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仇猶國曆史及社會經濟文化探討(2 / 3)

有關白狄姬姓姓氏的源流,存在有幾種不同的說法。一為白狄與周人同姓說。《國語·周語上》記載:“及夏之衰也,棄稷不務,我先王不窋用失其官,而自竄於戎狄之間。”這裏是說周人的先王不窋,遠在夏末就跑到了戎狄地區居住。此處的戎狄,是指居住於邠地即今甘肅慶陽以東至山西汾水一帶的白狄。不窋以後的十世三百餘年,周人一直與白狄居住在一起,直到商代後期古公亶父遷到岐山腳下,“乃貶戎狄之俗”,開始改變戎狄生產生活方式和社會風俗。周人同白狄人在一起居住生活這麼長時間,其相互影響可想而知,白狄人因周而為姬姓也是可能的。

另一種說法白狄姬姓為華夏族所輸入。先秦時期,華夏的姬姓貴族,通過征服或是逃亡等方式進入戎狄,從而把自己的姓氏也帶給了這些民族。韋昭《國語·鄭語注》說:“鮮虞,姬姓在狄者也。”就是指鮮虞的姬姓是由外進入的。據段連勤先生在《北狄族與中山國》一書中說,姬姓進入鮮虞氏的時間,史籍缺載。但姬姓進入白狄的時間,先秦史籍中卻有脈絡可尋。晉獻公娶白狄狐氏女,生重耳與夷吾。《國語·晉語四》說:“狐氏出自唐叔,姬姓,伯行之子也,實生重耳。”可見白狄狐氏為姬姓,是晉國始封者唐叔虞之後,這便證明早在西周初年,姬姓就進入了白狄。而此白狄,據閆若壉《四書釋地續》說,“交城為狄地”,“舅犯實生其地。”舅犯指重耳的舅舅狐偃,說明晉文公的舅舅家白狄狐氏在今山西交城縣。後來這部分白狄東遷,同其他東遷的白狄人建立了包括仇猶在內的白狄部落聯盟國家,因此也自然把姬姓帶入這些國家成為他們的姓氏。

不論哪一種說法,都為白狄姬姓說提供了依據,也證實了仇猶的族姓為姬姓是有可靠根據的。

五、仇猶國社會經濟和文化風尚

由於仇猶是戎狄民族建立的一個小國,並不屬於中原華夏文化係統,自然便受到正統史學的歧視和冷落,造成史籍對它記載的缺失。因此,我們很難揭示出其在政治、經濟、社會以及文化等方麵的完整麵貌。現在隻能從少量的資料和遺存中略窺其一二。

1.仇猶國的封建君權製度

《呂氏春秋·權勳》和《韓非子·說林》篇都曾提到“仇猶之君”。仇猶之君即為仇猶國的最高統治者。縣境內的仇猶山等多處地方,自古以來就建有仇猶天子廟以祭祀仇猶君,民間一直是將其視為“天子”來看待的。但實際上在春秋戰國時,各戎狄國家之首領均稱“子”,仇猶也不例外。“子”在春秋公、侯、伯、子、男五級爵位製中,是很低的一個爵位,作為非正統的戎狄國家,按照周禮隻能享受這樣一個較低級別的待遇。據《左 傳·僖公三十二年》載:“八月戊子,晉侯敗狄於箕。郤缺獲白狄子。”白狄子即白狄的首領。又據《左傳·昭公十二年》載,晉攻打肥國“獲肥子”,肥子就是肥國的國君;《左傳·昭公二十二年》載,晉荀吳滅鼓後,擒“鼓子而歸”,也稱鼓國之君為子。這些都佐證了仇猶之君實質上也是個“子”的爵位,遠遠夠不上天子之尊。

