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8年11月,當達賴返藏之時,趙爾豐正在西康大力推行改土歸流。同時清政府擬選川軍精兵二千人藏。趙爾豐因“改土歸流”有功,被任命為駐藏大臣。趙爾豐入藏,無疑宣布西藏本土也將實行改土歸流。這兩項措施立即遭到達賴反對。他向北京的各國公使呼籲“撤退川軍”,希:望英法日俄“幹涉中國”“為之聲扱”而清廷置之不理,川軍繼續進藏,結果,達賴再次出逃。但不是出逃內地而是逃亡印度——他過去的敵人。此後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裏,達賴執行了親英的政策。尤其在辛亥革命全國動蕩時期,達賴的這一錯誤政策給英帝國侵略西藏提供了難得的機遇。

五、外蒙“自治”與蒙藏協定

辛亥革命時期,中國領土外蒙古跟西藏一樣,成為帝國主義爭奪的目標。麵對外患日迫的邊疆危機,清廷像在西藏推行“新政”一樣,也在外蒙古實施“新政”措施,鼓勵移民屯邊,並增派外蒙駐軍。懷有侵蒙野心的沙俄對此陰謀抵製。1911年7月5日,俄駐華公使公然抗議清政府在外蒙古的“新政”措施,要求停止。不久,八百餘名騎步兵到達庫倫。沙俄還向清廷施壓,允許外蒙古“自治”。1911年11月12日,俄國公使提出條款,要求中國停止向外蒙古駐兵、移殖,並不幹涉“外蒙之內政”。沙俄與日本先後通過三次密約,劃分了兩國在中國的勢力範圍。1907年第一次密約,日本承認俄國在外蒙古的特殊利益。1910年第二次密約,雙方明言“鞏固及增進1907年7月30日所簽密約之性質”。沙俄為了鞏固其侵蒙地位,還與英、美、日三國勾結,取得三國對俄國在滿蒙問題上的諒解。1912年5月14日,俄國駐華公使向國內報告說,美國公使表示不阻撓俄國在滿蒙采取軍事行動。1912年7月8日,俄日第三次簽訂密約,劃分了兩國在內蒙的勢力範圍。9月,英俄兩國外交大臣就蒙藏問題舉行會談,雙方達成諒解。

沙俄在外蒙古製造“自治”,幹涉中國推行新政的侵略行徑,受到清政府的抵製。但是袁世凱上台後,為了取得沙俄的承認,不敢與俄衝突,試圖談判與之達成妥協。1913年5月,中俄達成外蒙古協定6條。俄國承認外蒙古為中國領土完全之一部分;中國不更動外蒙曆來所有之地方自治製度。但是,北京參議院拒絕批準這一協定。中俄雙方改以外交聲明文件公布:俄國承認中國在外蒙古的宗主權,及外蒙古為中國領土之一部分;中國承認外蒙古的“自治權”,在外蒙不派官員不駐軍隊,不辦殖民。俄國也承擔類似的責任。在俄國的精心策劃下,1914年9月到1915年6月,在恰克圖舉行中俄蒙三方會議,於1915年6月7日,簽訂《中俄蒙協約》。北京政府在協約中再次承認了“外蒙自治政府”。

沙俄在外蒙古鼓吹的“自治”實質上是一種分裂中國、製造外蒙古“獨立”的陰謀。沙皇政府在國際交往中稱保證外蒙“自治”,在外蒙王公中則一直在培植親俄勢力,支持他們反對清廷中央政府,謀求“獨立”地位。1911年10月10日,辛亥革命發生,沙俄認為機不可失,11月30日,即唆使外蒙王公僧侶階層宣告“獨立”。在沙俄培植下,外蒙古當局於1912年11月3日與沙俄簽訂《俄蒙協約》,規定:“俄國政府扶助蒙古保守現已成立之自治秩序”,編練國民軍,阻止華人移殖蒙古。在沙皇政府的扶助下,蒙古部分上層王公走上了分裂袓國的道路。

辛亥革命時期,蒙古與西藏的形勢極為相似,都是帝國主義國家製造分裂活動,以所謂“自治”、“獨立”的名義,在封建王公貴族中培養驅漢反華的分裂集團。英國在西藏、俄國在外蒙古,兩個帝國主義國家所用的手法伎倆何其類同。在西藏與蒙古上層統治集團中被帝國主義培養起來的分裂勢力,因蒙藏同宗,雙方上層亦多往來。辛亥革命後,蒙藏上層也走到一起,共同密謀反對中央政府的活動。十三世達賴返回西藏後,委派其宗教顧問蒙古人德爾智赴庫倫與外蒙古上層密商,同謀脫離中國。1913年1月,西藏與外蒙簽訂了《蒙藏協定》,主要內容為:蒙古西藏均已脫離滿清之羈絆,與中國分立,自成兩國。因兩國信任同一宗教,而欲增進古來互相親愛之關係……兩國會同協定如下:

1.西藏國主達賴喇嘛讚同並承認蒙古為獨立國家,其黃教首領哲布尊丹巴為蒙古國主;

2.蒙古回主哲布尊丹巴喇嘛讚同並承認西藏為獨立國家,達賴喇嘛為西藏國主;

3.兩國當於協商之後,設法促進佛教信仰;

