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學本科專業人才培養目標研究(3 / 3)

3.人才培養目標的基本定位。人才培養目標的落腳點,最終要反映到培養人才類型的定位上。法學本科學生應具備何種素質,高校要培養什麼樣的人才,是所有問題的立足點。長期以來,我國法學教育的培養目標基本定位在“高級專門人才”上,意在強調法學本科教育的職業性,但這一基本定位和過分強調職業性,不符合法學本科教育改革發展趨勢。2000年,李龍教授批評說:“把法學教育的培養目標(主要是指大學本科的培養目標)局限在法律職業上,已是陳舊的教育觀念”,認為中國法學本科教育的培養目標不是“高級專門人才”而是“複合型的法學應用人才”。2002年,曾憲義、張文顯、楊誌堅等人則將法學本科教育培養目標進一步調整為“通用法律人才”、“複合性應用型人才”。這些觀點是目前我國法學教育界的主流觀點,也是正確的觀點。

從我們的研究和分析來看,許多高校仍在堅持“高級專門人才”的基本定位,這一認識問題不解決,勢必嚴重影響法學本科專業的改革發展,也影響到法學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的改革發展。雖然已有為數不少的高校在實際的教學計劃、課程安排等方麵正逐步重視培養應用型、複合型或者通才型人才,但其人才培養目標表述不清晰,反映了對本科人才培養目標的認識不夠,改革力度也不夠。

(二)評價與展望

總的來看,當前我國的高等法學教育正處於關鍵的轉型時期,這其中既有嚴峻的挑戰,也蘊涵著潛在的機遇。我們認為,新時期法學本科人才培養目標的調整改革,應當在以下幾個方麵著力進行。

1.從單一的專業人才培養目標向多樣化轉變。“依法治國”是一個偉大的係統工程,隨著社會的進步和法製的健全,法律正逐漸滲透到社會的各個角落,“法律”的深刻內涵使得社會對法律工作也提出了更加多樣化的要求,單一人才培養類型已經不能適應社會的要求。社會需求的多樣性以及高等學校類型和層次的多樣性,決定了高等學校本科教育培養目標基本定位的多樣性。從實踐來看,各類高校的法學專業培養目標正逐漸走向多元化。法學本科教育必須麵對這一實際,結合自身特色,及時對法學教育的培養目標進行必要的更新與調整。

我們也讚同這樣的思想:法學本科教育培養目標的基本定位應該是“複合性應用型人才”,但應強調基本定位的多樣性。所謂複合型應用型人才,實際上是這樣一種人才:了解一般的人類關於人、社會和自然的基礎理論知識,對兩門或兩門以上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技能有一定程度的掌握,主要麵向生產第一線,從事各種實際工作的人才。這一定位有利於培養知識麵廣、結構合理、能力強、素質高、上手快、後勁足的法學高素質人才。因此,不同地區、類型和層次的法學本科教育應當積極探索和實踐多樣化的人才培養定位。

2.從強調法學專業知識向加厚相關學科知識轉變。在知識經濟、信息化社會中,社會對就業者的知識結構、勝任多種職業的適應能力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許多問題需要從多學科的角度,運用多種知識、理論和方法解決,傳統的專業化人才、單一型的知識結構已難以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為社會培養高素質的複合型人才成為高等教育麵臨的重要任務之一。目前,各類高校對法學基礎知識及法學專業知識的學習都是非常重視的,同時也有一部分高校也開始提出對經濟、管理等社會科學知識、自然科學知識乃至醫學等知識的學習。

3.從強調專業技能向培養綜合能力轉變。能力的培養是比知識的掌握更高層次的要求。在當前嚴峻的就業形勢壓力下,一名合格的法學本科生,應具備多方麵的能力,以應對社會的不同需求。法學專業本科教育應使學生具備“法律通訊和信息利用的能力、溝通和談判的能力、協商和解決爭端的能力以及組織開展法律職業工作的能力等”。使學生在接受法學專業技能訓練的同時,也注重培養學生的科學精神、創新思維能力和法律社會實踐能力。通過以法律業務為基本內容的教學實習,鍛煉學生的能力,使學生既具有紮實的法學專業知識和理論修養,又具備較強的實際操作能力和理論思維能力。從目前的情況看,各類高校對專業技能的強調是比較充分的,注重培養學生運用法學知識認識和處理一般問題的能力、解決實際法律問題的能力和從事相關法律職業的能力,也強調培養學生從事專門的教學與科研等方麵的能力,除此之外,也有不少高校開始強調對文字表達、外語、計算機等技能的訓練。但對學生的社會活動能力、組織管理能力的培養還有待進一步提高。

4.高度重視學生素質教育。素質教育的價值取向在於培養全麵發展的人才。全麵發展的人才不僅僅有著專業知識基礎、具備各種綜合能力,更重要的是需要有健全的人格。法學專業培養目標的構成要素不僅包含專業知識和技能,也必須具有基本道德和職業道德的要求,這對完整的培養目標有著導向、動力和保障作用。合格的法律人才,僅僅具備相關的知識和技能是遠遠不夠的。法學本科畢業生如何能在走上社會之後,在從事一般工作或法律工作的時候始終能夠以維護社會發展與穩定,追求公平與正義為己任,具備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忠於憲法和法律、嚴格依法辦事等品質是非常重要的。從我們的分析來看,各類高校都比較重視“德、智、體全麵發展”,但對思想道德教育特別是法律職業的教育重視仍然有所欠缺。積極采取各種方式合理而有效地加強學生思想道德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仍然是法學本科教育中的重要問題。一定程度上,這也是培養“寬口徑、厚基礎,具備通識性知識基礎和一定專業技能的複合型、應用型法律人才”的應有之義。

綜上,我國的法學本科人才培養目標雖然處在不斷的更新與變化中,以適應轉型中的社會的需要以及成長中的大學生的多樣化需要。不同地區不同類型的高校應當從學校實際出發,不斷提高辦學理念,把握高等教育發展趨勢與規律,努力辦出特色,準確定位;在法學本科人才培養目標實施中,切實從知識、能力、素質三方麵出發,製定符合實際需要的法學專業人才培養目標,以培養社會需要的高素質法學人才,推動中國的高等法學教育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