雖然爵位不高,但仇猶君終究是一國之君,在國君之下,也有文職武將。2003年縣城北關東周古墓曾出土了一個五鼎墓,此墓判定為仇猶國的遺存,是大夫一級的墓地;在縣城東南十公裏許的“將軍嶺”和“將軍墓”,縣城北三裏許的“折將坪”,都是因仇猶將軍而名的地方;《呂氏春秋》所記載的赤章蔓枝,是一個為仇猶君出謀劃策的儒士;另外,流經仇猶古城的香河,據說因灑滿仇猶後妃宮女亡國時的血淚而有此名。所有這些史實或是傳說,反映了仇猶國已經按照周禮,構建起了封建君主製度,存在以國君為核心,包括大夫、將軍、謀士等組成的國家權力中心和有後妃、宮女等的後宮製度。

2.仇猶國的社會經濟

關於仇猶國的社會經濟,史籍記載幾為空白。我們隻有從其所處的自然環境、民族習俗以及考古發掘的資料中來進行分析和探討。

一是以畜牧業為主的農業經濟。仇猶國的農業經濟,受到自然環境的限製和影響,可以想見是很落後的。顧炎武在《日知錄》中說:“春秋之事,戎狄之雜居中原者,大抵皆在於山穀之間。”仇猶所處的太行山西麓,正是這樣山高穀深的地方。“而智伯欲伐仇猶,遺之大鍾以開其道。”更可知其舟車不通、交通不便的狀況。這樣的山地環境,加之白狄遊牧民族的生活習俗,畜牧業自然成為其經濟生活的主要方式。但在仇猶境內除山地外,還有滹沱河、龍華河、秀水河和香河等大小流域的丘陵和平地,也為農業生產提供了便利條件。因此,仇猶的農業經濟,應是以畜牧業為主又少量兼營農耕生產的模式。

二是較為發達的手工業生產。從近年來出土的大量陶器和一些青銅器看,仇猶國有較為發達的製陶和製銅的手工業生產。1987年在仇猶古城的發掘中,曾出土了銅鏃一件;2003年北關東周墓又出土了青銅劍8把、戈4件,還有車馬飾器等;此前的1996年,一處縣城建築工地上也曾發現了1000餘枚仇猶尖首刀幣。在這些所發現的青銅器中,其中有一些青銅劍造型精美,有的劍鞘可見,有的劍首為空管形,造型水準很高;發現的青銅刀幣上還刻有大量銘文。這些都反映出仇猶國已具有了高超的範製工藝技術。大量錢幣與鏃的發現,說明了當時仇猶已經使用陶範或石範的製造模具來提高生產效率;而在冶煉製造技術上,也已掌握了最基本的渾鑄方法;從車馬飾器的多環相扣的構造,表明已能夠使用分鑄法來鑄接和焊接部件複雜的器物。

除青銅器製造業外,仇猶國的製陶業也很發達。1987年在仇猶古城遺址的發掘中,曾出土了大量陶器,有鬲、盆、甑、罐、小口罐、豆、碗、盂以及板瓦、筒瓦、半瓦當、瓦丁等;2003年縣城北關東周墓地出土了數量可觀的500多件陶器,有“鼎、豆、壺、鬲、高柄小壺、甗、盆、罐、小罐、雙耳罐、舟、匜、帶流盆、三足锛、锛、簡形器、鳥柱盤、灶等”其中許多都是仇猶遺物。以上所列如此眾多的出土陶器,表明仇猶國的製陶業已經具備了可觀的規模,進入到了一個製陶業發達的時期。

從發現的陶器種類來看,有日用器具、禮器和建築構件。日用陶器有用作炊器的鬲、甗、甑、灶,盛放食物的罐、盆、盤,飲食用的豆、碗和飲水用的壺、小壺、高柄小壺,此外還有盥洗用的匜;禮器以鼎、豆、壺為主,輔以舟、盤、匜;建築構件有板瓦、筒瓦、瓦當、瓦丁,甚至有用於宮殿建築的紅陶大板瓦。這些器物的種類與中原列國基本趨同,顯示製陶業的製造和使用已經趕上了華夏諸國的水平。

