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美國因素:對中日釣魚島爭端的影響(3 / 3)

從美日琉球返還的交涉過程來看,其間裏不乏美日雙方的衝突和矛盾,但是無論衝突和矛盾如何激化,美日同盟關係一直沒有改變,反而在雙方的努力下,日益得到強化。為實現和維護自己在亞太地區的戰略利益,美國必然要利用和依靠日本為其提供的各種條件和便利;而琉球群島在實現這些戰略利益的過程中(如越戰)發揮了不可或缺的作用。為此,美國即使最終被迫歸還琉球群島,也一定會將其歸還給對它而言更為可靠的一方。兩相權衡,其選擇了日本。因此,美國所謂在釣魚台列嶼主權問題上的中立態度和立場,不過是表麵文章;在事實上,美國已綠深深介入其中,無論是官方政策還是其實施過程,都已多次表明美國對日本的偏祖之意。

三、美日安保條約對釣魚島的適用問題

這裏主要就涉及到美日安保同盟及其適用範圍問題。日本官民並舉,以此為依據論證其對尖閣列島的領有權。1951年,在舊金山會議簽字後五小時,舉行了“日美安全條約”的正式簽字儀式,其基本要點之是日本給予美國在日本國國內及其周圍駐紮陸海空軍的權利。舊金山和約和日美安全條約滿足了美國軍方確保日本安全以及美軍在日本的軍事基地等方麵的要求,也符合美國政府對日媾和,結束與日本的戰爭狀態,將日本拉入美國陣營的戰略目標。但是50年代的美日安保具有強烈的主從關係的特點。1960年1月,在日本首相岸信介訪美期間,日美雙方經協商於1月19日簽定了日美新安保條約,正式名稱為《日美共同合作與安全保障條約》。新約與舊約的一個不同點在於,新條約明確了美國具有防衛日本的義務;同時也明確了日本有在日本行政權管轄之下的範圍內,保衛美國的義務,即美國受到武力攻擊時,日本基於集體自衛權有采取共同行動的義務。這樣,六七十年代的美日安保體製經過修訂多少具有了平等的含義,也使美日安保同盟關係在七八十年代初得以自動延續。在美蘇全球爭霸的大格局下,美日安保在冷戰時代的主要敵人顯然是蘇聯。1996年4月發表的《日美安全保障聯合宣言》宣布,日美兩國要將日美安保體製作為維護亞太地區和平與穩定的基礎,同時還表示,要將其作為“構築兩國在解決全球問題上進行合作的基礎”。1996年4月17日,日本首相橋本龍太郎和美國總統克林頓共同簽署了《日美安全保障聯合聲明——麵向21世紀的聯盟》,確立了冷戰後日美同盟的總體框架。1997年9月,根據日美安保宣言中的約定美完成了《日美防務合作指導方針》的重新修訂,提出了所謂的“周邊事態”的概念,把日美安保的亞太地區防衛約定轉化為日美軍事防務具體合作。其中指出“日本周邊地區事態對日本的和平與安全造成重大影響時的合作。周邊事態是指對日本的和平與安全造成重大影響的事態。周邊事態不是地理慨念,而是著眼於事態的性質”。日美安保體製的建立、演變和強化,深刻地影響著東亞地區主要國家之間的關係和亞太的安全形勢。美日安保新指針是在蘇聯解體、冷戰結束以及第三次台海危機的背景下出台的,其“假想敵”也由從前的蘇聯轉變為中國。因此,雖然日美安保體製從未明確聲明與釣魚台列嶼有任何直接的聯係,但是由於釣魚台列嶼獨特的地理位置和中日之間在領土爭端問題上存在的矛盾,使得美日安保體製和中日釣魚台列嶼爭端之間必然存在著難以割舍的微妙關係。

其中最為敏感的問題是,日美安保體製設定的所謂“周邊事態”是否包括釣魚台列嶼爭端在內。即一旦美日之外的第三國軍事進攻釣魚島時,美國是否應出兵幫助日本。美國政府對這一非常敏感的問題,采取了“模糊戰略”。它不願意為一群小島卷入中日之爭。朝鮮戰爭、越南戰爭中與中國對抗的教訓今猶在目。況且保持貌似“中立”,中日雙方都有求於美國。在第三次釣魚島爭端發生時的1996年11月2日,美國國務院正式通知日本政府,在釣魚島的主權爭端中,美國不支持任何國家的立場。但美國軍方多次表示相反的意見。11月14日美國國防部原日本處處長說美國應使安保條約適用於釣魚島問題。

1996年美國國會特別調查小組委員會的報告書《尖閣群島爭端以及美國的法律關係與責任》中也確認,美日安保條約適用於尖閣列島,而且美國負有共同防衛的責任與義務。對於來自第三國的軍事攻擊,美國依然負有美日安保條約中所規定的防衛責任與義務。美國前駐口大使蒙代爾卻多次重複陳述,美日安保條約不適用於尖閣列島,“對於尖閣群島的衝突,美軍不承擔日美安全條約上的(受到武力攻擊時)介入的義務對於誰對尖閣列島擁有主權的問題,美國不采取特殊的立場”。此後,美國國務院又發表聲明,對於尖閣列島的主權,美國采取對任何國家的主張既不讚成也不反對的中立立場。因此,關於是否明確適用於日美安保條約,美國迄今並未作出任何明確的表態。而口本學術界的普遍觀點認為,蒙代爾的觀點不能代表美國的立場,美日安保條約適用於尖閣列島在法律上是明確的。事實上,根據美日之間簽定的一係列條約和協定中所規定的“北緯29度以南之南西諸島”,釣魚台列嶼的確包括在美日安全保障條約的範圍之內,美國需要對此承擔防衛的義務與責任,雖然此點並未在條約中明示。而美國之所以態度曖昧,既是國內各派別所持不同觀點的交鋒所致,更是不斷權衡與中日關係孰重孰輕後被迫選擇的所謂“模糊戰略”,這正像美國在台灣問題上的模糊戰略一樣。

作為一個具存深刻曆史背景的問題,中日釣魚台列嶼爭端的起源和未來發展都與美國息息相關。美國在近現代世界史上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和作用,它幾乎與每個重大的國際問題都有或多或少的聯係,在中日釣魚台爭端中也不例外。本文的基本結論是:美國的卷入,尤其是戰後美國對日單獨占領、單獨媾和、行使行政管轄權及歸還琉球的曆史過程,正是一個使釣魚台列嶼問題一步步走向複雜化的過程,且美日安保體製的存在和強化使爭端的解決更加複雜化。因此,無論是確鑿的曆史事實還是現實的美國亞太戰略,都對美國一再聲稱的在釣魚台列嶼爭端中所持的所謂“中立立場”提出了質疑和挑戰。

在當今的世界,領土主權問題從來就是一個充滿了血與火、激情與仇恨的敏感區域。釣魚島問題的存在,就是中日友好的一塊絆腳石。美國在明知存在主權爭議的情況下,把釣魚台列島“歸還”給日本。這樣,就在中日之間打人了一個隨時都會惡化兩國關係的毒楔子。它刺痛了中日舊傷未卻的民族情感。美國在完成了這一“傑作”後,又借著“施政權”的幌子,拋出一個貌似中立的立場,實質上使它逃脫了罪責,爾後就可以隔岸觀火,坐收漁利了。這一招是西方國家常用的“分而治之”的製衡之策。當年英國在撤出印度時,就使了這一招,造成了印度和巴基斯坦的長期敵對。美國正是利用釣魚島,在中國和日本之間埋下了敵對的種子,從而隨時都可以阻止中日之間的接近。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