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八章 李商隱心目中的白居易(1 / 3)

第一節 白居易與李商隱的關聯

在北宋末期蔡居厚的《蔡寬夫詩話》(《漁隱叢話》前集卷一六《韓吏部上》引)中曾記載著如下頗為有趣的軼聞:晚年的白居易酷愛李商隱詩文,竟然希望自己轉世再生時能夠成為李商隱之子。於是,李商隱得子後,便以“白老”字之。由此可見兩大詩人緣分之深。就此,曾有日後談如下:“(白老)既長,略無文性。溫庭筠嚐戲之曰‘以爾為樂天後身,不亦忝乎。”此軼聞自唐末以來,通過令與李商隱齊名的溫庭筠同時登場的做法,力求使軼聞具有可信性。然而此舉反倒叫人窺出做作端倪,令人難以相信其乃事實。有關李商隱的白居易詩文隻字不曾存世,故而白居易晚年酷愛李商隱詩文的傳說難以令人信服。

但是,白居易和李商隱並非全無關聯。如上章所論,李商隱於白居易謝世三年以後的大中三年(849)撰寫了墓碑銘(《唐文粹》卷五八、馮浩《樊南文集詳注》卷八收錄之《唐刑部尚書致仕贈尚書右仆射太原白公墓碑銘並序》,後者無“唐”字)。此外,在撰寫該墓碑銘之際,李商隱還在寄給碑文拜托人白居易嗣子景受的書簡《與白秀才狀》(《樊南文集補編》卷七)中述說了自己年少之際遞拜帖承覽,得到拜謁白居易的機緣,不僅被白居易納入門下,甚至連自己的“文學”也受到讚譽,並以一年輕晚輩的身份不止一次參加了白居易等名人雅士濟濟一堂的文人雅宴的追憶之情。信中記曰:“伏思太和之初,便獲通刺。升堂辱顧,前席交談。陳蔡及門,功稱文學。江黃預會,尋列春秋。”二人相晤之“太和之初”,如後述可被視為大和三年(829)的事。從此以後一直到會昌六年(846)白居易謝世,二人似乎十七年間再未相聚。但是,自視自己乃白居易及門弟子的李商隱對白居易的崇敬之心一如既往,他在《與白秀才狀》中寫道:“雖跡有合離,時多遷易,永懷高唱,嚐托餘輝。”其後李商隱也一直在心中仰慕著白居易的詩,受其恩惠的心境綿綿至遠不曾有忘。正因為心懷這一景仰之念,才導致李商隱撰寫了白居易的墓碑銘。在上章《李商隱的〈白公墓碑銘〉》中,雖已就該墓碑銘做過論述,但卻未及就崇敬白居易的心情是怎樣表現在李商隱作品中做出考究。

關於白居易在李商隱心目中產生的影響,近年來有謝思煒氏的專論《白居易與李商隱》問世(《文學遺產》1996年第3期;又載氏著《白居易集綜論》,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7年8月版及中國李商隱研究會編《李商隱研究論集》,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1998年1月版)。謝氏認為:李商隱在“政治諷諭”和“豔情”詩作方麵雖然繼承了白詩的衣缽,但二者卻存在著明顯的差異。並論曰:“他既是白居易的挑戰者,也是他的精神繼承人”(《白居易集綜論》頁四三八)。他還指出:“白居易的諷諭詩僅滿足於各政治問題和社會生活現象的羅列批評,而李商隱的政治詩則著重表現自己個人在時代政治風波中的遭遇感觸,以及重大政治事件對自己的震撼。因此,他的政治詩中有不少沉摯深厚的政治抒情詩”(頁四三八),“同為豔情詩,白居易詩以敘事為主,可以寫社會現象和民間愛情故事,商隱詩則完全為抒情,隻寫自己的戀愛經曆。”(頁四三九)。此外,他還認為與在現實生活中已經確立了自己生存意義的白居易不同,李商隱力圖追求的是與世俗中的自我截然不同的詩歌世界中的自我,喜好幽深的象征,極力避開平俗性。謝氏的論證通過對白居易與李商隱詩風的對比,刻劃出了兩者各自的特色,極富啟迪性。然而遺憾的是:在李商隱是如何學習白居易詩歌方麵缺乏具體事例。因此,本章擬將白居易和李商隱的交流以及其與周邊人物的關係納入視野,在李商隱的詩歌中尋求白居易的遺音,借以考察二人的關聯所在。

