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英雄城市原先全由英雄們(即父主們——引者)組成的,他們憑神聖的封地而從天神意旨接受到特權,在家族體製中成了最高君主,接著在城市體製中,他們團結在一起,就成了城市中的統治階層,這樣他們就成了一些擁有王權的民政王國首腦,都受製於一個最高主權即天神或上帝。所有的最高民政權力都要承認天神的意旨。①(①維科:《新科學》,第303-304頁。)
誠然,維科將古代希臘羅馬最早的貴族政治產生的原因完全歸結於天神崇拜,大有偏頗的一麵。從前文的諸多分析裏,我們已經知道,古代希臘、羅馬之所以在文明社會之初就采取民主政治形式,原因是多方麵的。它既由特定的文明起源方式所致,又由特定的地理環境所致。但是,又必須承認,維科以天神崇拜這一原因來解釋希臘和羅馬政體的起源,又是極富見地的。因為如果沒有某種精神力量的鉗製,即便父主們聯合成為一個國家管理機構即元老院,也難以保障他們為了實際的最高統治權不相互爭鬥起來。
如果說神權大於王權在古代希臘、羅馬的城邦時代尚不十分明顯的話,(因為事實上在這裏既沒有實際的神權,也沒有實際的王權)那麼在中世紀的西歐,就是顯而易見的事情了。恩格斯就曾說過:中世紀的“政治和法律都掌握在僧侶手中,也和其他科學一樣,成了神學的分枝,一切按照神學中通行的原則來處理。教會教條同時就是政治信條,聖經詞句在各法庭中都有法律的效力”。①(①《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7卷,第400頁。)
基督教是整個中世紀的西歐占絕對統治地位的意識形態。根據《聖經》,世界上的萬事萬物都是由上帝“無中生有”地創造出來的。人也是上帝創造的。上帝用地上的塵土捏成自己的模樣,然後注入靈魂,從而使之成為人。因而,一切人都必須信仰上帝、敬畏上帝和服從上帝。
上帝創造出人類,但並不親自管理人類。管理人類事務的工作,上帝指派兩種人來承擔,一是教會的神職人員,二是俗世的統治階級。這種權力二分法的做法,勢必導致對權力的爭奪。為了不使俗世的統治者侵犯教會的權威,教會的理論家們總是千方百計從教義上做文章,以抬高神權和壓製王權。
首倡神權高於王權的基督教理論家是奧古斯丁。他認為,人們不僅要服從上帝,也要服從君主,但是,“人類社會中權力有尊卑高下之序,下級服從上級,天主則淩駕一切之上。”②(②奧古斯丁:《懺悔錄》,商務印書館1982年版,第46頁。)為了充分說明神權與王權的關係,奧古斯丁寫了《上帝之城》,把人類分為兩種人和兩種社會。兩種人,一為選民,一為棄民;兩種社會,一為上帝之城,一為世人之城。在他看來,上帝之城和世人之城均有兩種含義。上帝之城,一是指永恒幸福的天國,二是指世上由基督親自設立的“大公教會”。世人之城,一是指末日審判時惡人所歸宿的地獄,二是指現實的世界。上帝之城由選民所組成並以上帝為王,因而是無限完美的永恒的王國。而世人之城由棄民所組成,因而是不完滿的並充塞著罪惡的暫時的王國。人們為了擺脫原罪,就必須信仰上帝,遵從教會。因為教會既是上帝之城在人世間的現實形式,又是上帝拯救世人的代表,有著為世人發放通往天國的通行證的特權。所以,教權高於俗權,神權高於王權。
將神權高於王權這一理論進一步係統化的是“天使博士”阿奎那。他認為,“人天然是個社會的和政治的動物”,他們必須組成國家,服從王權。但國家與王權又是從何而來的呢?阿奎那的理解是:天地間有四種法則,一曰永恒法,二曰自然法,三曰人法,四曰神法。人法即世俗社會的生活秩序,它得自於自然法,即得自於人們趨善避惡的本性。但是,人法與自然法都不是能夠自我依憑和自我證明的,它必須是永恒法的外化形式。永恒法即上帝的意誌,是上帝支配和治理整個宇宙的大法。而永恒法又與神法即教會法是一致的。因之,服從教會法也就是服從上帝的意誌。由此推之,國家就必須服從教會,國王必須服從教皇。他說:“這個王國的職務不是交托給這個世界的統治者,而是交托給神父,以便使世俗的事務仍舊和神的事務有所不同:並且,特別是,這個職務是委托給祭司長、彼得的繼承者和教皇、羅馬教皇的;基督教世界的一切君王都應當受他的支配,象受耶穌基督本人的支配一樣。”①(①《阿奎那政治著作選》,商務印書館1982年版,第85頁。)
