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竇列女傳(1 / 2)

藩鎮割據,中央政府大權旁落,是中晚唐一大難以消弭的禍患。累官至漢北都知諸兵馬招撫處置使、被封為南平郡王的李希烈即是其中一大毒瘤。李為燕州遼西(今北京市順義縣)人,德宗時為淮寧節度使,背叛朝廷,自稱建興王、天下都元帥,於建中四年(783)攻入汴州(今河南開封),稱楚帝,僭號武成,自署百官。朝廷遣軍攻汴州,李遁歸蔡州(治所在今河南省汝南縣)。本文所寫的竇列女便是一位以智勇剪除李希烈這一“毒瘤”而後殞命的女中豪傑。杜牧為文稱頌,集中表明了作者維護國家統一、反對分裂割據的進步的曆史觀和疾惡如仇的正義感。

列女姓竇氏〔1〕,小字桂娘。父良,建中初為汴州戶曹掾〔2〕。桂娘美顏色,讀書甚有文〔3〕。李希烈破汴州,使甲士至良門,取桂娘以去。將出門,顧其父曰〔4〕:“慎無戚〔5〕,必能滅賊,使大人取富貴於天子。”桂娘既以才色在希烈側,複能巧曲取信〔6〕,凡希烈之密,雖妻、子不知者,悉皆得聞。希烈歸蔡州,桂娘謂希烈曰:“忠而勇,一軍莫如陸先奇〔7〕。其妻竇氏,先奇寵且信之,願得相往來,以姊妹敘齒〔8〕,因徐說之〔9〕,使堅先奇之心。”希烈然之,桂娘因以姊事先奇妻〔10〕。嚐間曰〔11〕:“為賊凶殘不道,遲晚必敗,姊宜早圖遺種之地〔12〕。”先奇妻然之。

興元元年四月〔13〕,希烈暴死,其子不發喪,欲盡誅老將校,以卑少者代之〔14〕。計未決,有獻含桃者〔15〕。桂娘白希烈子,請分遺先奇妻〔16〕,且以示無事於外。因為蠟帛書〔17〕,曰:“前日已死,殯在後堂〔18〕,欲誅大臣,須自為計。”以朱染帛丸,如含桃。先奇發丸見之。言於薛育,育曰:“兩日希烈稱疾,但怪樂曲雜發,盡夜不絕,此乃有謀未定,示暇於外,事不疑矣。”明日,先奇、薛育各以所部噪於牙門〔19〕,請見希烈。希烈子迫出拜曰:“願去偽號〔20〕,一如李納〔21〕。”先奇曰:“爾父勃逆〔22〕,天子有命。”因斬希烈及妻子,函七首以獻〔23〕,暴其屍於市。後兩月,吳少誠殺先奇〔24〕,知桂娘謀,因亦殺之。

請試論之:希烈負桂娘者,但劫之耳〔25〕。希烈僭而桂娘妃〔26〕,複寵信之,於女子心,始終希烈可也〔27〕。此誠知所去所就,逆順輕重之理明也〔28〕。能得希烈,權也〔29〕;姊先奇妻,智也;終能滅賊,不顧其私,烈也。六尺男子,有祿位者,當希烈叛,與之上下者眾矣〔30〕,豈才力不足邪?蓋義理苟至,雖一女子可以有成〔31〕。

大和元年〔32〕,予客遊涔陽〔33〕,路出荊州鬆滋縣〔34〕,攝令王淇為某言桂娘事〔35〕。淇年十一歲能念五經〔36〕,舉童子及第〔37〕。時年七十五,尚可日記千言。當建中亂,希烈與李納、田悅、朱、朱滔等僭詔書檄〔38〕,爭戰勝敗,地名人名,悉能說之,聽說如一日前。言竇良出於王氏,實淇之堂姑子也〔39〕。

〔1〕列女:即烈女,剛烈的女子。

〔2〕建中:唐德宗年號(780—783)。戶曹:掌管州內戶籍、道路等事務的官員。掾(yuàn):屬官的一般稱謂。

〔3〕文:指文采、才華。

〔4〕顧:回顧,回頭看。

〔5〕慎無戚:切勿憂戚。慎,特別注意。

〔6〕巧曲取信:以靈巧機智、曲意逢迎取得信任。

〔7〕陸先奇:《舊唐書》作陳仙奇,李希烈部將。“貞元二年(786)三月,李希烈因食牛肉遇疾,其將陳仙奇令醫人陳仙甫置藥以毒而死”(《舊唐書·李希烈傳》)。與本傳記載有出入。李死後,陳被朝廷授為淮西節度使,不久為別將吳少誠所殺。

〔8〕“以姊妹”句:按年齡大小以姊妹相稱。敘齒,按年齡(齒)相稱呼。

〔9〕徐:徐徐地、慢慢地。說(shuì):遊說,以言語打動對方。

〔10〕事:侍奉。

〔11〕嚐:曾經。間:離間,此處意為勸說。

〔12〕早圖遺種之地:為後代子孫早作打算。因為謀反背叛朝廷將遭滅族絕代之禍。

〔13〕興元元年:公元784年。興元,唐德宗年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