規律呈現出一幅循環的圖式,而曆史在循環中呈退化趨向的證據就是天理的潛隱不現。然而,從整體上說宋儒的曆史循環演進說在內在邏輯上存在兩大難以厘清的悖論:一是支配曆史循環演進的不依賴人的主觀意誌的氣運與人的主體道德精神的矛盾;二是曆史在循環中趨於退化的判斷與確立宋朝曆史地位的矛盾。

第五章主要論述宋儒的道德本位主義的曆史動因說。指出:宋儒設定倫理道德為客觀曆史發展之動力,把儒家人倫的道德邏輯加之於曆史進程之上,從而以先驗至上的倫理本體“理”為推進人類社會曆史演進的終極動因。而宋儒圍繞理欲之辨而展開的論證是理學曆史學說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我們必須正視理欲之辨在中國曆史觀念上的雙重投影,縱欲抑理固然是片麵的,感性需求的過度膨脹必然導致消極的社會後果。禁欲揚理同樣也是片麵的,因為它不符合人們自身發展的實際需要。隻有使理和欲協調發展,才能促進社會的進步和人們自身的發展。宋儒之缺憾正是由於隻看到過度膨脹的感性欲求可能導致社會的不穩定,未看到在合理的範圍之內,感性欲求也是主體創造的內在動力,同時也是社會曆史前進的內在動力。

第六章論述宋儒對曆史學性質與功能的認識。認為:宋儒曆史研究的目的就是在於通過對中國曆史的再解釋以說明倫理價值的普遍性、絕對性和至上性。他們將曆史學的性質看作是一門適宜於儒者從事“格物致知”以探尋終極性真理的學問。在儒家倫理本位主義思想的指導下,通過對曆史活動的反思,就可以從中得到對具有普遍有效性的絕對的道德價值的深切體認。宋儒正是以存在於曆史之先、曆史之外的永恒、絕對、至善的天理(其實無非是現實的封建宗法倫理關係的哲學抽象)的高度來審視人類曆史,以天理為最高原則去裁定人類曆史,曆史的意義決不在曆史發展過程本身,而在於天理的顯隱升沉。讀史窮理,以曆史事實驗證先驗的天理,這就是宋儒對史學性質的界定。而宋代理學思潮的勃興也將經世致用的傳統史學推向了新的高峰,希望通過曆史研究以探賾前朝興亡之跡和總結曆史經驗,為當朝當政者提供安邦濟世之借鑒以及通過對曆史人物與事件的褒貶勸誡、垂訓將來以裨於教化的思維定勢從此得到了空前的強化。但是,宋儒對曆史學功能的認識卻有很大的局限性。首先,由於曆史與現實的距離,決定了史學研究對於現實僅有部分的價值。其次,史學認識的特點是客體被認識的價值與認識主體的需要有直接對應的關係,所以每一個時代都有權按照自己的需要和方式來看待曆史和重新的解釋曆史,不可能有一種最後的解釋。另外,宋儒在無限誇大史學的政治和倫理教育功能的同時忽視了史學的其他有益的功能,如藝術功能。宋儒對史學功能的誇大,試圖從曆史中取鑒資治,尋求拯救時弊的靈丹妙藥,到頭來,不但不可能在曆史經驗中找到立國施政的韜略計謀,而且足以戕害曆史學本身,令世人產生對史學認識的不信任感。

第七章綜合論述宋代理學對中國古代史學的影響。指出:史學思想的深刻的程度,往往取決於這種思想對曆史學和曆史進程所作出的哲學思考與價值判斷的深度。理學對史學的介入,促使曆史學家意識到不能僅滿足於研究形而下的器,也必須去思考形而上的理(道),這就是蘊涵著濃鬱的倫理意緒的終極性的形上本體天理在曆史中的決定性作用及其所代表的終極價值。理學思潮勃興以後,史著更以倫理主義的曆史哲學為框架,在敘述曆史事件和揭示曆史意義時,自覺地貫徹倫理主義的價值與目的,使史書始終貫穿著理的精神,這無論在後世紀傳體正史、地方誌,還是別史之中均有鮮明的體現。

由於本書所涉及的內容與中國專製社會後期的統治思想——理學有密切的關係,而理學乃是一個以心性義理為中心的龐大的思辨性的哲學體係,其論證之細密、條理之清晰,令筆者歎為觀止,因而以筆者淺薄幼稚之學識冀求厘清宋代理學對傳統史學之影響,實在勉為其難,故書中存有的缺點與問題肯定不少,一些論述可能有待商榷,敬請各位讀者不吝賜教,容俟今後進一步修改與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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