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從13世紀的元朝起就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近代西藏問題的產生,是與晚清中國的衰微緊密聯係在一起的。1840年的鴉片戰爭是中國走向半殖民地的開端。此後,西方資本主義列強開始侵入中國。中國政府與人民為維護國家的統一,同西方列強分裂中國的陰謀進行了堅決的鬥爭。1949年新中國成立後,英國被印度取而代之,成為達賴“流亡政府”的所在地。但是,利用所謂的“人權與宗教問題”對中國的西藏政策指手劃腳之最者,非美國莫屬也。與此同時,達賴集團久居國外,熟諳西方“人權外交”,與國外反華勢力沆瀣一氣。因此,西藏問題與新疆問題的暴力恐怖性相比,具有了較多的“非暴力”和人權的色彩,在國際上很有迷惑性。

在第一章中我們講到,19世紀70年代起我國出現了全麵的邊疆危機。

日本與俄國在我國東部邊疆,沙俄與英國在我國西部邊疆發動了一係列的陰謀活動,侵吞蠶食我國邊疆領土。與日本和沙俄的領土野心有所不同,大英帝國對我國邊疆領土更多地是為了確立其勢力範圍和商業利益。這時,英國勢力已侵入拉達克、尼泊爾、不丹和錫金,形成了對我國西藏的包圍之勢。20世紀初,在帝國主義瓜分中國的浪潮中,英國加緊了對西藏的侵略,企圖在西藏建立其優勢,企圖使西藏成為中國和英屬印度的所謂“緩衝區”。辛亥革命後,袁世凱稱帝心切,無意禦外,中國的邊疆危機再度興起。英國在西藏、帝俄在蒙古乘中原內亂之機,策劃了所謂的“宗土權”“獨立”、“自治”活動。成立所謂的“西藏國”與“蒙古國”。

一、英俄殖民者對西藏的爭奪

在近代對中亞細亞及我國西部邊疆的擴張中,英國與沙皇俄國長期以來就進行著明爭暗鬥,西藏也在英俄的爭奪陰謀之中。英帝國主義派人入藏偵察情況的行動,早在19世紀就開始了。其目的是為了打通印藏之間的商道。19世紀70年代後,英國在工業發展方麵開始落後於美國和德國,逐漸失去其在世界工業中的優勢。於是英國資本家高喊要打開未開發地區的廣大市場,他們特別指望在中國內地尋找新的出路。1824-1826年、1852年,英國先後發動了兩次侵緬戰爭。1862年,英國將緬甸全部並入印度。在英法爭奪中南半島的競爭中,英國展開了爭奪印支半島、窺視中國西南邊省的鬥爭。英國急於要開辟一條從上緬甸通往中國雲南境內的道路。1875年的馬嘉理事件就是英人由緬人滇造成的。1876年,英國借口馬嘉理被殺一事,強迫清政府簽訂《煙台條約》,規定中國政府要為人藏的英國人提供保護。

西藏人民對外國人人藏是堅決反對的。1888年,英國發動了第一次侵藏戰爭藏族人民雖英勇奮戰,無奈清廷推行妥協外交。1890年3月17日,中國與英國簽署了《中印會議藏印條款》,清政府被迫承認“錫金由英國一國保護哲理”。1893年12月,雙方又簽訂《中英會議藏印續約》,開放亞東為商埠。自此英國人開始在西藏取得一係列特權,並為英人進一步幹涉藏務和侵略西藏提供了方便。錫金從前是西藏的藩屬,落人英國保護後,英國從此打開了侵藏的大門。此後,英國企圖謀求與西藏地方直接交涉。1899年到1901年三年間,印度總督寇鬆曾多次給十二世達賴寫信,要求英藏直接談判,締結劃界條約,但均遭到達賴的拒絕。英國於是發動第二次侵藏戰爭。1904年9月7日(清光緒37年7月280),《拉薩條約》在布達拉宮簽訂。該條約第九款規定:西藏的一切事宜,無論何外國皆不準幹涉;無論何外國皆不準派員或派代理人入藏境。這些內容表明了英國殖民者企圖獨占西藏的陰謀。《拉薩條約》大大損害了清政府對西藏事務的主權,嚴重幹涉了中國的內政,也顯示了英帝國主義獨吞西藏的野心。條約的簽訂,使英國對西藏的影響力大為增強。

