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了錢理群為汪暉辯護的說法,說那個時候做論文不規範。這個說法我不同意。20年前做論文,從大學本科讀起,人人都知道應該有什麼樣的規範,而且這在學者撰寫著作時,應是一種基本的常識。如果認為連這種最為淺顯的常識都不懂的話,我認為是對汪暉的不敬。
(真名網,3月29日)
◎嚴家炎(北京大學中文係教授)
王彬彬先生對汪暉先生的批評有一定的根據,但是也有點誇張,比如“參見”的問題,就可以討論。但王彬彬先生文章中摘引出來的地方,確實證明汪暉與他人有多處文字基本上相同,卻完全沒有注明出處,前後也沒有說明交待,用了一段跟別人幾乎不差幾個字的文字,你說這個部分是抄襲或變相抄襲,我覺得可以說。這類地方對汪暉的批評,我覺得是能夠成立的。但是也有一些地方說得好像過分了一點。
(《中國青年報》3月30日)
◎肖鷹(清華大學哲學係教授)
《反抗絕望》一書,來自汪暉20年前的博士論文不假,但是,此書先後發行四版。按照出版規則,新版屬於新書。因此,以“80年代缺少學術規範”和“博士生不成熟”作辯護,也是不尊重史實和不負責任的說辭。有識之士都承認,學術剽竊已成中國學術的大害。中國學術欲得救治,學界必須有勇氣直麵抄襲。
(《中華讀書報》3月31日)
◎張夢陽(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學所研究員)
盡管《反抗絕望》在引文等方麵存在不夠規範的問題,但這不能簡單稱之為“剽竊”。正如毛澤東的一些詩句,如“天若有情天亦老”、“雄雞一唱天下白”等,直接來自李賀,但卻推出了新穎的“化境”,從來沒有人說毛澤東“剽竊”李賀。
(《中華讀書報》3月31日)
◎舒煒(三聯書店編輯)
王彬彬文章依次列舉汪暉《反抗絕望》一共19條文字,指責前7條是所謂“文理不通”,後麵12條是所謂“剽襲”。但事實是,這些指責都是以王彬彬的方式攪拌出來的。王彬彬文章的縷列方式不給出汪暉原文的注釋號位置和具體注釋,是有意給讀者造成錯覺。王彬彬文章的嚴重性在於其目的根本無意作嚴肅的學術討論,而是以他自己隨心所欲定義的“剽襲”概念來進行人身攻擊。我以為,這種王彬彬式的攪拌學風對中國學術危害極大,因為這樣以人身攻擊為目的的指控,幾乎可以把任何學者的任何寫作都定義為剽竊。
(《北京青年報》4月3日)
(摘編自媒體報道和網絡文章,原載於《南方周末》201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