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澤民同誌在十五大報告中指出,要“加快幹部製度改革步伐,擴大民主、完善考核、推進交流、加強監督,使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尤其要在幹部能上能下方麵取得明顯進展”。這為我們進行幹部人事製度改革指明了目標和重點。根據羅湖區的實際,今年在這方麵要著重抓好三項工作:
一是加強和改進幹部考核工作。要堅持科學的考核標準,完善考核製度,講究考核方法。認真抓好屆中考察,尤其要加強對各部、委、辦、局、街道辦事處和一、二類企業主要領導的考核。對工作中不稱職、群眾反映大、經過教育無效的幹部,要堅決從領導崗位上調整下來;對優秀的幹部要給予表彰獎勵。要擴大幹部考核工作中的民主,堅持組織考核和群眾考核相結合,注重社會公論,廣泛聽取群眾意見,嚴肅認真地做好考核各環節的工作。要采取推薦與考試、考核相結合的辦法,公開選拔領導幹部,在民意測評中,得不到三分之二以上讚成票的,一般不能提拔使用;要逐步試行幹部競爭上崗製度。
二是加強幹部的監督管理。要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暫行條例》和《羅湖區幹部管理製度》,做到堅持選拔任用幹部的原則不動搖,嚴格掌握選拔任用的標準不走樣,切實遵守選拔任用程序不變通,堅決反對和抵製選拔任用幹部中的不正之風。要進一步堅持和完善領導幹部收入申報製度、廉潔製度、個人重大事項報告製度,並加強對執行製度的跟蹤檢查。要繼續執行幹部誡勉談話製度,在任和離任審計製度。另一方麵,要更好地發揮人大、政協的監督、群眾監督和社會輿論監督作用,形成有效、順暢、堅強有力的監督體係。
三是加強幹部交流,抓好幹部回避製度的落實。幹部交流要根據區幹部隊伍的現狀,製訂出計劃,加強指導,有目的、有步驟地進行。當前幹部交流的重點要放在權力部門和任同一職務時間較長的領導幹部,在行政單位之間、企業之間,部、委、辦、局與基層單位之間,實行縱、橫向的交流。同時,要進一步抓好幹部回避製度的落實。認真執行市區關於幹部回避製度的有關規定。
今年,區委組織部擬會同有關部門對全區領導幹部執行回避製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