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白瓷(3 / 3)

根據定窯在宋代發展的編年研究,北宋初期定窯就生產有直口碗、敞口碗、蓋碗、葵瓣碗、笠式碗等大宗日用產品。其中“直口碗”因直口而名。有大、小兩種規格,小的又被稱為“瓷甌”或“小盅”。或平底,或圈足,造型變化不大,均為斜直芒口,寬矮器型。北宋晚期產品,一般以潔白溫潤,略含米黃色的釉色取勝,少有刻印花紋飾,支圈覆燒,口沿無釉。

宋人葉寘《坦齋筆衡》記:“本朝以定州白瓷有芒不堪用,遂命汝州燒青窯器,”說明定窯曾為北宋宮廷燒製禦用瓷。發展至元代,元人劉祁在《歸潛誌》中仍發出“定窯花瓷甌,顏色天下白”的讚語。猶如上述之直口小碗,雖為盈握之小碗、小盅、小甌,但從燒製工藝上看,定窯的優秀匠師,在選料、用料、加工等工序上,都極為嚴格縝密,一收一放,一絲不差,精心製作,瓷藝精湛,使之“小中見大”,“小器大樣”,確實具有官府燒製,宮廷用瓷的大家風範。

從閩北考古出土物中,能確定為宋代定窯器(北定)的寥若晨星,屈指可數,隻見有少數小碗、小杯、小甌、小盅之類。大多數出土的宋代白瓷器,是受定窯影響和屬於定窯係的其它窯口白瓷產品。主要有:山西的平定、孟縣、陽城、介休、霍縣窯;四川的彭縣窯;江西的吉安窯和景德鎮窯。

北宋定窯白瓷,具有以下的特征:

1.淚痕

淚痕是指器表的流釉現象,定瓷流釉往往呈條狀,宛如垂淚,故稱淚痕。淚痕現象僅見於北宋定窯器,唐至五代定瓷並無此特征。唐代定瓷釉薄而潔白,胎釉結合十分緊密,無流釉現象;北宋則凝厚而泛黃,釉內氣泡大而多,釉層在燒結過程中隨器垂掛流淌,形成淚痕。北宋早期,定窯采用正燒,流釉方向自口至底,北宋中期以後,定窯創造了覆燒的技法,流釉方向自底向口,但也有一些特殊情況,筆者曾見過一些定窯白瓷,淚痕方向為橫向,十分奇怪,形成原因尚待研究。

2.竹絲刷痕

在定窯碗、盤類器物的外壁,經常可看見細密如竹絲的劃痕,這些劃痕是器物初步成型後旋坯加工時留下的,當然在其它窯口的器物外壁也可見到旋坯痕,但不如定窯的纖細密集,此為鑒定定窯器物的一個特征。

3.底足

定窯器物的底足類型不多,主要分為平底與圈足兩大類,而其圈足具有與其它窯口器物圈足明顯不同的特點,這些特點體現在北宋中期以後覆燒成型的定窯器上,由於覆燒的發明,器物圈足得以裹釉,而將露胎處移至器上,然而裹上釉層的器足在外觀上的表現並不那麼完美,足麵(圈足與地麵接觸部分)總是顯得不夠平整,有些地方釉厚,有些地方釉薄,以手撫之,明顯地感到凹凸不平,筆者所目見的北宋定窯圈足器無一例外。這種現象十分奇怪,但在鑒定中卻非常有效,凡北宋定窯圈足器(采用覆燒法,圈足上釉者)均有此特征,此為鑒定之關鍵。

另外,定窯圈足器之圈足有大小兩種類型,大圈足器之足底往往可見竹絲刷痕,刷痕呈同心圓,而小圈足器則無這種現象,但無論大小圈足,足均極淺,足牆均窄,小圈足器挖足不過肩,幾乎無鉤手。

4.變形

定窯器物,尤其是碗類器物,大都有些變形,若是完整器,將器物倒扣於桌麵,便很容易發現這一特點。

就目前在市場上所見到的仿定白瓷而言,淚痕現象已可做到,竹絲刷痕亦不難實現,至於器物的變形非人力而可強為,而取決於燒造時的火候、窯位、氣氛等等因素,若以人力做作,不免留下故意造作的,不自然的痕跡。現在隻有一點還難以企及,就是足麵的不平現象,這種現象的形成完全出於自然,且在目前尚未引起仿造者足夠的重視,仍可作為鑒定的一個標準。

宋定窯白瓷鑒定:胎質堅實,釉麵有淚痕釉,釉中有竹絲刷紋,為鑒定要點,釉色白中微閃黃色為典型特征。當代新仿品,胎質過於細膩,釉麵可見淚痕及竹絲刷紋,釉色多閃青白,刻劃紋呆板,凹凸生硬。沒做舊之器有賊光,做舊釉麵呆澀,刻有“官”字銘器,多太精細,無古樸之氣。

可惜,北宋汝窯瓷進宮廷後,原宋宮廷“寵器”定窯白瓷被棄,原因定窯白瓷器口有芒,汝窯天青釉更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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