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在揚棄外化的情況下,我們設想一個自然美發生的故事,它可以在遠古,或者就在今天。
有一個人在山腳下依山傍水建了一處宅院,安家生活。有一次,他要外出一段時間,作戰或打工。不用說,這其間他常常想家,想家的安然和溫馨。終於有一天,他要回家了。近鄉情更切,快要到家了,他該多麼激動啊!首先映入他眼際的是他家所依的山,所傍的水,還有環繞掩映著他家的林木。在載欣載奔中,這山這水這林木讓他眼熱眼亮,極是可親悅目。很明顯,這山水林木已成為他的審美對象。現在,他正是在欣賞著山水林木的風光。這個故事再往下說,便是他看到家宅院落時如何欣喜的情景。
在這個故事中,關於其人宅院成為審美對象的問題,我們在討論美的本質問題時已解決。這是好理解的,因它是經他直接生產加工的東西,他在它上麵“打上了自己的印記”。這“印記”是物質的,可以直觀地感知的,毫無疑問地證明著其人安居生活的現實。在直觀這“印記”之際,他感受到的是自己本質力量的確證,這使他滿足、自豪。
現在的問題是,那未經他直接生產加工的山水林木卻如何成為他的審美對象呢?不用說,人不能憑空地以自己的主觀意誌為轉移而“登山則情滿於山,觀海則意溢於海”。在這個故事中,其人的宅院不是憑空建立,而是依山傍水,興建於山水之間。現在,這山這水這林木是作為他所建宅的背景、參照、環境。沒有這背景、參照、環境的依托和標指,他的家宅便是抽象的空中樓閣。反過來,他建家立宅的滿足和自豪也須延伸寄托在這背景、參照和環境上才盡興。作為家宅背景參照的山水林木雖未經人直接生產加工,而“打上自己的印記”,但在人愛屋及烏的聯想中,這種“印記”被外延了,加在了這些作為家宅背景參照的山水林木上麵。現在,這山水林木便成了家的外延,成了家的一部分,具有代表家的權力。也就是說,遠遠地看到了這山水林木就等於看到了家,從而感受到家的安然溫馨。最後,經過抽象分離後,這山水林木便具有獨立代表人們安然溫馨生活的意義,可以無區別地標指自己心滿意足的生活。人們可以不去考慮它們當初與自己特定生活的聯係,而單是在直觀它們的形象中,間接地無區別地感受體味一種安然愉快。經這種抽象分離,作為人們審美對象的便不再是作為人們特定生活背景參照的那些山水林木,而是推及普遍的山水林木。
正是這樣,人是“普遍的因而也是自由的”存在物,他須在自己所擁有的廣大的對象性裏確證自己。在這裏,這種對象性世界不限於作為其特定生活背景參照的自然事物,而是整個大自然。
這大自然必須是人自己所擁有的,是他可以從容對待的。還以我們的故事為例。作為其人家宅背景參照的,用來寄托他安然自得感慨的那些山水林木,雖未經他直接加工,卻須是其所認知的。這種認知可以是一般性的,不一定要達到地質學生物學的意義。這種認知的前提是:它們不致對人造成威脅損害,或者說人自信可以預防控製這種威脅損害。
馬克思恩格斯說:“自然界起初是作為一種完全異己的有無限威力的和不可製服的力量與人們對立的。”整體來說是這樣的,但相對而言,在局部範圍內人也能認知一些自然事物,敢於和它們接觸,和它們打交道,甚至建立和諧的關係。如果先民對自然事物全感畏懼而避之不及,不敢稍微接近驚動,那隻有坐以待斃的分。曆史的真實應該是,恐懼敬畏有之,熟悉接觸也有,在人們與自然事物有限的交往中,建立一定親熟關係是可以想象的。也就是說,在遠古人類那裏,一些未經人直接生產加工的自然事物可以被人認知熟悉,從而進入人們所“擁有的”對象世界。人們可以通過它們遷延寄托自己的情思,而以它們作為審美對象。到目前為止,這種範圍已經極大擴展,但還不是全部自然界。至今人對自然界的一些事物的認知還是不夠的,也就是說,今天我們還不能從容對待整個自然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