從製作質地和紋飾色彩上看,“總體製作精良,分泥質和夾砂兩種,泥質陶器大部分磨光,部分有彩繪,較好的陶器有暗紋。暗紋圖案有網絡紋、雲紋、禽獸等。紋飾有繩紋、凸旋紋等。”1987年古城遺址發現的陶器也“大多磨光加暗紋,質量考究”,如黑皮磨光高柄陶豆、灰陶磨光蓋豆、黑彩白陶、紅陶碗、黑皮紅陶大板瓦等。磨光加暗紋的裝飾,產生的是一種嫻靜典雅的藝術效果,而黑、白、紅陶和彩繪的出現,則顯示了工藝水平的提高。這些陶器紋飾的多樣化及技術質量的提高,不但反映了高超的製作技藝,也反映了仇猶民族的生活習俗和審美愛好,濃縮了古國深厚的人文底蘊。

此外,從大量錢幣的發現,反映出仇猶國已由“物物交換”的原始方式過渡到了貨幣流通,已經顯示出了商品經濟的雛形。

3.仇猶國的文化和社會風尚

仇猶乃是白狄民族所建立的小國,在曆史上僅存在了百餘年,文化底蘊較淺。但它在地域上西鄰晉國,深受晉文化的影響,不斷吸收和融合了華夏民族的先進文化;它又東屬鮮虞中山,同其一體保持了本民族的文化傳統,因而形成了獨有的仇猶本土文化。我們僅從很少的文字及遺存資料中,看到了如下幾方麵的表現:

一是崇尚儒家文化思想。在《呂氏春秋》、《韓非子》等先秦史籍中,都把仇猶君描繪為貪鍾亡國的負麵典型,我以為這不免有失公允。仇猶君為什麼對晉國所送之鍾那樣“情有獨鍾”?鍾雖為一種古樂器,但它象征的卻是華夏的禮樂文化。仇猶君所以“欲鍾之心勝”的斷轂而行舉動中,表明他並不是仇猶本國世襲官位的貴族,而是個遊說到仇猶任職為官的儒士。我們熟知的孔子周遊列國的故事,就是孔子為推銷他的政治主張而到各國去遊說;孟子也曾到諸侯各國遊說自己的王道思想,他們同樣都做過遊說之士,這反映了那個時代遊說之士存在的普遍性。所以赤章蔓枝離去時,仇猶君並沒有把他當叛徒去追殺,而是任其來去自由,表達的正是一種開放寬容的胸懷。

二是獨有的社會生活習俗。白狄民族喜樂遊戲、尚武尚勇的風尚,在仇猶也很盛行。仇猶君對鍾那樣的貪愛,表明他對廟堂之樂的追求與喜歡。君主所好,使民間社會喜樂之風更盛。1987年在古城遺址中發現的一件骨管,上刻朱繪卷雲紋,這一非常精美的樂器,說明了宮廷或是民間有樂器演奏、謳歌表演的風氣。

用青銅兵器作為禮器的特有葬俗,流行於白狄民族國家。2003年縣城北關墓地就出土有劍、戈、鏃等青銅兵器的禮器,說明作為白狄民族的仇猶人生前有尚武的民風。仇猶民族源於北方遊牧民族,東遷定居建立國家後,依然保留了尚武尚勇的民族遺俗。這種尚武傳統所以能夠長期保留並成為社會風尚,也是迫於周邊列強威脅的險惡環境,為了生存便不能解除武裝。一個尚武的民族,必是一個英勇善戰、威武不屈的民族。我們可以從仇猶遺址和民間傳說中,看到仇猶人在遭到晉軍突襲、麵臨國家生死存亡之時所表現的英勇抗敵、不畏犧牲的精神。至今仇猶山下的北莊村,仍保留有“圍巷”、“折將坪”、“披頭崖”、“天靈蓋”等地名,傳說這些地方都是當年仇猶軍民與晉軍殊死戰鬥而遺存的紀念地。