第二節 二人會晤之時

據載,李商隱向白居易遞交拜帖求得延見的時間為“太和之初”。大(太)和乃寶曆二年(826)十二月繼位的文宗於翌年二月十三日改元後的年號。白居易於寶曆二年九月初辭掉蘇州刺史後於十月離開蘇州,並於翌春返回洛陽。但他在年號改為大和的翌月即三月十七日即官拜秘書監,開始了其身居長安的仕途生活。是歲末,白居易赴洛陽公出,翌春返回長安,於二月十九日轉任刑部侍郎。年末,獲準百日病假許可,翌年即大和三年(829)三月休假期滿之後,除太子賓客,分司東都,四月再返洛陽。當時白居易五十八歲。從那時起一直到會昌六年(846)其七十五歲謝世為止,白居易一直居住在洛陽,在履道裏的宅邸中過著閑逸舒適其樂融融的生活。

而另一方麵,大和之初的李商隱則是一個正在修學的少年。據張采田《玉溪生年譜會箋》(中華書局上海編輯所,1963年8月版。此處依據65年5月第2版。)記載,大和元年(827)之際,李商隱當為十六歲。李商隱於長慶元年(821)十歲時喪父,之後自長慶三年(823)至大和三年(829)十一月一直居住在洛陽。他後來在《樊南甲集序》(《樊南文集詳注》卷七)中回顧當時的狀況時寫道:“樊南生,十六能著《才論》《聖論》,以古文出諸公間。”白居易在大和元年(827)三月中旬之前也居住在洛陽,因此,他或許就是李商隱將“古文”作品為“行卷”來尋求知遇的“諸公”之一。但是,由於是歲白居易在洛陽隻居住了兩個月左右,故而可能性大約極低。二人的會晤時期如董乃斌《李商隱傳》(陝西人民出版社,1985年3月版)所論(見該書頁二八),應該是在白居易官拜太子賓客分司之後返回洛陽的大和三年(829)之際。

少年李商隱所師事的,乃一相當於其房叔父的處士。據李商隱《請盧尚書撰故處士姑臧李某誌文狀》(《樊南文集補編》卷一一)載,這位房叔父(隻記載為“某”,名字不詳)時年十八,“能通五經”,曾發誓終身不踏仕途,罄畢生精力專研經學。此外,就房叔父的“賦論歌詩”還做了如下記載:“莫不鼓吹經實,根本化源,味醇道正,詞古義奧。自弱冠至於夢奠,未嚐一為今體詩”。據傳房叔父在為文方麵也是一位所謂“古道”的信奉者。李商隱為了向諸公尋求知遇而提出的文章之所以是“古文”,也是因為走過上述人生道路的房叔父對其“親授經典,教為文章”之故。再有,李商隱在少年時期曾為“古文”的事實在《舊唐書·李商隱傳》內也有“能為古文,不喜偶對”的記載;此外,在《新唐書》本傳中則記載為“初為文,瑰邁奇古”。然而遺憾的是,諸如《才論》、《聖論》等當時所作的文章均已佚失,要想了解少年“古文”作家李商隱已經不複可能。

據《請盧尚書撰故處士姑臧李某誌文狀》記載:李商隱的房叔父在長慶(821—824)年間,曾受徐州刺史、武寧軍節度使王智興所召。然其“長揖不拜”,返回故裏滎陽後“講道”依舊,最後卒於大和三年(829)三月二十六日。該月朔日,令狐楚官拜東都留守趕往洛陽赴任。李商隱向令狐楚獻上作品獲得知遇之恩。是年李商隱年方十八。他在後來創作的《上令狐相公狀》其一(《樊南文集補編》卷五)中述曰:“獻賦近加冠之年”。而《舊唐書·李商隱傳》中則記有下述內容:“以所業文幹之。年才及弱冠。”上述文中所述即指李商隱向令狐楚獻文之舉。此外,在《上令狐相公狀》其一裏,緊接前文還記載了下述內容:“徒以四丈東平,方將尊隗,是許依劉。”這裏引用了燕之郭隗和魏之王粲的故事,指的是當年十一月令狐楚轉任鄆州(東平郡)刺史、天平軍節度使之際,李商隱被聘為巡官隨往鄆州的舊事。於是,李商隱便以令狐楚幕僚的身份,“每水檻花朝,菊亭雪夜,篇什率征於繼和,杯觴曲賜其盡歡。”(《上令狐相公狀》其一),得侍文雅之宴,吟詩唱和(《天平公座中呈令狐令公》詩即為其中一例),作為“詞客”和“文人”(《上令狐相公狀》其二)深受禮遇。不僅如此,李商隱還承蒙令狐楚教授了四六文(駢文),熟習了當時現代文體章奏的寫法。是令狐楚促使李商隱將自己的文學從古文體轉向四六文體,二人的關係且容後述。文體容易轉向的重要因素之一就是那位處士房叔父已經過世,他對李商隱的直接影響已經消失。

