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法理解析:南海諸島自古為中國領土(2 / 2)

新中國成立後,在一係列的政府聲明中重申了對南海諸島的主權管轄。1951年8月15日,周恩來總理代表新中國政府向全世界嚴正聲明:“東沙群島、西沙群島、中沙群島和南沙群島一樣,一向為中國領土。”1974年2月4日針對南越政權侵占南沙群島部分島嶼的行徑、1979年4月中越副外長談判中、1980年1月30日中國外交部發表的《中國對南沙群島的主權無可爭辯》一文中、1992年2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與毗連區法》中,我國政府一再重申南沙群島為中國的領土。建國後,南沙群島先後被劃歸廣東省和海南省管轄。總之,中國政府一直堅持並采取實際行動積極維護對南沙群島的主權。

第四,中國對南沙群島的主權,得到國際社會的承認。日本政府於1952年正式表示“放棄對台灣、澎湖列島以及南沙群島、西沙群島之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從而將南沙群島正式交還給中國。事實上,在一係列重要國際地理資料裏,海外學術界也承認中國對南沙群島的主權。1965年出版的法國《拉魯斯國際地圖》不但用法文拚音標明西沙、南沙和東沙群島的中國名稱,而且在各島名稱後注明屬於中國。1961年美國出版的《哥倫比亞世界地名辭典》寫道,“南沙群島是南中國海的中國屬地,廣東省的一部分”。1963年美國出版的《威爾德麥克各國百科全書》說:“中華人民共和國各島嶼,還包括伸展到北緯4度的南中國海的島嶼和珊瑚礁。即使曾經侵略我國南海諸島的日本方麵,也有大量的資料表明南沙群島是中國的領土。1966年日本出版的《新中國年鑒》說中國的沿海線,北從遼東半島起到南沙群島約一萬一千公裏,加上沿海島嶼的海岸線,達二萬公裏。”1972年日本出版的《世界年鑒》說:“中國……除大陸部分的領土外,有海南島、台灣、澎湖列島及中國南海上的東沙、西沙、中沙、南沙各群島等許多國家出版的地圖也都標注南沙群島屬於中國。”日本1952年由外務大臣岡崎勝男親筆推薦的《標準世界地圖集》,以及1962年由外務大臣大平正芳推薦出版的《世界新地圖集》,1954年德意誌聯邦共和國出版的《世界大地圖集》,1956年英國出版的《企鵝世界地圖集》,1956年法國出版的《拉魯斯世界與政治經濟地圖集》等都明確標注南沙群島屬於中國。越南1960年、1972年出版的世界地圖及其1974年出版的教科書都承認南沙群島是中國領土。

二、南海相關國家也曾承認中國對南沙的主權

20世紀70年代初因為南沙群島海域發現了石油資源,南沙群島的歸屬問題才突現出來。事實上,在此之前,南海相關國家也曾認可中國對南沙群島的管轄。

越南在1975年以前明確承認中國對南沙群島的領土主權。1956年6月15日,越南外交部副部長雍文謙會見我國駐越領事館臨時代辦李誌民時表示:根據越南方麵的資料,從曆史上看,西沙、南沙群島應當屬於中國領土。在座的越外交部亞洲司代司長黎祿說:從曆史上看,西、南沙群島早在宋朝時就已屬中國了。1958年9月4日,我國政府發表12海裏領海聲明,指出其適用於中國一切領土,包括南海諸島。越南共產黨機關報《人民報》於9月6日詳細報道了這一聲明。越南總理範文同於9月14日向周總理表示承認和讚同這一聲明。

菲律賓和馬來西亞等國在70年代以前沒有任何法律文件或領導人講話提及本國領土範圍包括南沙群島。美國與西班牙1898年簽訂的巴黎條約和1900年簽訂的華盛頓條約曾明確規定了菲律賓的領土範圍,並未包括南沙群島。1953年菲律賓憲法、1951年菲美軍事同盟條約等也是如此。而馬來西亞隻是到了1978年12月,才在其公布的大陸架地圖上將南沙群島的部分島礁和海域標在馬來西亞境內。

70年代初,南沙群島附近海域發現石油後,越、菲、馬等國以軍事手段搶先占領南沙群島部分島礁,在南沙群島附近海域進行大規模的資源開發,並提出主權要求。對此中國政府一再嚴正聲明,這些行為是對中國領土主權的嚴重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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