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國際商務談判概述(3 / 3)

(四)熟悉國家政策、國際商法和國際慣例

國際商務談判的政策性特點要求談判人員一定要熟悉國家的政策,特別是要熟悉外交政策和對外經濟貿易政策。談判人員要堅決維護國家和民族的利益,不能因為放棄你的民族氣節可以換來你向往的經濟利益就輕率地答應談判對手不合理的要求,因為這並不能增加對手對你的好感,反而會使你變成一個不可以信賴的人。除此之外,談判人員還要了解國際商法,遵循國際商務慣例,不能完全以自己國家的國內貿易習慣來理解國際貿易。與歐洲人進行談判通常需要律師,盡管律師不一定能起到很大的作用,有時還會使生意變得更複雜,但這是歐洲談判的習俗。同時,歐洲的文化傳統認為控告別人是不文明的行為,所以一旦發生爭論,他們會與你坐下來一起想辦法解決問題,而不願意訴諸法律。談判人員必須用大陸法係和歐洲法係等國際商法來區別對待不同國家或地區的貿易對手。

(五)善於運用國際商務談判的基本原則

在國際商務談判中,談判人員要善於運用國際商務談判的一些基本原則來解決遇到的實際問題。此外,還要充分運用談判技巧,盡量擴大雙方的共同利益,以便使雙方都多受益、少分歧;要善於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競爭局麵,防止發生暗箱操作的行為;要明確談判目標,並且學會適當讓步,爭取達到雙贏的效果。

(六)具備良好的外語技能

外語是國際談判中必不可少的一個工具。談判人員良好的外語技能有利於保證雙方的交流效率,可以避免溝通過程中的障礙及誤解。在國際交往中,許多國家的人都認為,對方懂得自己的語言是對自己民族的尊重,他們因此會有一種親切感。法國人對自己語言的熱愛和保護眾所周知,他們對在法國不講法語的外國人,其熱情程度與歡迎程度就會降低。因此,具備良好的外語技能,不僅能夠更好地了解對方的文化,而且還可以消除不同國度的人之間的陌生感。在語言溝通中,談判人員應該利用“人人都喜歡稱讚的語言”的心理,不要吝嗇讚美別人的語言。讚美別人代表了你的修養,而且肯定別人並不等於否定自己,相反,這恰恰顯示了你的度量。恰當地讚美別人可以在談判桌上緩和氣氛,尤其是有女士在場的情況下更要多說些溢美之詞,這是一個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法則。

四、國際商務談判人員配備

談判人員的配備根據談判的內容與規模確定,通常由商務、技術、法律、金融等4個方麵的人員組成。對於一些規模小、影響不大的談判而言,一個談判人員也可以身兼兩職。也就是說,一些小型商務談判的談判人員可以由4個人減至2個人。但是,絕不可以減少到一個人,無論這個人多麼精明能幹,這是由國際商務談判的特殊性所決定的。

在某些情況下,一些大型談判,各級領導和各職能部門也會派人參加,人數可達二十幾人,這樣的談判陣容就不能稱之為談判小組了。由於各個職能部門具有傳統的崗位偏見,致使參加談判的人員之間難免會產生一些意見分歧。對於這種意見分歧,如果作為一種內部交換意見的方式還是可取的,但是作為正式談判是不行的。談判隊伍應“一致對外”,充分發揮團隊的整體作用。

在參加談判的人員中,基本上可以分為兩種類型:一是專職談判人員;二是職能專家。專職談判人員專門負責談判,職能專家僅在談判中提供專家意見或信息。例如,一位管理專家可能被邀請為談判人員提供質量管理谘詢,而不是直接與對方進行交易磋商,但是這位專家的作用是極為重要的。

在談判小組中,最擔風險的商務談判人員與其他職能專家(如法律顧問、技術專家等)之間是有主有次、相互配合的關係。例如,在談判進行到合同中與法律有關的條款時,可以由法律顧問主談,但是當涉及商務風險內容時,他可以作為談判人員的參謀來出主意,主談的角色還是由商務人員承擔;而對這些條款的解釋、修改和起草等事宜,就要由雙方的法律顧問來解決了。由此可見,談判小組中的職能專家具有雙重身份,職能專家如果超越自己的位置而取代商務談判人員的角色就容易出問題。因此,職能專家在談判中應處的位置和應起的作用必須要明確,否則,他在談判中就會起到一些反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