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節 雨後浪漫(3 / 3)

“平時我有那麼吵嗎?”何清宇吃驚的問。

“嘿嘿……,也不是很吵,恰到好處。”

“什麼意思?”

“就是說如果你不說那些話,一頓飯就會吃得很冷清了,像今天一樣。”

“你不也沒怎麼說話嗎,就知道說我。”

說著說著好像找回了一點平日裏鬥嘴的回憶,今天的天氣比較悶熱,煙雨公園裏散步的人很多,三三兩兩的人群中總能看到一對對的情侶親昵的牽著手,每當他們經過這些情侶時,彼此都有一絲不經意的尷尬。

“我記得開始你總是說我做的菜太淡了,好像最近沒怎麼聽你說了。”何清宇努力的想找一點輕鬆的話題來緩解這種尷尬氣氛。

“是啊,習慣了。我這人吃東西不挑的,有吃的就行。”

“你們家做菜調料都放得很重嗎?”

“不知道,我很少在家吃飯。”

“啊?那你怎麼長大的?”

“嗬嗬……,不在家裏呆著就長不大嗎?我從初中起就開始住校,一直到大學畢業。剛工作就自己住了,也沒怎麼回過家,所以我們家做飯什麼風格,我還真不清楚。”

“怪不得一些基本的生活常識你都不知道。”何清宇嘀嘀咕咕的說。這時天空飄下幾滴雨點,一些人已經開始加快步伐。“不好了,要下雨了。”何清宇看看他們剛才吃飯的地方,不知不覺已經走出很遠,但是車卻還停在那裏。

“哪有這麼快,說下就下。”習錦覺對這點雨滴不以為然,仍然往前方走去。

何清宇拉住他,“好像今天天氣預報說有雨來著,我們還是回去吧。”

習錦覺沒有反駁,跟著何清宇往回走。誰知道老天爺就像聽到了剛才習錦覺說的話,偏要給他點教訓一樣,雨點子越來越大,越來越密集,不過十幾秒鍾的時間,大雨就傾盆而至。路上有行人尖叫起來,剛才還悠閑漫步的光景霎時成了狂奔亂跑。習錦覺跟何清宇也隨著人流奔到最近的飯館屋簷下。

“看,都怪你剛才說錯話了吧?”何清宇一邊用手擦著臉上的雨水一邊說。

“沒關係,這種雨下不久,一會兒就停了。”

還真被習錦覺說對了,隻五六分鍾,老天爺就收住了潑水。“原來是過路的。”習錦覺說。

“可是我們真倒黴,連過路的雨都把我們淋了。”何清宇抖著濕漉漉的衣服說。

“換個思維角度嘛,是我們真幸運,就下了這麼幾分鍾的雨,都被我們給遇上了,看來要走好運了。”

何清宇用奇怪的眼神看著習錦覺,“為什麼你今天心情特別好?要平時依你的脾氣早罵上了。”

“想在你麵前裝成謙謙君子嘛。”習錦覺半開玩笑的說,這句話卻讓何清宇不好意思的低下頭,不知道怎麼接他的話。

習錦覺也意識到這個玩笑開得不是時候,剛才的尷尬氛圍又把兩個人籠罩住。誰都沒有再說話,默默的往停車的地方走。可能兩個人都把注意力完全放在了對方的感覺上,沒有注意到時間的流淌,直到再走回去的時候,才發現竟然隻剩下習錦覺的車還在那裏,別的車都開走了,回頭看看剛才吃飯的地方,早已熄燈打樣。

“已經這麼晚了?”何清宇吃驚的說。

“差不多,吃完飯就八點過了,又走了那麼遠,還躲了一陣雨,再慢騰騰的走回來,可不得十點過了。”習錦覺邊掏出車鑰匙邊回頭跟何清宇說話,沒注意到腳下,結果一腳踩到一個水坑裏,水坑還挺深,一雙腳隻剩下鞋麵還露在外麵。

“糟了!全是水!”何清宇一聲驚呼,他們才發現車子停的地方整個都是一個低窪地,周圍全被水包圍,要想上車隻能從水中踩過去。剛巧不遠地勢較高處有一個垃圾桶,被大雨衝翻了,汙穢物到處零散著,看樣子這積水是將這些垃圾清洗過一遍了。何清宇皺著眉頭,在積水邊用右腳尖蹭著左腳跟,不想跨進這麼髒的水裏。

