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值哲學主流理論的係統檢討與新境開啟(1 / 3)

劉進田

摘要:中外價值哲學的主流理論是“需要滿足說”,即認為價值是客體屬性對主體需要的滿足。王玉樑先生在其新著《21世紀的價值哲學:從自發到自覺》中對此主流理論進行了深刻係統的反思檢討。王著認為需要有合理健康的和不合理健康的兩種,滿足前者是價值,滿足後者則不是價值,因而不能籠統地說價值是人的需要的滿足。本文認為王著的反思具有重大意義和理論貢獻,同時認為需要是否合理主要是從社會學意義上的劃分,倘從生存論意義上說需要都有合理性,因而對“需要滿足說”的評論應有層次界限意識,並將生存論與社會學視閾予以綜合意義上的統一。

關鍵詞:價值;需要滿足;合理需要;實踐價值哲學;生存論價值哲學

價值哲學在西方已有百年曆史,在中國已有二十多年曆程。價值哲學在其百餘年發展中,雖產生過多種不同觀點和派別,如有各種主觀主義價值論、客觀主義價值論,直覺主義價值論以及現象學價值論,但居主流地位的一直是主觀主義價值論,如情感愉快說、欲望對象說、滿足需要說、評價結果說、興趣對象說等。無論是在西方、前蘇聯東歐,還是在中國在價值哲學基本理論問題上需要滿足說、情感愉快說都是為大多數學者所堅持的主流觀點。王玉樑先生的新著《21世紀價值哲學:從自發到自覺》(人民出版社2006年1月出版,以下簡稱王著),針對這種主流觀點和理論以貫通中西、古今、史論的宏大學術視野和大無畏的理論勇氣首次進行了深刻係統的反思、檢討和批評。王先生指出,需要滿足說、情感愉快說作為價值哲學基本理論存在著明顯的內在矛盾,由於基本理論的矛盾,使得價值哲學長期以來陷入混亂和困境,使價值哲學理論停滯不前,要克服價值哲學的困境必須使價值哲學從自發走向自覺,從理論價值哲學走向實踐價值哲學。換言之,價值哲學在21世紀的新走向是揚棄了自發性的自覺性價值哲學和實踐價值哲學。但王著在開啟價值哲學新境的同時也還存在值得進一步研究的問題。

@@@一、困境與出路

那麼“需要滿足說”、“情感愉快說”存在什麼問題,為什麼會使價值哲學陷入混亂、困境和停滯?這是王著集中力量所要討論的問題。王先生的主要觀點可歸結為以下幾點:

1.“滿足需要說”缺乏邏輯一貫性。王先生認為,價值必須是善的,不能將不善、不好的東西作為價值。以滿足主體需要界定價值,是一全稱判斷,即凡能滿足主體需要的都有價值,可是主體需要有合理健康的和不合理不健康的兩種。如果滿足了不合理不健康的需要就不是價值了;如果用滿足合理的需要界定價值,這又非全稱判斷。顯然滿足需要說存在著內在邏輯矛盾,滿足需要不能和善畫等號,隻有滿足需要帶來善的後果才能說滿足需要是善。

2.“滿足需要說”混淆了事實和價值的界限。王先生認為:“價值哲學的誕生,是從區分事實和價值、是與應該開始的,不區分事實與價值、是與應該就不會有價值哲學。”而在王先生看來,“滿足需要”其實是事實,並不是價值。杜威就曾將“所享受的東西”和“可享受的東西”、“所想望的東西”和“可想望的東西”、“滿足的”和“可滿足的”加以區別,認為前者是事實,不是價值:“說它已滿足了要求,這是一個關於事實的命題的內容;說它可以滿足要求,這是一個判斷、一個估價、一個鑒定。”既然主體需要的滿足、所享受的東西是事實,因而不能將其等同於價值,若將其等同於價值就混淆了事實與價值的界限。

3.“滿足需要說”是受本能支配、受非理性支配、崇拜自發性產物。王先生指出“需要滿足說”在中外價值哲學史上都曾受到過批評和質疑。不少人看到其中存在著邏輯矛盾,但盡管如此人們仍然在理論上堅持它,“原因何在?我發現這種現象的產生,並不是由於人們對‘主體需要並非天然合理’不了解或難於理解,更不是出於深思熟慮的邏輯思考和理論論證,而是由於受本能支配,受非理性支配,崇拜自發性,即人們總是自發地不假思索地認為能夠滿足主體需要就有價值。”就是說“需要滿足說”產生的認識論原因是忽視理性和邏輯,強調非理性本能和自發性,將非理性和理性,本能、自發和邏輯、自覺對立起來。如此便對需要滿足說存在的邏輯矛盾視而不見,價值哲學成了對本能、非理性的表達,使價值哲學陷於停滯。

4.“滿足需要說”同實事求是的世界觀和方法論相違背。王著指出,需要有合理的和不合理的之分,有健康的和不健康的之分,這是客觀事實,隻要承認這一事實,客觀地麵對這一事實,就會看到需要滿足說的邏輯矛盾,然而堅持需要滿足說的人並不麵對這一事實。這不是實事求是的態度和方法。因而王著說:“其失誤在於未能實事求是地全麵理解價值。”

5.“滿足需要說”是單極思維和唯主體思維的產物。王著認為“西方主觀主義價值論特別是情感主義之所以陷入理論混亂,其失誤在於其唯主體論的單極思維。”按王先生的觀點,價值是主客體相互作用的產物,因而在理解價值時應堅持關係思維,不能隻強調主體或客體一個方麵,否則就成了唯主體論的單極思維或唯客體論的單極思維。需要滿足說隻強調主體需要,將價值的本質歸結為主體性,這樣就忽視了客體在價值中的地位和作用,因而屬於唯主體論的單極思維。