此外,李商隱初呈令狐楚的文章(“所業文”),據《上令狐相公狀》其一中的“獻賦”一詞考慮,該文章應該為“賦”。但究竟是怎樣的作品卻不甚明了。抑或是泛指文學作品,以“賦”概之也未可知。倘能做出如此解釋,則其中或許就包含了詩或者散文。此舉距李商隱十六歲“以古文出諸公間”時隔不久,且尚未師從令狐楚研習四六文體,故而所獻文章若果真是散文的話,是為“古文”當不會有誤。雖無從知曉令狐楚對該文的評價,但李商隱的文才據此獲得了首肯已經毋庸置疑。抑或可以做出如此相像也未可知:生於“儒素”(《舊唐書·令狐楚傳》)之家、考取進士後從節度使從事起家的令狐楚,因為從李商隱身上看到了自己年輕時代的身影,這才對其厚愛有加的吧。總而言之,李商隱的伯樂就是令狐楚。

這位令狐楚與白居易乃是一種吟詩唱和的關係。二人的親密交往大約起始於寶曆元年(825)三月白居易赴任蘇州刺史的途中拜訪時任宣武軍節度使、汴州刺史令狐楚之際。白居易當時曾吟詠了《奉和汴州令狐相公二十二韻》(卷五四·2412)。在“二年方得到,五日未為淹”的詩句裏,附加了“相府領鎮隔年,居易方到。既到,陪奉遊宴,凡經五日”的自注。這自注說的是:受到拜官汴州刺史(前一年九月自河南尹轉任)後大約兩年的令狐楚的款待,並逗留了五日之久。此外,白居易自蘇州返回洛陽之際又再次順路前往造訪。這一北歸因為是與從和州刺史位子上被召回的劉禹錫在揚州邂逅後結伴同行,便與他一起再次拜訪了令狐楚。之後,白居易便頻頻與令狐楚並劉禹錫互相吟詩酬唱。其中的《酬令狐留守尚書見贈十韻》(卷五七·2734)便是大和三年(829)三月令狐楚自戶部尚書轉任東都留守,翌年四月白居易轉任太子賓客分司,兩人同在洛陽之際的詩作。其詩中有雲:“酒每蒙酤我”。若據此句,便可以想像令狐楚曾屢次為白居易舉辦酒宴。若據《令狐尚書許過敝居先贈長句》詩(卷五七·2740),反過來白居易也曾在自己履道裏的宅邸內招待過令狐楚。

白居易和李商隱的相晤可以認為是在大和三年(829)。如上所述,縱觀二人當時的情況,足可說明令狐楚是與白、李雙方均結緣頗深的人物。雖然難以確定李商隱向白居易遞交拜帖求得延見的時間與李商隱成為令狐楚門下的時間孰先孰後,但倘為後者時,則可以想像出李商隱之所以得到拜謁白居易的機會大約也是源於令狐楚的介紹。此外,多次得到參加以白居易為首的聲名遠播老一代文學家之文雅盛宴的機會,可能也是由於得到了令狐楚的關照之故。

關於李商隱向白居易和令狐楚等人獻上的詩歌,前文已經略作闡述,但卻難以確定具體都是哪些作品。《才論》《聖論》等“古文”已佚;可確認為大和三年(829)與白居易相見之前作品的賦或者詩也並未留存於世。但是,倘若根據諸學者的推測,則可以找到有可能已被收入出示給白居易看過的詩卷中的少年時代的詩作。比如,以“七國三邊未到憂,十三身襲富平侯”起詠的《富平少侯》(卷一)和以“玄武開新苑,龍舟宴幸頻”為首聯的《陳後宮》(同前)以及以“茂苑城如畫,閶門瓦欲流”起篇,以“從臣皆半醉,天子正無愁”收官的另一篇《陳後宮》(同前),均可以解釋為是諷刺耽於飲酒作樂不問政治的少年皇帝敬宗[長慶四年(824)正月十六歲時即位]的詩作。這些詩作大體上可以被推定為寶曆元年(825)或翌年寶曆二年的作品。如果這些詩作曾為白居易所覽所聞,便可以想像出白居易曾對少年詩人的諷諭精神產生了興趣。

第三節 與二人相關的人們

大和三年(829)十一月,李商隱跟隨令狐楚離開洛陽前往鄆州。鑒於前文所舉之《與白秀才狀》的“雖跡有合離,時多遷易,永懷高唱,嚐托餘輝。” 可以想像出李商隱後來不曾與白居易再次相會。

