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中南食俗
中南地區位於中國中部偏南的適中部位,史稱“湖廣”和“南粵”;中南地區的主食多係大米,部分山區兼食番薯、木薯、蕉芋、土豆、玉米、大麥、小麥、高粱或雜豆。鄂、湘、閩、台、粵、港的小吃均以精巧多變取勝,在全國各占一席之地;壯、黎、瑤、佘、土家、毛南、麼佬等族善於製作粉絲、粽粑和竹筒飯,京族習慣於用魚露調羹,高山族用大米、小米、芋頭、香蕉混合飲更見特色。中南人的食性普遍偏雜,有“天上飛的除了飛機,水上遊的除了輪船,地上站了除了板凳,什麼都吃”的誇張說法。由於“花草蛇蟲,皆為珍料,飛禽走獸,可成佳肴”,所以該區的居民幾乎不忌嘴,烹調選料廣博為全國所罕見。
在膳食結構中,每天必食新鮮蔬菜,人平均500克左右;肉品所占的份額較高,不僅愛吃禽畜野味,淡水魚和生猛海鮮的食用量都位居全國前列。所以飲食開支相當大,飯菜質量高,烹調審美能力亦強。製菜習用蒸、煨、煎、炒、煲、糟、拌諸法,湘鄂兩省喜好酸辣甜苦辣,其他省區偏重清淡鮮美,以爽口、開胃、利齒、暢神為佳。追求珍異,喜受新奇,崇尚潮流,依時而變,是中國烹飪最為活躍的地帶,常出新招和絕活,被其他大區仿效。
這一帶多飲青茶、紅茶、藥茶和烏龍茶,愛吃熱帶水果與蜜餞,喜歡進口的卷煙、奶、糕餅及飲料,酒量與飯量一般都不大。由於氣溫偏高、生活節奏快、早起晚睡和午眠,不少人有喝早茶與吃夜宵的習慣,一日3——5餐。“武漢人過早”、“廣東人泡茶樓”、“香港人夜逛大排檔”,都是特異的飲食風情。
本地區名食眾多,其中不少享譽華夏。如湖北的清蒸武昌魚、紅燒鯝魚、排骨煨炒臘肉、珊瑚鱖魚、冬瓜鱉裙羹,排骨煨藕湯、三鮮豆皮、荊州八寶飯、東坡餅、四季美湯包、《楚鄉全魚宴》和《沔陽三蒸席》;湖南的組庵魚翅、臘味合蒸、發絲牛百頁、紅椒釀肉、五元神仙雞、火宮殿臭豆腐、牛肉米粉、團饊、《熏烤臘全席》和《巴陵魚宴》;福建的佛跳牆、太極芋泥、淡糟香螺片、芙蓉鱘、土筍凍、鼎邊糊、蟛蜞酥、《團年圍爐宴》和《懷鄉宴》;廣東的烤乳豬、龍虎鬥、烤鵝、白雲豬手、燉禾蟲、鼎湖上素、沙河粉、艇仔粥、雲吞麵、廣式月餅、《蛇宴》和《黃金宴》;廣西的紙包雞、南寧狗肉、馬蹄燉北菇、銀耳燉山甲、馬肉米粉、尼姑麵、蛤蚧粥、太牢燒海、《漓江宴》和《銀灘宴》;海南的椰子盅、清蒸大龍蝦、白斬雞、東山羊、海南煎堆、雞藤粑仔、蕉葉香條、《洞天全羊宴》和《竹筒宴》;港澳的一品燕菜、海鮮大拚盤、麻鮑烤海參、清蒸老鼠斑、馬拉糕、巧克力蛋糕、《滿漢全席》和《八珍席》等。
