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關於“麥克馬洪線”的爭議

中印邊界東段的“麥克馬洪線”問題,一直是中印邊界爭端的核心。印度對於此線的主張完全繼承英國殖民者的衣缽,認為此條邊界是由國際條約與天然的分水嶺決定的。在中印邊界交涉中,印度指出“麥克馬洪線”是由中國中央政府、西藏地方政府和英國三方代表共同劃定的,咬定該線以南地區曆來由印度政府管轄,否認中國西藏當局在曆史上對這一地區客觀存在的管轄權,同時認為那裏的部落也絲毫沒有受到過西藏政治、文化或其他方麵的影響。印度政府堅持認為,中印之間不存在邊界問題,麥克馬洪線已經劃定了中印邊界,尼赫魯1950年11月20日在印度人民院回答議員質詢時就曾提出:“從不丹向東的邊界已清楚地由1914年西姆拉條約所確定的‘麥克馬洪線’劃定”。事實上,把中印邊界中段定在喜馬拉雅山各山口是符合印度的安全戰略意義的。“‘麥克馬洪線’沿著(喜馬拉雅山)頂峰畫出的邊界線,比沿著山麓畫的邊界線,要有利得多。”正是出於這種追求“自然邊疆”的擴張主義要求,導致印度不顧曆史事實,堅持把單方麵確定的、實際為非法的“麥克馬洪線”視為已定邊界線,不容談判。同時,印度還進一步推而廣之,對邊界的任何地段都不能進行談判。但是,一味拒絕談判會不得人心,尼赫魯政府就為談判規定了一個先決條約:中國應該先承認麥克馬洪線,同事接受印度聲稱的西段邊界線,在這個基礎上,兩國可以就一些枝節問題進行談判。因此有必要對此問題的曆史背景進行分析。

1911年中國發生了推翻清王朝的辛亥革命。中國的內地動蕩,給帝國主義列強在我國邊疆問題上滋事以可乘之機。英帝國主義利用此時機,公開地進行把西藏從中國分裂出去侵略活動。在此曆史背景下,1913年10月,英屬印度在西姆拉舉行了英國、中國、西藏地方政府三方會議,此會議期間,英方在公開的或私下的場合,猖狂地展開了分割西藏領土的活動。當時,中國中央政府拒絕在西姆拉條約上簽字,反對英方的無理要求。在會外,當時擔任英屬印度外務大臣麥克馬洪,背著中國中央政府的代表,在德裏同中國西藏地方政府代表以秘密換文的方式,於1914年炮製了所謂的中印邊界東段“麥克馬洪線”,企圖把傳統習慣線以北9萬平方公裏的中國領土劃歸英厲印度。對於這條非法的“麥克馬洪線”中國曆屆政府從未予以承認。英國政府也遲遲未敢公布。這條線到1937年才在英屬印度政府出版的地圖上作為“未標定界”首次出現。至於西姆拉條約和德裏秘密換文,則是英國政府在1938年采用篡改1929年出版的《艾奇遜條約集》(印度與鄰國的條約、契約、證書集)中有關西姆拉會議的記述的卑劣手段偷偷地拋出來的。而實際上,英屬印度當局越過中印邊界傳統習慣線向北推進始於第二次世界大戰末期,直到印度獨立前夕,英屬印度當局還遠未全麵控製到“麥克馬洪線”。1947年印度獨立後,印度政府繼續向“麥克馬洪線”推進。例如在門隅地區,印軍1951年越過色拉侵占達旺,強迫一直在那裏行使管轄權的中國西藏地方政府撤出,1953年前將其控製逐漸擴展到非法的“麥克馬洪線”。1954年在“麥克馬洪線”以南中國傳統習慣線以北地帶為主體的地區內設置了所謂的“東北邊境特區”,以加強輯製,同年出版的印度官方地圖第一次把“麥克馬洪線”畫成已定界。

對於印度政府在邊界問題上的單方麵立場,中國態度很明確,即中印之間的邊界從未經正式劃定過。曆史上,中國中央政府和印度政府之間從未訂立過有關中印邊界的任何條約或協定,至於說被印度政府視為有國際法效力的“國際協定”——《西姆拉條約》,是英印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背著中國政府簽署的,中國政府沒有在條約上簽字,也從來沒有承認條約的有效性,因此,不能作為中印邊界的協定。此外,西姆拉會議還涉及到西藏地位的重大問題。因為如果承認西姆拉會議的合法性,不僅意味著中國將喪失大片本屬自己的領土,而且還意味著中國政府承認1914年英藏關於“麥克馬洪線”換文的有效性,同時也意味著中國事實承認西藏享有一個主權國家的簽約地位。果真如此,新中國還將失去1951年和平解放西藏的法律依據。但考慮到各種複雜原因,中國政府認為有必要對麥克馬洪線采取現實的態度。中國政府希望能通過談判解決邊界問題,邊界問題的存在不應影響兩國關係的發展。作為一種臨時性的措施,雙方應該暫時保持邊界的現狀。

關於“麥克馬洪線”問題,不得不涉及到中緬邊界的西段——事實上是“麥克馬洪線”東段一部分。中緬邊界問題的圓滿解決,給印度政府造成了幻覺或誤解。印度單方麵認為中國也會承認以“麥線”劃定劃定中印邊界的立場。1956中緬談判邊界問題時,周恩來表示,中國政府不承認1914年英國政府片麵製造的“麥克馬洪線”。但將尊重曆史與現實,以此線為基礎談判兩國邊界劃分。1956年周恩來訪問印度。尼赫魯就提出“麥線”問題,周恩來當時答稱,這個線是不合法的,中國曆屆政府都不承認,新中國政府自然也不能承認。這是英國侵略中國的產物,中印兩國人民不負這個責任。現在中國、印度、緬甸都獨立了,我們應該根據新的現實情況與兩國友好關係,加以現實地解決。周恩來說,他要報告中央並征得西藏地方同意,是需要時間的。但根據尼赫魯的回憶,周總理與他的會談中提及“考慮到印度和中國之間的友好關係”,暗含了對“麥線”的默認及印度在該線其餘段落上的解決立場的認同。尼赫魯還說,他曾用三種方式回頭再談這個問題,並使周恩來總理重複了這一點。“現在這件事被無視——如果不是被否認的話,無論如何,它實際上被否認了一一而且采用了另外一條線,這是我感到遺憾的事。”1959年2月,尼赫魯在給周恩來的信中提及“麥線”時,說周恩來已承認了“麥線”,同意以“麥線”劃界,並將當時談話印方的記錄有關“麥線”一段抄錄在信中,指責中國總理違背諾言。對此,中國外交部曾專門在1959年12月26日致印度駐華使館的照會中作出解釋:說明會談的經過,並強調這條線是非法的,是從來沒有為中國政府承認的。盡管如此,為了保證邊境的安寧和照顧兩國友好關係,中國軍政人員將嚴格不越過此線,希望以後找出解決東段(指“麥線”一段)邊界的適當辦法。周恩來總理的這段申述,無論如何不能被解釋為中國政府對“麥線”的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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