李商隱身在令狐楚處的那段時光,雖然離開了白居易,且歲月流逝漸行漸遠,然主人與白居易的詩作唱和卻每每隔垣可見,故而“永懷高唱”之念篤定。李商隱身為令狐楚幕僚的期間為大和三年(829)十一月至大和七年(833)的大約四年時間。其間,令狐楚於大和六年(832)二月從天平軍節度使等職位上轉任為太原尹、北都留守、河東節度使,又於翌年六月官拜吏部尚書,重返長安政治舞台。李商隱則被視為於令狐楚入朝那一年離開令狐楚,返回了鄭州(馮浩《玉溪生年譜》、張采田《玉溪生年譜會箋》)。在這大約四年的期間裏,白居易針對令狐楚吟詠的詩作可見於大和五年(831)創作的《和令狐相公寄劉郎中兼見示長句》(卷五七·2770)、大和六年(832)的《送令狐相公赴太原》(卷五六·2685)以及大和七年(833)的《早春醉吟寄太原令狐相公蘇州劉郎中》(卷六四·3061)三首。第一首是針對令狐楚和劉禹錫間贈答詩(《全唐詩》卷三三四之令狐楚《寄劉郎中》、《劉夢得外集》卷三《酬令狐相公見寄(起句為“群玉山頭住四年”)》)的唱和之作。在詩歌的前半部分裏白居易向令狐楚寄語“碧幢千裏空移鎮”,表達了對令狐楚遠遷天平軍節度使的憾惜之情;在後半部分中則吟詠道:“別後縱吟終少興,病來雖飲不多歡。酒軍詩敵如相遇,臨老猶能一據鞍。”表述了他離開了能夠使自己複生出猶如後漢馬援一般“矍鑠”精神的詩酒好對手——令狐、劉二人後的寂寥心境。白居易惋惜令狐楚的離京外任、希望其入京的心情,在令狐楚轉任太原尹之際寄送的第二首詩作的結聯中,借用謝安“東山再起”的典故,以“北都莫作多時計,再為蒼生入紫微”的詩句也做了表述。白居易將令狐楚視為詩酒之友,在第三首詩中“別來少遇新詩敵,老去難逢舊飲徒”之前聯中亦可見一斑。

李商隱當時就在令狐楚的身邊,大約通過這些詩作體味到了主人與白居易的交情,於是再次湧生出對白居易的仰慕之情。之所以令人簡單地做出如此這般的想像,其原因之一便是:《舊唐書·李商隱傳》中曾記載著下述內容:“楚以其少俊,深禮之,令與諸子遊。”以及“從事令狐楚幕。楚能章奏,遂以其道授商隱,自是始為今體章奏”。此外,另一個原因就是在先前已經引用過的《上令狐相公狀》其一中載有“每水檻花朝,菊亭雪夜,篇什率征於繼和,杯觴曲賜其盡歡”的內容;而在《上令狐相公狀》其二中則可以窺視出其作為“詞客”、“文人”而受到的禮遇。根據《舊唐書·李商隱傳》可知:李商隱曾得到過令狐楚的格外禮遇,作為其子息令狐綯等人的學伴得以隨侍左右;且接受了令狐楚“今體章奏”亦即四六駢體文的公文寫作指導;創作了《上令狐相公狀》;此外,還在被視為“文人”參加的幕府詩宴上創作了應酬令狐楚的唱和之作等。可見李商隱和令狐楚之間理應也時常談論起“詩”這一話題。由此便可以想像出:在談論之際與白居易的詩歌唱和也會成為話題之一。

李商隱於大和七年(833)離開令狐楚幕以後,終於於開成二年(837)夙願得償登榜進士。而令狐楚則於前一年的四月再遭外調,轉任為興元尹、山南西道節度使,並於當年臥病榻上。於是,李商隱於冬季趕往既是舊主又是恩師的令狐楚身邊。據傳謝世之前的令狐楚曾命李商隱代作遺表,並命令子息緒和綯薄葬自己,留下了“銘誌但誌宗門,秉筆者無擇高位”的遺言(《舊唐書·令狐楚傳》)。遵其遺命所囑,翌年正式殯葬之際,即選李商隱為墓誌撰者。李商隱遂一並寫下了《奠相公令狐文》(《樊南文集詳注》卷六)。如今墓誌已佚,所見不過殘句而已。但李商隱乃令狐楚墓誌撰者一事亦可被視為後來受托撰寫白居易墓碑銘的理由之一。如此觀察李商隱和白居易、令狐楚之間的關係,便可知曉三人關係篤深至死方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