由於神權高於王權這一信條被人們所普遍認同,致以在中世紀西歐,最高統治者並不是各國的君主,而是羅馬教皇;教皇所居的梵蒂岡被認為是最高的和世界性的統治中心。教皇為了顯示自己的權威,規定一切俗權和教權都得服從於教皇。請看教皇格利哥裏七世在一份名為“教皇敕令”的文件中對教皇權的具體閘釋:
(1)羅馬教會為上帝所獨創。
(2)惟有羅馬主教始能具有世界[主教]稱號的權利。
(3)惟有他一人具有罷免和複任主教之權。
(4)在一切會議中,他的特使,即使職位較低,亦應位列一切主教之上,而且對彼等操有廢黜之權。
(5)教皇得罷免曠職者。
(6)我們除遵奉其他規定外,仍應注意不與被教皇革教者[或咒逐者]同留一室之內。
(7)惟有教皇按照當時的需要所製定的新法律,所召集的臨時大會,或改僧侶會為寺院,方為合法。另一方麵他也有權分裂富有的主教區或合並貧苦的主教區。
(8)惟有他一人享有使用帝王儀仗之權。
(9)一切王侯應僅向教皇一人行吻足禮。
(10)惟有他一人的名號可被供奉於教會。
(11)這是世界唯一的名號[他是世界唯一可稱教皇名號者]。
(12)他被[上帝]賦有廢除帝王之權。
(13)他被賦有在必要時調動主教之權。
(14)他具有按照己意為任何教會執事按手①(①按手禮為羅馬教會一種授職禮。)授職之權。
(15)凡經教皇按手授職者可主持另一教會,但不得屈居次等職位,而此人亦不得自任何主教之手接受另一較高職位。
(16)無教皇命令所召開之宗教會議不得稱為全體會議。
(17)非經教皇批準,任何書卷、篇章不得尊為經典。
(18)他所批準的判決,除他自己以外,不得由任何人撤銷。
(19)教皇本人不受任何人審判。
(20)任何人不得擅自對向教廷上訴者[借故]判斷。
(21)各地教會較重要之案件,概須呈送教皇審核。
(22)羅馬教會從未犯過錯誤,也將永遠不犯錯誤,聖經可為證明。
(23)凡屬按照教會法規正式授職的教皇,無疑地可因聖彼得之功績成為聖者,巴維阿主教聖埃諾提阿斯曾證明此點,多數教會亦皆同意。教皇西馬卡斯命令內己予載明。
(24)低級僧侶,凡依照教皇之命令或同意控訴其上級者,應認為合法。
(25)教會得不經召開宗教會議而任免主教。
(26)凡不與羅馬教會協和者,不得視為天主教徒。
(27)他具有解除人民向不良統治者之效忠誓約的權力。①(①《世界中世紀史史料選輯》上冊,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1959年版,第214-216頁。)
上述條款都是強調教皇的至上地位,其中許多條款直接規定教皇的地位在王權之上。也就是說,教皇是一切國君的領主,國君應是他的臣屬,象受采地一樣從他那裏得到自己的權力;教皇有權審判和懲罰國君,解除臣民對他們的服從義務,但任何人都不能審判教皇。
最能體現西歐中世紀神權大於王權的典型例證是著名的“卡諾莎事件”。
1065年,亨利四世當上德國皇帝,試圖聯合地方諸侯反對羅馬教廷,以爭得地方主教的策封權。1075年,教皇格利哥裏七世致信亨利四世,責令他必須對其冒犯羅馬教廷的行為表示懺悔,並提交“翔實的”書麵檢討。次年,亨利四世糾集帝國內效忠他的一些主教,在沃姆斯舉行宗教會議,宣布廢黜格利哥裏七世的教皇職位,並給格利哥裏七世寫了一封極帶侮辱性的信件,稱對方為“偽僧”、“不敬上帝的人”、“受詛咒的人”。對於亨利四世的挑戰,格利哥裏