“這水好臭!”習錦覺說。

“別說了,越說越惡心。”何清宇撇了撇嘴。

“踩在我腳上過去,就不會碰到髒水了。”習錦覺說著向何清宇伸出手。

習錦覺的兩隻腳站得恰到好處,踩過這兩隻腳正好可以跨上車,“那怎麼好呢。”何清宇不好意思的說。

“有什麼好不好的,反正我的鞋已經報廢了,正好最後利用一下,快點!”習錦覺招了招已經伸出的胳膊。

何清宇看著習錦覺熱情的手,想不出拒絕的理由。於是抓住習錦覺的手,一隻腳踏了上去。

“你就不能用前腳掌落腳?你的小細鞋跟踩得我好痛!”習錦覺故意歪著嘴亂叫。

“想當英雄就得受點苦,忍著!”何清宇不理他,另一隻腳也踩了上去。

在兩隻腳背上站穩可不是何清宇這種沒經過特殊平衡訓練的人能做到的事,一站上去,何清宇就失去了平衡,雖然抓著習錦覺的手,身體還是向後仰去。

“啊!”何清宇情不自禁的呼叫。還沒等她叫完,習錦覺就伸出另一隻胳膊攔腰抱住了她。這下,兩人就麵對麵貼著了。何清宇感覺自己臉上竄出一股火,辣辣的在兩頰上燃燒。

“怎麼辦?”何清宇仰起頭,含糊的問習錦覺,卻看到燈光下習錦覺那張棱角分明的臉上一雙深情的眼睛正默默的注視著自己。何清宇隻聽到自己劇烈的心跳聲,卻說不出話來。

習錦覺慢慢埋下頭,直奔何清宇的嘴唇,額頭剛碰到何清宇的額頭,何清宇卻羞澀的埋下頭。習錦覺沒理會她的抵觸,抽出被何清宇抓住的右手,抬起她的下巴,這一次何清宇沒有反抗,順從的閉上眼睛。習錦覺在她口齒間遊移著舌頭,右手也滑落到她的腰際,把何清宇整個抱起來,而何清宇的兩隻胳膊也不知不覺纏住習錦覺的脖子。

良久,兩人纏綿在一起的唇才分開,何清宇不好意思的把頭放在習錦覺的肩上,避免對視他的目光。習錦覺幹脆彎下腰把她整個橫抱起來,趟著汙水走到副駕門前,何清宇打開門,習錦覺把她放了進去,自己再繞過車頭從駕駛座上了車。

何清宇端坐在位置上,臉上的色彩如同夕落時天邊的火燒雲,紅彤彤的雲朵從額頭一直蔓延到脖子,粉紅中泛出輕微閃亮的光芒。

習錦覺上了車卻沒有發動車子,坐正了身體,還清了清嗓子,轉頭對何清宇說:“如果你想給我一個或者幾個耳光,現在可以開始了。”

何清宇臉上的紅潮稍微褪了點顏色,她不解的轉頭看著習錦覺,使勁眨了眨眼睛表示詢問。

“電視上不常有這種鏡頭嗎?男主角偷襲了女主角,剛抬起頭就被那個女的打了一耳光,就跟經過特訓似的又準又狠。我想剛才我們那種姿勢你可能不好發揮,所以,如果現在你想發揮的話,就隨便好了,別客氣!”

“格格格格……,”何清宇嬌笑起來,笑完之後低下頭,苦想了兩分鍾,然後好似下定了決心一樣堅毅的咬了咬下嘴唇,抬起頭直視著習錦覺的眼睛對他說:“我喜歡你!”

習錦覺先是吃驚的睜大了眼睛,然後看看左邊,再看看右邊,突然用雙手捂住臉,一邊搖頭一邊陰陽怪氣的說:“人家害羞了怎麼辦?”

“討厭!”何清宇笑著握起拳頭向習錦覺的胸口輕輕的錘了兩下,卻被習錦覺抓住了手腕,“你們重慶女孩子都是這麼坦白大方的嗎?”習錦覺說。

“別人我不知道,不過這句話在我心裏很久了,我想不管你怎麼想怎麼看我,我都要告訴你,喜歡一個人又不是什麼壞事。”

何清宇直率的表情刺痛了習錦覺,讓他突然間什麼談情說愛的心情都沒有了,習錦覺的臉上明顯少了一分熱情,隻是那個做作的笑容還維持在臉上。

“你喜歡我嗎?”何清宇並沒有感覺到習錦覺的變化,仍然深情的問。

“本來隻有我的胃喜歡你,結果這小子為了留住你,不停地遊說別的器官,現在連心髒都投降了。”習錦覺從不正麵回答這種問題。

何清宇的嘴角綻放了一個幸福的漣漪,習錦覺輕輕的一句話,就如在她心底那個叫做幸福的天池中投下了一塊巨石,水波一漾一漾的溢出,滋潤了每個浸入的角落。

“太晚了,我送你回去。”習錦覺說。

“嗯。”何清宇輕輕的答應了一聲,拉著習錦覺的胳膊,親昵的依偎著他。

而此時習錦覺的心裏,卻被一種情緒吞噬著,每當它有機會抬頭的時候,它都會毫不留情的咬破習錦覺心裏每一個希望的夢境,這種情緒,叫做自卑。何清宇永遠都不知道剛才自己熱情勇敢的一句表白在習錦覺心裏激起了如此巨波。

但凡從小在生活上很富足的人都會有一種優越感,這種優越感會演變成一種與生俱來的氣質,生活中的地位越是顯赫,這種氣質就越是高貴。所以一位王子就算是站在千百個穿著同樣衣服的人當中,也能讓人一眼就看出他的不同。金庸先生的小說《碧血劍》中,對長平公主阿九的描述大概就源於此。對何清宇來說,這種優越感演變成的氣質,就是她那種勇於付出的膽氣。習錦覺很清楚何清宇可以不計回報的為自己付出勞動、金錢和感情,也可以毫不掩飾的大聲宣布她喜歡自己,這些都是因為她有一個富裕的家庭,這個家庭讓她不屑索取,不怕拒絕,而這些,恰恰就是習錦覺想要卻得不到的東西。

不過錯綜複雜的感情對習錦覺來說是多餘的東西,他對一個人的態度,取決於這個人的可利用價值。所以從這晚開始,習錦覺跟何清宇的關係,從保姆與東家正式的轉換成了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