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的保守主義與西方的保守主義之間,還存在著一個極其重要的背景的差異,即西方保守主義思潮是在人類文明發展的一係列基本共識已經達成的前提下發展起來的,這些共識——對於人的個體自由及其他基本權利的肯定和尊重——使得保守主義所“保守”的目標天然地就是以個人的自由發展為基礎,“人類要保守‘自由’作為人這個物種中最美好的東西,就要珍視作為過去的智慧之凝聚的傳統。保守主義保守有價值的傳統,保守自由的傳統,非為傳統而守傳統”。這一“理直氣壯”的基礎賦予了保守主義穩定的文化追求與強勁的曆史力量,同時也有利於它與激進主義、自由主義等文化取向在相互爭論中完成更大意義的社會文化的互補與協調。因為,對於人的個體自由及其他基本權利的肯定和尊重,這就是西方文化發展諸種取向的共識。正如美國學者本傑明·史華茲所說:“保守主義作為一種自覺的理論,是以三位一體——保守主義、自由主義、激進主義——之不可分割的整體而出現的。我認為,這三個範疇共生的事實有力地證明,它們是在一個共同的觀念框架中運作,而這些觀念產生於歐洲曆史的特定時期。”相反,20世紀中國文化的發展卻沒有能夠通過一場全民族的廣泛而深入的“文藝複興”運動中建立這樣共識的。於是,恰恰是在社會文化發展的一係列最基本的問題上,我們的保守主義不僅很難與激進主義、自由主義構成有效的互補與協調,而且就是保守主義自己也失去了反映現代社會發展基本要求的能力。
中國保守主義的理論表述,就生動地體現了這種無法包含現代社會基本發展要求所造成的自我含混與悖謬。從國粹派、學衡派、現代新儒家到世紀之末的“後現代”,他們都不再認為自己是一個單純的傳統文化的承受者,相反,他們在不同的程度上都力圖強調自己對於“西學”的熟悉和把握,他們顯然都更願意被人們視作是“學貫中西”的代表,他們對於中國傳統文化維護和弘揚是包含在一係列恢弘浩大的“中西文化相交融”的理想當中的。學衡派認為“中國之文化以孔教為中樞,以佛教為輔翼;西洋之文化以希臘羅馬之文章哲理與耶教融合孕育而成。今欲造成新文化,則宜於以上所言之四者為首當著重研究,方為正道”。具體來說,就是要“宜博采東西,並覽古今,然後折衷而歸一之”。因為,他們確信:“東西文化,殊途同歸”,“古今事無殊,東西跡豈兩。”20世紀90年代的中國後現代主義提出了探尋“中華性”的“新的知識型”目標。在他們的理想之中,“中華性具有一種容納萬有的胸懷,它嚴肅地直麵各種現實問題,開放地探索最優發展道路。對任何事物,無論是物質領域還是精神領域,不問社與資,不管西與東,無論新與舊,隻看利與弊。有利的就拿來,就繼承,有弊的就懸擱就拒斥”。這些中西文化交融的理想無疑都具有理論的“全麵性”,也相當的激動人心。然而,當他們試圖作這樣“不問社與資,不管西與東,無論新與舊”的一網打盡時,卻忽略了一個極其重要的問題,即這些不同時代與不同地域不同範疇的東西恐怕還缺少一個共同的認識基礎,中國傳統文化與文藝複興以後的西方文化對於“人”的基本理解就存在很大的差異,對於人的個體自由及其他基本權利的肯定和尊重並沒有成為“東西古今”的“共識”。就在現代文化發展的這一最基本的問題上,我們很難說就是“東西文化,殊途同歸”,“古今事無殊,東西跡豈兩”的。我們需要在重新確立人的自由權利的基礎上發展現代文化,也很難“不問”、“不管”和“無論”。當我們試圖作這樣的不加分別的中西融合時,其實就是將這些文化思想中本來就存在的矛盾和裂隙毫無意識地納入到了我們自己的追求中,於是,其他“東西古今”的客觀矛盾都統統內化成為了我們自己的主觀矛盾。20世紀80年代中期,王富仁先生曾在分析過近現代以來廣有影響的這種“中西融合”理想,他指出:“這種中西文化融合心態的建構基礎,便是中華民族自身發展的現實需要。但這種需要,並不是極其容易判斷的,特別是對於帶有高度抽象性和多方麵信息職能的精神形態的文化成果……在中外文化的這種融合中,有些以西方文化為基礎吸收傳統文化的有關因素,有些則以傳統文化為基礎吸收外國文化的有關因素,有些則兩種情況都有,這有可能豐富、發展中外兩種文化,但同時又可能給中外各種文化成果,特別是精神形態的文化成果帶來不明確性、模糊性或者蝕化了它們的實際內容。”“總之,盡管中西融合的文化心態在理論主張上帶有全麵、正確、有利於人們接受的特征,但它自身的矛盾性也是無法依靠自己的力量加以克服的”。從學衡派到“後現代”,我們都一再認同著這樣的“中西融合”理想,也因此同其他“吸取精華、去其糟粕”的正確學說一樣,一再陷入到內在理路的含混與矛盾當中,最終,我們所獲得的也隻有一種理論意義的“全麵”與“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