逐即召開自己的宗教會議,宣布格除亨利四世的皇帝職權,解除德國臣民對他的效忠,並開除其教籍。對於教皇強硬的回擊,亨利四世束手無策,地方諸侯也趁機起來反對他的統治。在十分困窘的情況下,1077年1月,亨利四世前往當時教皇的臨時住地卡諾莎求見,希望得到格利哥裏七世的寬赦。為了懲罰亨利四世的狂妄和對教權的藐視,格利哥裏故意閉門不見,以致於亨利四世磕頭跣足,痛哭流涕,冒著風雪在教皇住所的門前站立了三天三夜之後,才得以獲赦。格利哥裏對於亨利四世的失敗很是得意,馬上將對方在卡諾莎求赦的狼狽狀公布於世。他在致德國各諸侯的信中寫道:
他在沒有進入意大利之前,便派遣了哀懇的使者前來,祈求獲得上帝、聖彼得以及我們的寬恕。他提供了新的諾言,允許除糾正他自己的生活外,隻要我們能給他赦罪的恩典和使徒的祝福,他將遵守一切順服的條件。後來經過長時間的延宕和往返磋商,我們通過專使的傳達,也曾對他的越軌行為提出嚴厲的責備。最後他自動地攜帶隨從數人,毫無敵意或魯莽的態度,來到了我們所逗留的卡諾莎堡。在那裏,他卑微地除下了一切屬於國王的尊榮表記,赤足披氈,連續地三日之久站在堡壘的門前,慟哭流涕,哀求我們仁慈的救助與安慰,直到所有在場的人都被感動,甚至不少的人為憐憫與同情所激動,哭泣哀懇,為他代求。……。①(①《世界中世紀史史料選輯》上冊,第211頁。)
誠然,我們在肯定神權製約王權的同時,不可忽視事物的另一方麵,即神權在取得政治支配權的時候,同樣又扮演著專製君主的角色。這種情況在西歐中世紀表現得尤為明顯。教皇雖然自稱是神的使者,是和平與平等的維護人,但事實上,羅馬教廷如同帝國的宮廷。在這裏,教皇是至高無上的,因為隻有他才是上帝管理人世間的最高代理人。他有許多的特權,並象俗世的君主們一樣,搜刮錢財,奴役百姓,施行暴政。正如亨利四世數落格利哥裏七世那樣:教皇“不僅不懼怕向聖教會的統治者、主的受膏者、大主教、主教和神甫等施行殘暴,而且將他們視同不知主人意向的奴隸一樣,賤踏在腳下。”①(①《世界中世紀史史料選輯》上冊,第198頁。)
既然教皇同樣是專製的,那麼為什麼說神權對於世俗的王權是一種製約並有利於民主因素的發展呢?這是因為:
第一,教會強調普天之下隻有上帝以及上帝在人世間的最高代理人教皇是至上的,相應地,世俗的君主就不再可能享有至上的地位。既然在上帝麵前人人都是平等的,通往天國的門票也主要是根據上帝的好惡和各人的善行惡作來發放,那麼在理論上,世俗的君主在自己的政治行為中就必須遵行理性的原則,而不能全憑自己的意誌行事。
第二,教會為了限製王權,反對中央集權製,主張君主立憲製,並主張給人民以革命的權力。②(②參見布克哈特:《意大利文藝複興時期的文化》,商務印書館1983年版,第5頁。)譬如阿奎那就力主這種政治思想。他主張實行君主製,但卻極力反對君主專製政體,認為“一個不是根據理智而是根據情欲行使職權的人實際上與禽獸毫無區別”,“所任一個暴君擺布,也同聽任一隻野獸擺布沒有什麼區別”。③(③《阿奎那政治著作選》,第53頁。)他的結論是:“暴君政治比寡頭政治有害,寡頭政治又比民主政治有害”。④(④《阿奎那政治著作選》,第50頁。)
第三,在一個國家裏,即便在羅馬教廷管轄下的一個君主國裏,相對於以國王為代表的政府力量,教會始終是一種非政府力量。教會雖然聽命於羅馬教廷,但同時對王權構成某種限製。尤其是,西歐中世紀各國的封建領主為了限製王權,往往求助於教會的支持。而我們知道,相對於王權,各地封建主同樣是一種非政府力量。如果沒有教會的支持和神權高於王權的思想基礎,很難想象會有英國的《自由大憲章》和德國的《黃金詔書》的頒布。