4.蒙藏兩國從今以後,凡有外患內憂,雙方皆當永遠互相讚助。

《蒙藏協定》表明,西藏上層與蒙古王公企圖通過蒙藏合作,“與中國分立”,自成獨立國家。

六、西姆拉會議與“西藏獨立國”的緣起

西藏上層分裂分子深知,隻有尋求強國援助才能實現“與中國分立”的目標,僅靠外蒙古是力難勝任的。西藏上層分裂集團最後還是投入了英帝國主義的懷抱。在英國的外交壓力下,袁世凱為了求得英國的外交承認,決定改剿為撫,希望以羈縻手段籠絡西藏統治者,謀求中央與西藏地方政府的直接談判,和平解決問題。1912年10月28日,北京政府明令恢複達賴名號。中藏直接會談出現可能,但是英國極力反對,並以英藏直接會談及不承認中華民國政府相要脅,逼迫北京政府參加中英藏三方會談。這就是西姆拉會議的背景。英國之所以努力謀求三方會談,在於英國試圖擔當中藏糾紛的調停人,以使雙方都有求於英國;此外英國試圖抬高西藏的地位,增強其在西藏的影響,降低中國對西藏的主權地位,以保存中國對西藏的“宗主權”,換取西藏的“自治”或某種程度的“獨立”。

中英藏會議於1913年10月13日在印度西姆拉召開。如果說1913年1月的《蒙藏協定》是西藏上層搞藏蒙勾結,秘密從事“西藏獨立”活動,西姆拉會議則是英國人教唆並勾結西藏上層投靠英國,拋出“大西藏獨立國”藍圖的秘密會議。這次會議各方代表為:中國中央政府代表陳貽範、英國代表英印政府外務大臣麥克馬洪,西藏噶廈派出了倫青夏劄。西姆拉會議從1913年10月]3日開議到1914年7月日因中國拒絕簽字而破裂,逶迤八月。其主要議程可分為三方公開交涉與英藏秘密談判兩層。前者主要集中在西藏的政治地位與內外藏劃界問題,後者表現為英藏雙方背著中國中央代表秘密議訂新英藏通商章程和印藏邊界即史稱之“麥克馬洪線”。

中、英、藏三方開議,西藏代表首先提出草案,歸納為:

1.西藏獨立;

2.西藏疆域包括青海、裏塘、巴塘等處並及打箭爐;

3.印藏通商章程由英藏修改,中國不得過問;

4.中國不得派員駐藏;

5.中蒙各處廟宇向認達賴為教主,均應由達賴主持。

英國代表也提出草案六條,與西藏代表所提草案基本相同。實際上柏爾與夏劄早已秘密協商好了。赤裸裸地暴露了英帝國主義及西藏某些上層親英分子的“藏獨”圖謀。西藏代表的草案直接提出了“西藏獨立”和“大西藏國”的疆域。它不僅包括西藏全境,而且包括新疆、四川、雲南、甘肅部分藏區;它企圖剝奪中央政府在西藏的外交權,要求中央政府不得過問印藏通商章程,而由英藏直接修改。

1914年3月11日,麥克馬洪以“調停人”身分提出調停約稿11點,還在2月17日提出將西藏劃分為內、外藏兩部分,其目的仍是以外藏自治之名,行“西藏獨立”之實。英國學者蘭姆在分析麥克馬洪劃分內外藏目的時指出:“由於蒙藏條約及中俄蒙條約的產生與內外蒙的劃分,英國害怕俄國利用蒙古滲入西藏,麥克馬洪下定決心用廣闊的中國領土把蒙藏隔離開來。因此,麥克馬洪抄襲俄國劃分內外蒙的故伎,企圖分裂西藏,使外藏象外蒙一樣自治,而成為中國與英屬印度的一個緩衝地,同時在中國甘肅之外增加一層在外藏與俄國影響下的外蒙之間的緩衝。”此時,中國北洋政府正忙於鎮壓孫中山南方倒袁的“二次革命”,對英國所提調停約稿一讓再讓,竟產生了4月27日中國代表陳貽範草簽條約這一非法的事情。這是迫於英國威脅的產物,中國代表後奉命拒絕正式簽字。7月3日,在中國代表拒絕簽字下,英藏雙方在該條約上簽了字,是為非法的《西姆拉條約》。陳貽範即日正式聲明:“凡英國和西藏本日或他日所簽訂的條約或類似文件,中國政府概不能承認,”7月3日和6日,中日駐英公使劉玉麟奉命兩次照會英國政府作了中國不承認《西姆拉條約》的同樣聲明。此後中國曆屆政府都堅持這個立場。因此所謂《西姆拉條約》是沒有法律效力的,它隻是記錄了英國殖民主義者侵略中國西藏的曆史罪狀。

然而,流亡到印度的西藏分裂集團一直堅持西姆拉會議上西藏代表的觀點。西姆拉會議的另一項秘密“成果”就是“麥克馬洪線”的出籠。當時的中方代表並不知道英藏間的秘密交易,因此它跟西姆拉條約一樣是非法的。而這筆交易卻把約九萬平方公裏的中國領土劃入了印度。英帝國主義者靠欺騙手法占去的這塊領土相當於三個比利時與九個黎巴嫩。而英國殖民者的不光彩行為在戰後卻成為印度在迄今的印中邊界談判中的所謂證據。

總而言之,西藏問題是兩股反華分裂勢力彙集一起的結果。它既是帝國主義侵華的產物,又是西藏上層親帝派分裂祖國的陰謀。近代史上是這樣,現在仍然是這樣。隻是方式方法有所變化,內容和目的是無所變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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