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邊疆與民族問題——曆史與現實層麵的思考(2 / 3)

自19世紀中葉以後,資本主義列強入侵中國,割占中國領土,是本時氣最重要的邊疆大事。資本主義到強侵占中國領土大致可分為四種類型:

第一種是與中國接壤的俄國。在東北,俄國迫使清政府簽訂了1858年《中俄璦琿條約》和1860年《中俄北京條約》,奪取了黑龍江以北和烏蘇裏江以東廣大地區。在西北,俄國通過1864年《中俄勘分西北界約記》、1869年《科布多界約和烏裏雅蘇台界約》、1881年《伊犁改訂條約》等不平等條約,強,占了從唐努烏梁海到巴爾喀什湖、帕米爾地區的大片領土。第二種是英、法兩圍在中國周邊鄰圍建立殖民地之後進而侵占中國西南邊疆地區的領土。第三種是逐漸強大起來的日本,首先將海外殖民目標對準了中國的近鄰——朝鮮,繼而在甲午之戰(1894年)中戰勝中國,次年迫使中國簽訂《中日馬關條約》,吞並了中國的台灣省。第四種是列強對中國沿海地區的強租強占,這包括葡萄牙在澳門,英國在香港、威海,德國在膠州灣,俄國(後為日本)在旅順口、大連灣,法國在廣州灣等。

伴隨著中國邊疆危機的加深,清王朝被迫對邊疆地區的政區管理體製進行了一定的改革,這些改革有益於中國統一多民族國家及其疆域的進一步鞏固,也是此時期中國邊疆發展的大事。這包括:1884年設新疆行省;1886年設台灣行省;1907年設奉天、吉林、黑龍江行省,置巡撫分駐奉天府、吉林府、龍江府。

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但中國的邊疆與民族問題形勢依然十分嚴峻。沙俄政府不僅鼓動外蒙古“自治”、“獨立”,還在1914年出兵霸占了唐努烏梁海地區。1913年至1914年,英國策劃了旨在分裂西藏的西姆拉會議,中國政府代表拒簽並聲明不承認所謂英藏《西姆拉條約》。在邊疆民族地區內部,其社會經濟生活與清末比較並無明顯變化。20世紀30年代以後,中國陷入了空前的民族危機。1931年,“九一八”事件爆發,日本占領東北全境。1937年,抗日戰爭全麵爆發,不但有大片邊疆領土淪陷於日本,中原內地亦有許多地區先後為日軍占領。1945年,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和世界人民反法西斯戰爭勝利結束,中國不但收複了在大陸的失地,還收回了被日本侵占50年的台灣及南海諸島。但是國民政府在1946年1月被迫承認外蒙古獨立,造成20世紀以來中囯疆域最大的一次變動。這一事件紿國人留下了諸多可以反思之處。

自鴉片戰爭爆發以來,特別是進入20世紀以來,在國家、民族、邊疆危機日益加深時,國人有識之士在指出中國“寇深矣”的同時還強調了“病革矣”。“寇深矣”即外患嚴重,這是中國社會發展遇到的嚴重的障礙。中國向何處去?這已成為擺在國人麵前的最嚴峻問題,然而回答好這個問題就不那麼簡單。中國為此付出了幾代人的努力。從改良維新到民主主義革命,20世紀前半葉中國社會開始發生巨變,資本主義民主革命思想和社會主義、共產主義革命思想相繼傳入中國,科學救國、教育救國、實業救國等亦有人嚐試。經過近40年的國內社會矛盾運動,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終於成立。這標誌著中國統一多民族國家發展進入了一個新的曆史階段。

三、當代中國邊疆民族地區麵臨的機遇與挑戰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基本國策實現了由以階級鬥爭為綱到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戰略轉移,中國邊疆省區的戰略地位實現了由“反修、反帝”國防前綫到邊防與對外開放前沿為統一體的戰略轉變。社會經濟發展滯後的邊疆民族地區,與國家發展方向和經濟利益有了更多的交彙點。國內改革開放的大好形勢,給邊疆民族地區提供了進一步深化改革、擴大開放的極好時機:沿海地區的高速發展,增加了國家在人才、技術、資金等方麵支持邊疆民族地區的實力,邊疆民族地區的資源優勢、區位優勢日益發揮著對沿海和內地的重要支持作用。有約30個少數民族與15個國家相同民族毗鄰而居,多年來與原蘇聯、越南、印度等國的對抗和戰爭局麵己轉變為和平環境。周邊國家為謀求發展本國經濟,對與我國尤其是邊疆民族地區在經濟上的互補性相當重視。與此同時,當前我國邊疆民族地區也存在著許多需要研究與預防的問題。

第一,當前我國邊疆民族地區在發展道路上遇到挑戰。

在經濟上,邊疆地區經濟發展滯後的局麵短期內難以得到根本改變,絕大多數地區的人均經濟指數都低於全國人均水平。邊疆民族地區還有相當一部分群眾的溫飽問題沒有解決,生活在貧困線以下。總之,邊疆地區社會經濟發展起點很低,自我發展的基礎(包括物質和精神方麵)薄弱,這是我們必須麵對的現實。

在政治上,當前邊疆地區民族團結、社會穩定的大局是好的。但影響民族團結、社會穩定的消極因素不容忽視。這主要表現在兩方麵:一是反分裂鬥爭是邊疆地區的長期任務;二是緝毒、緝私鬥爭在維護邊疆地區穩定中占有重要地位。

在文化上,邊疆地區教育整體水平低下和文盲率高的現狀,難以在短時期內得到扭轉。

在周邊環境上,國際政治格局由兩極向多極的轉化和國際經濟結構的調整,產生了新的競爭。東南亞國家經濟發展迅速,與我國(特別是西南邊疆地區)在資金、原料、市場、人才等方麵的競爭日趨激烈。東北亞、北亞、中亞、南亞地區諸國的社會政治結構正處在重組時期,其政局動蕩和國家間的矛盾均會對邊疆地區的社會穩定和對外開放產生不同程度的負麵影響。

第二,影響我國邊疆民族地區社會穩定的分裂活動類型複雜。

從我國邊疆地區的實際情況看,誘發社會動亂、破壞社會穩定的因素仍然存在。局部的、地區性的影響社會穩定的突發事件時有發生。若以性質區別,可大體分為兩種類型。

類型之一,動亂製造者以分裂國家統一為主要目的,製造分裂與反對分裂是鬥爭的焦點。這也是邊疆民族地區的一項長期任務。不同地區的反分裂鬥爭既有共間之處,也有不間特點,應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在維護國家統一、主權完整、民族團結的原則下,製定靈活的政策、策略。西藏地區和新疆地區是當前我國反分裂鬥爭的重點地區。還有一種情猶值得注意,由於周邊國家政局的動蕩,或者由於領土歸屬、邊界劃分造成我主權受到危害,邊疆地區穩定受到威脅,這種情況當前在東北地區和南海海域較為突出。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