中南地區的名店以大中華、老大興、又一村、玉樓東、聚春園、無我堂、蘇杭小館、華泰大飯店、廣東酒家、陶陶居、泮溪、通什旅遊山莊、南中國大酒店、萬園、南寧蛇餐館、東鑾閣、澳門大酒店等為翹楚。餐具以醴陵精瓷、石灣陶瓷、合埔砂煲、福州漆盒、武穴竹編、毛南蔑器、海南椰碗、廣州牙筷、香港金銀器為代表。高檔筵席用具富麗堂皇,蓋壓全國。
在中南,食風中不僅具有熱帶情韻,還有濃鬱的商賈飲食文化色彩。在這裏,“吃”是人們調適生活、社會交際的重要媒介,含義豐富。它不但體現人與人之間的感情,有時還是身份、地位、金錢的象征。尤其是生意場上,作用更為明顯。“食在廣州”、“食在香港”的美譽,足可與巴黎、東京等世界“食都”相抗衡。
中南食風的廣博、新異、華美,是諸種因素促成的。秉承了古代人和百越人奇異的飲食文化傳統,崇尚美食,以珍為貴;飲食觀念比較開放,易於接受八麵來風,集中華名食為已所用;鴉片戰爭後成為通商口岸,現今又搞經濟特區,與海外接觸,大膽借鑒西餐洋食;商貿發達,經濟躍升,財力雄厚,居民富足;食物資料豐沛、稀異生物紛陳;濕熱氣候影響,嗜好博雜。
§§§第三節 宗教與飲食
一 佛教與中國的飲食文化
佛教產生於二千五百多年前的古印度,它作為一種宗教的哲學體係,對人的食欲以及飲食與修行、傳教的關係有著許多獨到的研究和規定。佛陀為沙彌說十數法,第一句即“一切眾生皆依食住。”住有生存、安住之義,也就是說,一切眾生必需依食而得生存。
1、佛教將食從欲望、攝取、執著的角度分為四種:
1.段食,指人體由對食物營養及色香味的生理需求而進行的攝取行為,由於飲食有粗細、餐次的不同,因而名為段食。
2.觸食,眾生以眼、耳、鼻、舌、身、意六種官能(六根)去接觸色、聲、香、味、觸、法六種境界(六塵),由於根境識結合而生起欲樂、適意的感覺,即為觸食。
3.思食,即各種思慮、思考、意欲,使意識活動得以進行,是為思食。
4.識食,與愛欲相應,執著身心為我的潛意識活動,即為識食。
這四種食一個比一個細,後三種食基本屬於精神活動範疇。佛教通過這種劃分,將“食”的概念擴展到精神領域,認為一切能滿足人的物質需要和精神需求的東西都可稱為食,它直接增益著有情眾生的現前生命,同時關係著未來生命的再創。如《俱舍論疏》卷第十說:“寒遇日光,即值炎火,熱逢樹影,並得風涼。有益於人,皆名為食。”《雜阿含經》卷33說:“若於四食,無貪無喜,無貪無喜故……於未來世,生老病死憂悲苦惱不起。(須知)於四食有貪有喜,則有憂悲有塵垢……。”顯然,佛教對四食的劃分是出於修行的需要,是為了徹底解脫對“食”的渴求,但客觀上深化和豐富了我國的飲食理論,實際上也是十分科學的。我們今天不也常把知識比作精神食糧嗎!
