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新中國麵對的第一個邊界問題(2 / 2)

通過上述一係列的友好互訪與信件往來,中緬兩國政府已在邊界問題上達成了基本一致的立場,為正式邊界談判奠定了成功的基礎。1957年3月5日,周恩來在全國政協二屆三次全會上彙報了中緬邊界交涉的情況。他指出:“1956年12月訪問緬甸時,與緬甸領導人討論了中緬邊界問題進一步澄清了彼此的觀點,我們相信,中緬邊界問題已經更加接近解決了。”至此,中緬邊界問題的解決似乎會立即到來。但是直至1960年,中緬邊界交涉才有重大進展,其間有二三年拖延。其中主要原因在於緬甸政府的不斷更換,尤其是1958年的政治危機。1958年至1959年,緬甸國內政局動蕩,反法西斯人民自由同盟分裂,吳努無法控製全國局勢,將政權交給奈溫將軍為首的政府。軍政府雖然宣傳對外執行和平中立政策,但為了應付國內危局,中緬邊界問題被暫時擱置起來。

三、中國關於中緬邊界的解決方案

除製定上述一般性的邊疆戰略與邊界政策外,周恩來對中緬邊界三段懸案還提出了具體的解決方案。這些方案體現了新中國的和平外交政策以及對國際條約、國際性慣例的尊重,還表現了中國外交友好協商、平等互利的精神。

第一,關於阿佤山區的一段。雖然中英兩國政府在1894與1897年兩個中緬條約中曾經有明文規定,但因條約有關條文前後矛盾,邊界長期沒有劃定。1934年初,英國侵占了班洪、班老兩個部落;1941年又趁中國抗戰的困英國逼迫中國簽訂了一條對中國不利的邊界線。中國人民對此十分不滿。對於這種情況,如何對待人民的不滿情緒所反映的愛國熱情與國民黨的舊條約之矛盾呢?周恩來指出:“在邊界問題上,根據正式條約劃定邊界,應該根據一般國際慣例予以尊重;但並不排除兩個友好國家的政府通過和平商談,求得對雙方公平合理的解決。”這就是說,對舊政府甚至是已經被中國推翻了的國民黨反動政府跟外國簽訂的正式邊界條約,中國應該首先予以承認與尊重,如果要修改,必須通過雙方友好協商,再行修改。周恩來認為不承認過去的邊界條約是十分危險的,不按國際法及國際慣例辦事違背了我國外交方針,有損中國泱泱大國的國際形象。他說,如果過去涉及邊界的條約我們都不承認,就會使四鄰與世界惶惶不安了,也違背了我國的具體外交政策。為促進這段邊界的公平合理解決,為解決問題創造了良好氣氛。周恩來向緬甸政府表示,中國準備將1952年因追剿國民黨殘餘部隊而進入1941年線以西的中國軍隊撤出此線以西的地區。並要求在邊界問題取得最後協議,樹立界樁以前,緬甸軍隊不得進駐中國軍隊所撤出的地區,但緬政府工作人員可進入該地區。

第二,關於猛卯三角地區。對於這一段被英國“永租”的中國領土。周恩來認為由緬甸繼續對中國的一塊領土保持“永租”關係,與中緬兩國平等友好關係不相稱。他表示中國願意同緬甸政府商討廢除緬甸對猛卯三角地區的“永租”關係的具體步驟。

第三,關於尖高山以北一段。這一段邊界舊中國始終沒有劃分過。英國在此不斷製造糾紛,企圖以既成事實擴大其殖民地區。其中最嚴重的是在片馬事件中占去了屬於中國的片馬、崗房、古浪三處村寨。周恩來根據我國對曆史事實與實際情況調査的結果,向緬甸政府建議,從伊索拉希山口往南到尖高山的一段,除片馬、崗房、古浪應該歸還中國之外,原則上可以按怒江、瑞麗江、太平江為一方,與恩梅開江為另一方的分水嶺為另一方劃定邊界。這裏的習慣邊界線基本就是“麥克馬洪線”東邊一段,這裏的分水嶺就是高黎貢山及其支脈姊妹山、狼牙山。同時要求在中國軍隊撤出1941年線以西的同一時期內,緬甸政府也將軍隊撤出片馬、崗房、古浪。在這一段最後劃界以前,緬甸政府可在三處保留行政管理,而中國軍隊在最後劃定之前,不進駐此一地區。有必要指出,尖高山以北一段中緬邊界的劃定對中印東段邊界很有影響。周恩來將“麥克馬洪線”稱為傳統習慣性,是為了不讓印度抓住中國的把柄,以免中國中印邊界交涉中陷於被動。在50年代末,周恩來特別注意到中緬北段邊界與中印東段邊界的關係是非常重要的。中國主張以傳統習慣線劃界,是為了否認“麥克馬洪線”的合法性。周恩來指出:雖然這條傳統習慣線與麥克馬洪線基本一致,但“麥克馬洪線”是中國政府沒有正式承認的邊界,因此,我們也不能在正式文件上承認這條線。我們這樣提就不至於聯係到中印邊界問題,反之,如果我們提到“麥克馬洪線”,那就會被認為正式承認這條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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