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商務談判來說,“未雨綢繆”是十分重要的。隻有在談判開始之前,準確預測可能出現的問題,並提前做好應對準備,才能在談判中有效地化解被動局麵,取得良好的談判結果。
一、談判預測原則
談判預測原則主要包括:
(一)應向何人提出問題。
(二)是誰來提出問題。
(三)向大眾宣布某些規定。
(四)劃分休息和開會的時間。
(五)安插電話。
(六)選定談判地點。
(七)排定座位。
(八)如何暫停討論。
(九)事先安排好打岔的機會。
(十)錄音並且做會談記錄。
(十一)規定某位仲裁者。
(十二)規定某些安全措施。
(十三)列出上訴的程序。
(十四)利用權威來解決某些事情。
(十五)適時更換組員。
(十六)預先安排好說話的順序。
(十七)選定所要征詢的專家。
(十八)規定所要使用的證據和文件。
(十九)應在何時提出問題。
(二十)恐嚇和處罰的規定。
無論對方提出哪一項原則,自己都必須十分小心、認真思考,務必探尋出隱藏在這個原則後麵的真實含義,當然,最好是詢問對方確立這個原則的原因是什麼。隻要有一個原則對自己不利,就要有勇氣提出反對意見,畢竟談判原則是可以反複修正的。
二、談判的預測方法
在談判之前,還有一項重要任務就是根據已知的情況,對一切可變要素進行周密的分析,並對各種可變性做出假設,預測未來可能出現的種種情況,為比較和選擇適宜的方案、考慮應對的方法提供依據。
下麵簡要介紹兩種談判的預測方法。
(一)規範法
規範法是一種針對設定目標的預測評估方法,它為談判人員提供了一個有創造力和想象力的架構,使他們知道該如何能夠達到目標。
1.規範法的特性
規範法具有以下兩個特性。
(1)完整性。規範法運用各種圖形符號與層級結構,有係統地將各項影響因素予以定位,說明它們之間的互動關係和運作機製。
(2)準確性。規範法不追求深度,但保有廣度,雖然較為模糊,但不失其準確性。
2.規範法的優點
規範法的優點是:它可以將問題組織化、結構化,比較有完整性,不易遺漏、不易忽略,有助於產生優於既有方案的新方案;即使不能涵蓋各種不同方案,也能使談判人員對所選擇的方法更具信心。
3.規範法的缺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