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不可逮”與“與道合一”的道德層次論(2 / 3)

人對自身欲望的節製,除需要個人的修養外,對大多數人來說還需要外在禮製或法製的強製約束。世俗的道德更需要這種外在規範的約束。教化則是從人的內心道德的重建入手,從而使人形成自覺的道德意識。身教重於言教是孔子教化的基本思想,是儒家道德的實踐功夫,而《淮南子》則提出了“神化”,並認為道德的建設應注重道德自覺而不是道德他律。

“大小尊卑,未足以論也,唯道之在者為貴……天道之貴也,非特天子之為尊也,所在而眾仰之。夫蟄蟲鵲巢,皆向天一者,至和在焉爾。帝者誠能包稟道,合至和,則禽獸草木莫不被其澤矣,而況兆民乎!”

唯道為貴,天道的尊貴不是由天子的權威所決定的,而是由民眾的仰慕所致,因此為帝者若能掌握道,不僅動植物都會受其澤惠,民眾更會得到恩惠。實際是用道的至上性限製人君的道德行為,並且以道德化民作為治國的方法。“故太上神化,其次使不得為非,其次賞賢而罰暴”,神化即道德精神的感化,它是心靈的淨化,是最上乘的教化,神化是對老子不言之教的進一步發展。精神的感化勝過外在的強製性措施和喋喋不休地說教。有德則能化人,心行而令行俗移。心行即德行,外在的刑罰如果沒有統治者道德的身體力行,自然不可能達到其製定的目標。“當此之時,口不設言,手不指麾,執玄德於心,而化馳若神”,以德化民若神馳,是一種理想的道德化民的主張。“今日解怨偃兵,家老甘臥,巷無聚人,妖災不生,非法之應也,精氣之動也。故不言而信,不施而仁,不怒而威,是以天心動化者也;施而仁,言而信,怒而威,是以精誠感之者也;施而不仁,言而不信,怒而不威,是以外貌為之者也。故有道以統之,法雖少,足以化矣;無道以行之,法雖眾,足以亂矣。治身,太上養神,其次養形;治國,太上養化,其次正法……日化上遷善而不知其所以然,此治之上也”,法不能獨行,須以道統之。災異不顯現不是推行法的原因,而是精誠之心感化的結果。如果統治者心中懷道,法令雖少,道足以感化眾人。治世先治身,身治則國治,這是儒道二家在道德修養和政治治理上的共同思路。治身的目的是治世,即以德化民,與諸子“務於治”的目的是相通的。

此外,《淮南子》吸收了儒家“誠”的概念,認為以精誠之心才能化民,“故聖人養心,莫善於誠,至誠而能動化矣……推其誠心,施之天下而已矣”,“誠出於己,則所動者遠矣”,“故禮豐不足以效愛,而誠心可以懷遠”。主張由己推人,認為外在的道德規範並不能使人產生道德踐履的效果,而內心的真誠卻能使遠方之人的精神受到真切和深刻的感化。因此,《淮南子》認為確立內在的道德自覺並以誠化民是最為重要的。

“夫矢之所以射遠貫牢者,弩力也;其所以中的剖微者,正心也;賞善罰暴者,政令也;其所以能行者,精誠也。故弩雖強不能獨中,令雖明不能獨行,必自精氣所以與之施道。故攄道以被民,而民弗從者,誠心弗施也。”

將“誠”用於教化、治國、養心等許多方麵,從而將“誠”抬到“治之上”的高度,實現以己化人、以德化民的理想效果。同時,《淮南子》認為治理國家最高的原則即“合道”。“故古之治天下也,必達乎性命之情。其舉措未必同也,其合於道一也”,“太清之始也……在內而合乎道,出外而調於義”,可見,“合道”是道德修養的最終目標,是人生的最高境界。這樣,就將外在治理天下與內在的心性修養統一起來,並且以“達乎性命”的內修為主,以“合道”為最終的歸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