佛教認為“食”是眾生生死症結的根本所在,若調適不當則不能與道相應。當年釋迦牟尼佛在雪山修苦行六年,有時一日僅食一粟一麥,餓得骨瘦如柴,卻始終未能與解脫境界相應。於是放棄苦行,接受牧牛女供養的奶酪,身體得到資益,於菩提樹下很快進入禪定境界,相傳在臘月初八日晨睹明星而悟道。可見適當的食物和營養對禪修的重要性。後世佛教徒為了紀念釋迦佛的成道日,每年臘月初八都要熬粥供眾,稱為臘八粥。千百年來吃“臘八粥”已成為我國民間的一種習俗。
人的身體作為一種活的物質存在形式,離不開飲食的滋養、能量的補充。因此佛教將飲食列為必備的四種供養之一(其餘三種為衣服、臥具、湯藥)。不過佛教不是把飲食當作目的,而是當作一種手段,所謂借假以修真。佛教在飲食問題上奉行中道哲學,既不自苦也不縱欲。因此在我國的寺院常可聽見“法輪未轉,食輪先轉”、“身安則道隆”的說法。
佛教作為一種宗教,有著龐大的僧團組織,為了修行自律、傳教度人,釋迦牟尼佛根據當時的環境和修行的需要,相應地製定了許多飲食儀軌和戒律,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麵:
1.托缽乞食製度:這基本上沿襲了當時印度出家隱修者的習慣,不過在其目的及某些要求上有些不同。主要是為了便於專心修行,磨練身心,要求不擇貧富、好壞,與施者結緣,使施者得種福田。這種製度不符合我國國情,基本未得到實行,轉而形成了我國獨具特色的農禪並重的佛寺傳統。
2.過午不食戒:佛教認為,早晨為天人食時,中午為法食時,下午為畜生食時,夜晚為鬼神食時。因而規定日過正午即不許進食,僅可飲水或漿,稱之為持午或吃齋。從修行角度看,這既可避免過於擾民,以節製食欲,又有利於節省時間,有助於禪修。它被列為最基本的十種戒規之一,過去一般都得到遵行。近代我國佛寺事務較忙,此戒稍見鬆弛。
3.素食規定:這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禁斷五辛,如蔥、蒜、韭、薤、興渠。佛教認為這五種辛臭植物熟食生淫、生食發嗔,不利修行,因而禁食;另一種則是基於佛教的慈悲教義,禁食各種動物之肉。在上座部佛教國家,由於實行托缽乞食製度,施主給什麼就吃什麼,因而僅僅要求食三種淨肉,即未見到屠宰、未聽見慘叫且不是專為自己宰殺的動物之肉。但在我國漢族地區,由於奉行大乘教義,自梁武帝大力倡導素食之後,僧人均忌食一切形式的肉食和五辛,影響至今,成為漢傳佛教的一大特色。
4.酒戒:酒能令人亂性喪智,危害社會,更是修行之大忌。傳說佛陀時代有一位具神通的弟子因誤飲酒,醉臥於途,神通盡失,威儀掃地,佛陀當即率眾弟子現場說法,製定了酒戒。此戒被列為出家在家佛弟子的五大戒之一,可見其重視程度。不過若因病須飲酒也是可以的。
5.進食儀軌:佛教將進食視為一種重要的修行方便,各地僧團或佛寺根據有關戒規製定了相應的儀軌,並衍為每日的一大佛事活動:每日早晨和午前進食時,全體僧眾聞號令穿袍搭衣齊集齋堂,諷誦偈咒,先奉請十方諸佛菩薩臨齋,其次取出少許食物,通過念誦變食真言等施予“大鵬金翅鳥”、“羅刹鬼子母”及曠野鬼神眾,然後食存五觀、進食,用齋畢還須為施主回向祈福。若逢佛菩薩聖誕和大的節日,還須到佛祖像前舉行上供儀式。值得一提的是,在進食的過程中根據戒律還須遵行一定的規矩。這在250條比丘戒(比丘尼戒348條)中都有著很具體的規定。著名的《百丈清規》在《日用規範》篇中說:“吃食之法,不得將口就食,不得將食就口,取缽放缽,並匙箸不得有聲。不得咳嗽,不得搐鼻噴嚏,若自噴嚏,當以衣袖掩鼻。不得抓頭,恐風屑落鄰單缽中。不得以手挑牙,不得嚼飯啜羹作聲。不得缽中央挑飯,不得大摶食,不得張口待食,不得遺落飯食,不得手把散飯。食如有菜滓,安缽後屏處。不得將頭缽盛濕食,不得將羹汁放頭缽內淘飯吃,不得挑菜頭缽內和飯吃。食時須看上下肩,不得太緩。”規定可謂仔細入微。宋明理學家常憧憬一種約束身心、進退有序而生機盎然的“禮樂”生活,而當他們到禪堂參觀僧人的“過堂”(即就餐)等儀式後,竟也由衷地稱讚說:“三代禮樂,盡在其中”,悲歎“儒門淡泊,收拾不住,盡歸佛門”。由此可見佛教飲食文化的作用與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