第四,由於在理論上神權高於王權,所以西歐中世紀的國王們為了擺脫教皇對世俗政治的幹預,往往借助於本國的另外一些非政府力量,如各封建領主,城市市民等。他們同這些非政府力量結成政治聯盟,並給予他們一定的自由與民主權利。我們所知道的法國三級會議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召開的。雖然法國國王當初並沒有想到聯盟這些非政府力量即等於引狼入室,是為君主專製的否定因素,但曆史發展的事實表明,三級會議的召開同時意味著在法國專製王權的寶座下埋下了未來資產階級革命的種子。
如果說,中世紀西歐的神權絕對地高於王權,那麼在埃及,則是另一番情景,神權與王權處在尖銳的對立狀態中。雖然王權依賴於神權理論,祭司階層也在一定程度上依靠國王提供物質財富,但由於神廟的祭司集團是作為一個特權的階級而存在的,他們常常用強調神權至上的辦法來抑製王權,成為王權的對立麵。所以,古代埃及國家上層階級的鬥爭,主要的表現形式也就是祭司階層這一非政府力量與以國王為代表的政府力量的較量。
從理論上說,在神廟祭儀上,隻有國王是唯一司儀祭師,也僅僅隻有他能夠在神廟裏站立著,而不是葡伏在神的麵前,因為隻有他才有資格作為神的兒子,而兒子是可以站在父母麵前的。①(①默南:《古代埃及史導讀》,紐約1983年英文版,第63頁。)但是,在具體的宗教實踐中,國王作為神的兒子隻是一種象征而已,並不是說他就是事實上的全國祭司長,更不是說全國的宗教事務全在他的控製之下。從總體上看,古代埃及的祭司階級從其形成的一天起,就是作為一種獨立於王權的政治力量而存在的,而且在三千年的埃及文明史上,始終起著舉足輕重的政治作用。
早在古王國時期,埃及的祭司階層就有了相當大的勢力。國王每次征服戰爭之後,都必須把大宗的土地贈給神廟,以報答神的恩惠。因為在埃及人的觀念裏,戰場的勝負,關鍵不在人,而在於神是否幫助。從《帕勒摩石碑》的銘文上可以看出,當時國王把“荷魯斯祭”當作國家第一件大事看待的,每隔兩年要舉行一次大祭。國王經常給神廟土地,稱“神的土地”。“神的土地”必須是全國最好的土地,並享有豁免賦稅的特權。
尤其到了新王國時期,祭司階級的勢力發展到與國王分庭抗禮的程度。這時候,國王對外戰爭頻繁,相應地,阿蒙神廟祭司的地位越來越顯得重要。他們不僅從國王那獲得雄厚的物質財富,而且還直接幹預朝政,左右王權。國王屬下的最高官吏維西爾往往是神廟的最高祭司長。例如十八王朝圖特摩斯二世統治時期,一名叫做哈普塞涅卡的官吏,既是朝廷的維西爾,又是“阿蒙的最高書吏”、“全埃及的祭司長”、“卡爾那克阿蒙神廟每塊土地的最高所有者”、“阿蒙神廟的最高長官”。更有甚者,祭司階級還可決定國王的廢立,如著名的國王圖特摩斯三世本來不是王位的合法繼承人,隻因祭司集團從中幹預,才把他扶上了王位。
國王給祭司階級以特權,其目的不外是借助神權理論為王權服務,而一旦祭司階層勢力膨脹,從而對王權構成威脅時,國王又會想方設法壓製祭司階級。十八王朝的阿赫那頓宗教改革就是埃及曆史上規模最大的王權對神權的鬥爭。其手段是用對新神阿頓的崇拜來反對舊神阿蒙神的崇拜。
起初,阿赫那頓並不想與阿蒙神廟徹底決裂,隻是想用赫拉克列歐的拉神來對抗底比斯的阿蒙神,進而排斥阿蒙神廟祭司階層的壟斷地位。他自稱是拉神的祭司長,在底比斯為拉神修造神廟,扶持拉神祭司在首都的社會地位。自然,他這種做法遭到了阿蒙神廟的強烈反對。
阿蒙神廟對拉神的抵製和反對,引起了阿赫那頓不得不采取果斷而又激烈的措施。他號令全國,禁止對阿蒙神和其他神祗的崇拜。於是,阿蒙神廟被封閉,財產被沒收。他宣布阿頓神為全國唯一的神,自稱是阿頓神的兒子,自己的王權正是阿頓的賜予。同時,他還在全國為阿頓神建造神廟,並大量地向阿頓神廟捐獻土地、牲畜和錢幣。為了使人們在觀念上同舊神阿蒙決裂,阿赫那頓還下令全國,把一切出現於公共場所和私人墳墓上的“阿蒙”二字統統抹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