清廷見《拉薩條約》草約後,認為“有損中國主權”,反對英國與西藏直接談判,要求由清廷與英國立約,代替拉薩草約。1904年底,清廷派唐紹儀為駐英公使赴印交涉。唐紹儀要求英國承認中國對西藏的主權,重訂拉薩條約第九款。這個談判延宕很久,直到006年才訂立《續訂藏印條約》。在這個條約中,英國作出了某些讓步,承允“不占並藏境,不幹涉西藏一切政治”,承認隻有中國獨享在西藏的鐵路、道路、電線、礦產或別項權利,但需保留英國各商埠架設電線通到印度境內的權益。清政府也作出了妥協,承認“拉薩條約”作為附約,西藏對英賠款由清廷代償。總的來說,清廷通過這個條約,阻止了英藏直接訂約,堅持了中國在西藏的主權,但付出了極大的代價。

在英國加緊侵略西藏的同時,沙皇俄國也把魔爪伸向西藏。就地理位置而言,西藏靠近中亞,北連新疆、蒙古,南鄰英屬印度。英國認為占領西藏既可以抵製沙俄在中亞的擴張,又可以打開通往四川的通道,進一步控製長江流域。而沙俄認為控製西藏既是它控製中亞的一個組成部分,又便於囊括中國西北的廣大地區,以實現其擴張領土的野心。俄國對已經成為英國勢力範圍的南亞次大陸也垂涎欲滴,妄圖插手其間。與英國對華的武裝入侵不同,俄國對中國的侵略早期大多依靠探險家和俄國境內的宗教領袖。1900年,通藏語的俄國布裏亞恃蒙古人宗教領袖德東智攜有一達賴致沙皇的親筆信,秘密轉道俄國,表達達賴喇嘛的親俄之意。

二、西藏的地位與“宗主權”問題

眾所周知,西藏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但是,在近代西方殖民者侵略西藏的過程中,英國罔顧西藏屬於中國的曆史地位,在理論上製造了所謂的“宗主權”問題,認為西藏曆史上就是一個事實上獨立的國家,與中國滿清皇帝隻有鬆散的“宗主權”關係。1903年英屬印度總督寇鬆認為中國在西藏的宗主權乃是一種憲法上的虛構,在拉薩的兩個駐藏大臣隻不過是中國駐西藏的大使。因此,有必要對所謂的“宗主權”問題予以分析。

1904年英國第二次侵略西藏之時,英俄關係發生了重大變化。俄國在日俄戰爭中的失敗,及其國內發生的革命,使英國對俄畏忌大為減弱,而德國的威脅則日益嚴重。因此,許多英國官員主張英俄修好,而不宜為西藏問題與俄國結下仇怨。自此以後,英俄兩國開始互相讓步,協調兩國在亞洲的勢力範圍。1906年6月,英俄開始了談判,1907年7月31日,兩國就波斯、阿富汗和西藏達成了一項協定。英國承認波斯北部為俄國勢力範圍,俄國承認波斯南部為英國勢力範圍,波斯中部為兩國中立地帶;阿富汗為英國勢力範圍,俄國放棄自己與阿富汗的直接外交關係,關於西藏,英俄協定規定:兩國共同承認中國在西藏的宗主權;俄國承認英國在西藏具有特殊利益;兩國保證尊重西藏領土完整,不幹涉其內政;兩國約定除通過中國政府外,不與西藏直接交涉,不派代表駐拉薩;兩國不為本國或其國民在西藏謀取鐵路、道路、電報、及礦山的讓與權,或其他權利;西藏的稅收,不論為實物或現金,均不得抵押或讓與英俄兩國或其國民。