仇猶國的文化,盡管保留了自己民族的一些傳統特色,但華夏文化對它的影響也非常深刻,到了後期仇猶文化便逐漸融入了華夏文化之中。我們從北關東周墓地中所發現的石圭、玉器等,說明中原玉文化已影響到了仇猶,“君子比德如玉”、“君子無故玉不離身”這些儒家思想觀念,已被仇猶人所接受,至少在上層社會佩玉成為了一種風尚。此外,我們還可以從墓地發掘中看到,“墓地布局排列有一定規律,且有對子墓”;墓葬形製“均是平麵為長方形的口大底小的豎穴土坑墓”;“葬具均用棺槨製度,以仰身直葬為主”;“隨葬品以陶禮器為主,主要組合是鼎豆壺,並輔以舟盤匜,這同中原地區同期墓葬禮器組合相同。”從這些墓地布局、墓葬形製、葬俗及隨葬品等已與中原地區基本相同,反映出了仇猶的後期文化,已經融入以晉文化為代表的中原文化係統,這無疑是一種文化的提升和進步。

六、仇猶國的滅亡及其啟示意義

關於仇猶的滅亡,《呂氏春秋·權勳》、《韓非子·說林》、《戰國策·西周》、《史記·樗裏子甘茂列傳》以及《淮南子·精神訓》等篇都有明確記載,盡管詳略不同,視角各異,但都證實了如下史實:一、仇猶為晉國的智伯所滅;二、仇猶國君由於貪鍾而中了智伯的計謀,因而在開道迎鍾中被晉國兵馬突襲而亡。仇猶滅亡的原因,曆來不少史家都歸咎於仇猶國君的貪婪所致。這種說法有一定道理,仇猶的滅亡的確咎由自取。但這種說法未免有些過於簡單。而實際上仇猶的滅亡是由內外兩種因素決定的。從內部因素看,除了仇猶君不聽勸諫、貪鍾誤國外,仇猶作為一個弱小國家,同它的對手晉國,無論從政治、經濟還是軍事實力來看,都是無法相比的。因此,仇猶對晉國采取了和平友好的政策。當智伯送鍾遭到大臣的反對時,仇猶君對持拒絕迎鍾的赤章蔓枝解釋說:“大國為歡,而子逆之,不祥,子釋之。”由此看出仇猶君所以迎鍾,是為討晉國歡心,不想得罪智伯,是出於維護與晉國友好關係的大局,並不單是為滿足貪欲之心。但是,仇猶君不能因討大國高興而對其無理要求一味順從,尤其對大國的圖謀不應喪失警惕,從而導致仇猶滅亡悲劇的發生。這便是從仇猶滅亡中應該汲取的深刻教訓。不過,我以為導致仇猶滅亡的主要原因是外部因素,也就是晉國的對外政策發生了變化。從公元前541年起,晉國同諸侯各大國實現了弭兵,停止了在中原的爭霸戰爭。這一轉折,帶來了晉國拋棄晉悼公以來實行的和戎政策,從晉平公時期又開始了對周圍戎狄國家的戰爭。公元前541年,晉荀吳與群狄無終戰於大原,史稱大鹵之戰。大鹵之戰群狄失敗後,被迫向東北遷移,至河北蔚縣附近建立了代國。公元前530年,晉國開始向白狄鮮虞聯盟的肥國進攻,晉軍突入肥都昔陽,肥國滅亡;公元前527年,晉國又進兵白狄聯盟的另一成員鼓國,並於公元前530年將其滅亡;在肥、鼓相繼滅亡的同時,晉軍控製了鮮虞中山的井陘關,切斷了仇猶同中山國的聯係。這樣,以鮮虞中山為首的白狄國家聯盟最後瓦解了,仇猶陷入了勢孤力單的境地。在這樣的形勢下,仇猶的滅亡便是必然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