以上五個方麵是王著所揭示的“滿足需要說”價值論存在的主要問題。正是這些問題使價值哲學理論長期以來陷入了困境、混亂和停滯。針對上述五個方麵的問題,王著指出克服問題的途徑和未來價值哲學的新走向。

1.在理解和界定價值概念中要堅持邏輯一貫性,避免邏輯矛盾,價值定義應是能概括價值本質的全稱判斷,不能是特稱判斷。價值概念是指善、好,而不包括惡和不好。作為全稱判斷的價值定義所概括的是善、好的價值本性。如果價值定義中反映的價值性質既有善又有不善,那就失去了邏輯一貫性。用“滿足主體需要”來界定價值就存在這個問題。既然滿足主體需要是價值,而需要中有不合理的需要,因而滿足不合理需要也成了價值,即價值概念中有了不善的內容,這是自相矛盾的。王先生堅持他1989年出版的《價值哲學》中的價值定義,即價值的本質在於能夠使主體生存發展完善,從根本上說在於能夠使社會主體生存發展完善。此定義中的價值所反映的是善、好,不包括不善、不好。因而無邏輯矛盾,堅持了邏輯一貫性。

2.在理解和界定價值概念中要嚴格區分事實與價值、是與應該的界限。王先生認為研究價值哲學首先要區分價值和事實,價值是同事實相對的,價值是對事實的超越,價值必定是善的,而事實本身無所謂善惡,事實隻有作用於主體才產生善和惡的問題。事實無方向性、價值有方向性。如果把事實等同於價值,那就否定了價值的方向性,否定了價值的善性,否定了善惡分別。需要滿足、情感愉快在王先生看來是事實,因而不能將其視為價值。杜威、方迪啟等人已經有這樣的思想了(事實作為非善非惡的東西可以叫“非價值”,不是“反價值”。由事實向價值的轉化要依靠人的自由意誌。事實非善非惡、可善可惡,自由意誌是選擇,經自由選擇的善才是善,經自由選擇的惡才是惡。西方哲學很強調這一點。小孩子做善事,不一定是真正的善,因為他未經自由意誌的選擇。自由意誌是人的本質規定,建立在人的基礎上的善才是應然,是價值,否則不是價值。但這並不否定構建社會政法製度時將事實作為出發點,也不能像荀子那樣將人的自然性事實看做是惡,因為人性自然事實是非善非惡的,既不能將其視為善,也不能將其視為惡)。將事實等同於價值就是將無善無惡的中性的東西看做是善,將無方向的看作是有方向的。正因為價值不是事實,所以王著強調要從發展和完善出發來理解價值。“價值又是對事實(不因人而異的狹義的事實)的超越。”發展、完善也是對事實的超越。價值對事實的超越性內在地要求發展、完善。隻有對社會主體發展完善的效應才是價值。“滿足需要說”的失誤,從根本上說,就在於滿足需要並非都有利於主體,特別是人類社會的發展完善。

3.在理解和界定價值概念中要從自發走向自覺,把工具理性和價值理性結合起來。需要有合理與不合理的區分,主流價值哲學理論之所以看不到這一客觀事實,是由於其受本能支配、受非理性支配、崇拜自發性,因此隻有走出自發性崇拜,才能尊重事實,正確地理解價值。為此必須將主體需要的滿足同理性結合起來,用理性來辨識需要是否合理,用理性節製不合理的需要,用理性幫助合理需要的滿足。杜威和羅爾斯所持的價值觀是強調理性的自覺的價值觀。杜威將價值看做是智慧行動後果的享受。他指出:“我們不能把任何享受的東西都當作價值,以避免超驗絕對主義的觀點,而必須用作為智慧行為後果的享受來界說價值。”他強調必須用正確的理智指導行動取得和享受後果,這是杜威對欲望滿足價值說的糾正。羅爾斯也強調欲望和理性的結合,指出“善被定義為合理欲望的滿足”。羅爾斯將“合理的”看做是符合正義的需要:“那些需要違反正義才能獲得的利益本身毫無價值。”由於這些利益一開始就無價值,它們就不可能逾越正義的要求。“在作為公平的正義中,正當的概念是優先於善的概念的。”杜威和羅爾斯的觀點都強調將欲望、需要與理性結合起來,與正義結合起來,王先生基本上是肯定這種觀點的,不過這裏的理智主要還停留在“工具理性”的意義上,王著進一步強調在理解價值時要將工具理性和價值理性結合起來。王著認為,主觀主義價值說必然崇尚工具理性,因為工具理性主要是從使情感愉快,從是否滿足興趣、欲望、需要等出發去理解價值,往往把直接的物質功利,如金錢、財富、名利、感官愉悅、實現的技術、效率等能夠計算和實現的目的的有效後果作為價值追求的主要目標,忽視長遠的、根本的價值,忽視遠大理想,缺乏任何終極價值,忽視對真善美的追求。“而價值理則性”把整體的、長遠的、根本的價值,把遠大理想或終極價值,把人的尊嚴的維護和人類美好的未來,把對真善美的執著追求,作為價值追求的主要目的。需要和理性的統一,工具理性和價值理性的統一體現的是價值哲學從自發向自覺的演進,意味著價值哲學理論走向合理化。這樣才能克服受本能支配,受非理性支配,崇拜自發性的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