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務為治”是《淮南子》從總結先秦諸子創立學說的最終目標而得出的,這同樣適用於此後出現的學派,都是對社會現實問題給予了深切的關注,並努力尋求解決問題的途徑。古代學術的形成就是建立在治理社會的基礎上,以改造自身所生存的環境為目的,“百川異源而皆歸於海;百家殊業而皆務於治”。在如何重建新的社會秩序問題上,《淮南子》吸收了諸子的有益思想,顯示出道家思想的包容性。進入漢代以後,法家雖不獨立成派,但其思想主張滲透到道家和儒家的治國理念之中,形成了道法結合和儒法結合的思想格局。
即使對現實政治進行無情批判的先秦道家學派亦有其推崇的理想政治原則,即無為而自治。儒家的禮治、法家的法治都有對其政治方略的理論論證。禮與法是人類發展到一定曆史階段出現的調整和規範社會的製度,二者都具有約束性,而禮的極端化的效果不亞於法的強製性,並且起到了法所達不到的效果,因此到了漢代,漢政府在不斷加強中央政權的目標下,禮法結合成為社會治理的必然走向。《淮南子》在堅持道家以道治國的前提下,麵對新的形勢,部分地吸取了儒法二家的合理思想,統合在道治的框架之下,構成了較為豐富的治國觀念。它從道的特征得出了“無為而自治”,以道統合法與仁義,從而構成了以道治為基礎的治國之道的思想體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