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體談判的結構
一般來說,具體談判可以分為以下5個階段:開局摸底、報價、磋商、成交和簽約。
(一)開局摸底階段
在此階段,雙方都力爭取得各自的最大利益,具體包括:互相了解對方的期望,闡明談判的議題;雙方對將要成交的內容大致做到心中有數;雙方都力求讓對方承認自己的觀點;搞清楚最後成交的大致眉目;在磋商的過程中,對於將要實現的目標逐步予以明確。
(二)報價階段
在此階段,談判的一方或雙方要進行報價或報盤。
(三)磋商階段
這是雙方為了各自的利益進行交流、協商、讓步以及施加壓力的過程。
(四)成交階段
在此階段,隨著磋商的持續進行,雙方在某一時刻對各個交易條件達成一致的意見。
(五)簽約階段
對雙方達成的協議給予最終認可。一般要形成書麵文件,並達到法律上的認可。
每一個具體的商務談判都要經曆上述5個階段,而且有時雙方會在這些階段之間跳來跳去,有時雙方對某個議題有了結論以後再從頭開始討論第二個議題。不管怎樣,為了有效地控製談判進程,談判人員一定要很好地把握各個談判階段的基本任務。
二、談判開局的方式與原則
(一)談判開局的方式
談判正式開始後,談判人員首先要表明各自的觀點和交易條件。具體方式主要有以下3種。
1.書麵和口頭交易條件相互補充
在會談開始時,將書麵交易條件交給對方。書麵提出交易條件的優點是:內容完整,可以把複雜的內容用詳細的文字準確地表達出來,對方可以多人反複閱覽,全麵理解。但也有其缺點,如寫上去的東西會形成一種束縛,而且難以更改;文字形成的條款不如口頭的生動、熱情,表達也不如口頭的精細,尤其是涉及不同語種之間的轉換時,局限性就更大。所以,談判人員在提出書麵交易條件之後,還應該做相應的口頭說明和解釋,這樣就可以使自己的觀點和條件表達得更清楚、更準確。
2.當麵提出交易條件
這種方式是事先雙方不提交任何書麵形式的文件,而是在會談時提出交易條件。這種方式的優點是:談判人員可以見機行事,有很大的靈活性;先磋商後承擔義務;可以充分利用感情因素,與對方建立個人關係,緩解談判氣氛等。其缺點是:容易受到對方的反擊;闡述複雜的統計數字與圖表等時相當困難;如果語言不同,可能會產生誤會。
談判人員在運用這種方式時,應當注意以下事項。
(1)應有明確的談判內容和要點。
(2)對每個交易條件和立場的表達都應當清楚、準確、到位。
(3)不要輕易承擔義務,而要為談判留有充分的餘地。
(4)要注意交易條件之間的關係。
(5)注意糾正對方的概念性錯誤,其中也包括與自己無關的,防止對方借題發揮。
(6)心態穩定,泰然自若。
3.提出書麵交易條件,不做任何補充
在實踐中,這種開局方式使用的較少。一般來說,隻在兩種情況下使用:一種情況是,本部門在談判規則的束縛下不可能選擇其他方式。例如,本部門向政府部門投標時隻能使用這種方式,因為政府機構規定在裁定期間是不準和投標者磋商的。另一種情況是,本部門準備把所提交的最初的書麵交易條件作為最後的交易條件。在此情況下,對提出交易條件的文字材料的要求是:各項交易條款必須寫得準確無誤,能夠讓對方一目了然,無須再做解釋;如果是還盤,那麼還盤的交易條件也必須是實盤,要求對方毫無保留地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