《英俄協定》關於西藏的規定,與1906年《中英續訂藏印條約》有許多相似之處。這表明,英國在兩藏問題上對中國的讓步,主要是對沙俄的讓步。它還表明,英俄兩國為了協調關係,共同反德,在西藏的爭奪出現了暫停,而逐步走向狼狽為奸的合作道路。同時,這個條約是英俄兩帝國主義者剝奪中國對西藏的主權,而代之以所謂的“宗主權”的罪惡曆史見證。憑此英國得以束縛帝俄的手腳,使其不能直接插手西藏事務,而英國則依據已取得的權利,不受此“條約”的約束。這樣,就更使英帝國主義者放手勾引達賴,展開更加陰險惡毒的侵略活動。

1907年的《英俄協定》所提出的“宗主權”問題,是妄圖否定中國在西藏的完全主權,為英俄進一步侵略西藏製造輿論準備,是英俄共同深入侵略西藏的重要步驟。事實證明,英俄在條約簽訂之後,兩國抵沒有放棄侵略西藏,也沒有放棄互相爭奪,這在陰謀控製達賴的問題上表現得尤為明顯。1907年11月,達賴根據清政府的命令,經山西五台山前往北京。1908年6月,沙皇尼古拉二世特派大臣到五台山“看望”達賴,除帶來很多禮物外,還有沙皇給達賴的親筆信。沙皇在信中說,沙皇本人對佛教非常信賴,俄國首都最近建立了一所喇嘛寺,裏麵住了很多喇嘛,經常念經,等等。與此同時,英駐華公使朱爾典也積極與達賴接觸。10月20日,達賴會晤朱爾典於雍和宮。朱爾典竭力向達賴表示,“英政府亦極望與西藏建立友好關係”。不久,英印總督特派代表攜帶哲孟雄王子的信件來京謁見達賴。英國的用意已經相當明顯,即企圖把達賴從沙俄的影響下爭取過來,借以實現其單獨分割中國西藏的陰謀。

總之,19世紀末20世紀初,在帝國主義對中國西藏的爭奪中,英國與俄國扮演了主要角色。英俄對西藏的爭奪,是與這兩國對整個亞洲特別是中亞的勢力範圍劃分相一致的。從整個過程來看,英國逐步確立了對西藏控製的優勢。英國對西藏的陰謀中,手段十分狡猾,企圖以所謂的“宗主權”代替中國對西藏的主權。這所謂的“宗主權”是歐洲帝國主義國家開拓殖民地時期對某些被保護國主張的特權。英國將其套人中國對西藏的關係文件中,並在英俄協定中予以規定,這表明英國企圖在國際關係中否認中國對西藏的主權。關於西藏地位的爭論,是所謂的“西藏問題”的最初表現形式。這種所謂的“宗主權”也為後來許多西方“藏學家”利用西藏問題,否認中國對西藏的主權,提供了論爭的“曆史與理論依據”。

三、“西藏獨立”的由來

西藏問題自產生後經曆了近一個世紀的折騰,之所以能夠經久不衰,除了帝國主義侵華陰謀外,還在於原來西藏統治集團內部一直存在著一股搞“藏獨”的分裂勢力。晚清以前,西藏上層常有內部的權力鬥爭,其殘酷和血腥決不次於熱振事件,但從沒有反對中央政府主權管轄的事件卷入。英國侵入西藏之初,西藏上層也沒有什麼“親英派”之說。隻是辛亥革命之後,清政府開始藏政改革之時,英帝才改變侵略手法,在西藏上層分子中增植起一個親英集團來。而這個親帝國主義的集團自產生之日起,就以“西藏獨立”為己任,以爭取達賴信任,篡奪西藏統治權為最高目標。1914年,在西姆拉會議上,親帝勢力首次提出了“大西藏國”的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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