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風險是指在以外幣計價的貿易或資本項目的交易中,因彙率變動而使經濟主體蒙受損失的可能性。交易風險主要是伴隨著商品資本買賣的外彙轉移而發生的,而並不是外彙買賣本身發生的風險。
評價風險又稱會計風險,是指一個經濟主體在對資產負債表進行處理中,對以外幣標價的經濟交易用本幣進行評價而產生的賬麵損益的差異。由於一般的企業都采用本國貨幣作為彙賬本位幣,以此來表示一定時期的經營狀況,因此以外幣表示的資產或者負債的項目,在結算時必須將其折算成本國貨幣來表示,進而加以評價。由於在進行貨幣轉換時較其發生時所適用的彙率不同,因此資產負債表中的某些項目的價值也會發生相應的變動。
經濟風險又稱經營風險,它是指意料之外的彙率變動通過影響企業生產銷售數量、價格和成本,引起企業未來一定時期收益或現金流量減少的一種潛在可能性。在這裏,收益主要是指稅後利潤,現金流量是指收益加上折舊額。收益和現金流量是兩個用來衡量企業贏利狀況的常用指標。彙率的變動往往影響企業的生產成本、銷售價格,進而引起產銷數量的調整,由此帶來最終贏利的變化。值得注意的是,經濟風險中的彙率變動指的是意料之外的彙率變動,而並不包括意料之中的彙率變動。因為企業在預測未來的獲利狀況,並據此進行決策時,通常已經將意料之中的外彙風險考慮進去了,所以它並不構成一種風險。對於一個企業而言,經濟風險總是比其他風險都更為重要,因為經濟風險的影響是長期的,而其他風險的影響隻是一次性的。
(二)利率風險
20世紀70年代以後,在國際金融市場上普遍實行浮動利率製。尤其是近年來,國際金融市場的劇烈動蕩,使利率的波動更加頻繁,利率風險已經成為兩大金融風險之一。利率風險是指在未來資金籌集或使用的單位或個人對資金的價格——利率的不確定性,從而使最終預測結果有所改變而造成的某種損失。
利率風險的產生通常表現在以下兩種情況下:一是在借入資金的條件下,預期的利率若是高於到期時的實際利率水平,就有可能會預先確定較高的償還利率水平;二是在貸出資金的條件下,高估了預期的利率會使到期資金的實際收益價值降低,增加機會成本,也會造成利率風險。由此可知,形成利率風險的條件主要有以下幾個因素:即借貸關係的發生、利率的波動以及遠期利率與近期市場利率的差異等。
(三)信用證方式風險
信用證方式雖然能夠容易被買賣雙方共同接受,但是由於它所共有的特性經常被不法分子行騙所利用,在客觀上也存在著一係列的風險。如果從出口方的角度來看,信用證方式的風險主要表現在以下5個方麵。
1.進口商不依合同開證
由於各種原因,進口商不依照合同開證,因此使得合同執行發生困難,或者使出口商蒙受額外的損失。最常見的情況是:在市場變化頻繁和外彙、進口管製嚴格的情況下,進口商不按期開證;進口商在信用證中添加一些對自己有利的附加條款(如增加商業保險金額、變換目的地港等);進口商在信用證中添加出許多限製性的條款。
2.進口商故意設置障礙
進口商通常利用信用證“嚴格一致”的原則,蓄意在信用證中添加一些讓人難以履行的條件,或者故意設置一些陷阱,如規定不明確、有字誤、條款內容相互矛盾等。
3.進口商偽造信用證
進口商使用非法的手段偽造信用證,或者竊取其他銀行已經印好的空白格式信用證,或者與已經倒閉或瀕臨破產的銀行的職員相勾結,開出偽造信用證,出口商一旦稍有疏漏就會導致貨、款兩空。
4.信用證規定的要求與有關的國家法律規定或有關部門的規定不一致
在實踐中,進口商開具的信用證表麵上看可能非常有利於賣方的條件,但是出單的有關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卻不允許信用證上的有利條件得以實現。
5.塗改信用證詐騙
進口商將過期失效的信用證刻意塗改,變更原證的金額、裝船期和受益人名稱,然後直接郵寄或麵交受益人,以騙取出口貨物,或者使出口方給進口商開立信用證,以此來騙取銀行融資。
(四)海運提單風險
海運提單是承運人簽發給托運人的貨物收據,它是貨物所有權的憑證。在國際商務活動中,由於環節太多使得提單風險變得越來越多了,概括起來,海運提單風險主要有以下兩種情況。
1.偽造提單
在信用證貿易中,銀行通常隻根據信用證付款,而不審查提單和信用證的來源以及它們的真實性。一些不法分子就是利用了信用證貿易中的這一法律空子偽造提單,從而騙取買方付出貨款。
2.倒簽和預借提單
提單的簽發日期應當是貨物裝船後的真實日期,有些托運人為了使提單的簽發日期符合信用證的要求,順利結彙,往往采用倒簽或預借提單的方法。然而,此舉對收貨人來說,則構成了合謀欺詐,可能使供貨和收貨人都蒙受巨大的損失。同時,法律規定,非法簽發的提單不具有法律效力,這就使當事人的合同爭議轉變成了侵權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