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尊重西藏人民的根本人權和民主權利。西藏是世界上侵犯人權最嚴重的地區之一。中國人在那裏推行一種稱為分離和同化的種族隔離政策,對藏民實行歧視,藏民在自己的國家裏充其量隻不過是二等居民。他們在一個殖民政府的統治下生活,被剝奪了一切基本權利和自由。

(4)恢複和保護西藏的自然環境和中國放棄在西藏生產核武器和堆放核廢料計劃。

(5)就西藏未來的地位以及西藏人民和中國人民之間的關係問題舉行誠摯的談判。

達賴喇嘛的美國之行,很快在國內外引起反響。達賴訪美及其進行的分裂鼓噪,成為1987年9-10月拉薩騷亂的導火索。此次拉薩騷亂就是達賴在美國從事政治活動的直接後果。達賴的美國之行,在美國國會引發了一個反華的議案。達賴在國會眾議院發表“五點和平建議”後,立即得到參議院外委會主席佩爾和參議員赫爾姆斯的支持。他們提出了“西藏問題修正案”,誣蔑中國“在西藏侵犯人權”,歪曲拉薩騷亂事件,造謠中國處決和監禁了一百多萬藏人,還散布西藏是“國家”的謬論,支持達賴分裂中國的“五點建議”。這個決議還要求美國政府將其對華外交與人權問題聯係起來。美國國會的“修正案”是近幾年來西方議會在西藏問題上幹涉中國內政的始作俑者。

2.歐洲之行與“斯特拉斯堡建議”。1988年6、7月間,達賴喇嘛到歐洲訪問。6月15日,在歐洲議會所在地斯特拉斯堡,達賴重申他的“五點和平建議”;此外他又提出以下幾點“想法”,即“斯特拉斯堡建議”:

(1)西藏應當成為一個由它自己支配的民主的政治實體,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持“聯盟”的關係;

(2)由中國政府負責西藏外交事務,但是西藏政府在國外可以設立宗教、文化等方麵的外交辦事處;

(3)西藏政府加入世界人權宣言;

(4)西藏政府應該由通過全民投票選舉出的獨立的行政、立法和司法體係組成》政府所在地是拉薩;

(5)西藏經濟、社會體製應根據西藏人民的意願來決定;

(6)西藏禁止核武器或其他武器的製造、試驗、儲存、以及核能的利用。

(7)應該召開地區和平會議來保證使西藏通過非軍事化而成為和平的聖地,在這個會議召開和軍事化、非核化實現之前,中國可以有權在西藏保持以防禦為目的的、有限量的軍事設施的存在。

3.達賴喇嘛獲1989年諾爾和平獎。達賴喇嘛的“人權外交”攻勢,在1989年終於獲得了最高的回報。這就是達賴喇嘛被授予該年度諾貝爾和平獎。

1989年,無論是對中國還是對世界,都是具有特殊意義的一年。對中國來說,1989年是國慶40周年,改革開放10周年,也是平息1959年西藏叛亂30周年。但是這一年也是中國曆史的多事之秋。3月拉薩再次發生騷亂,國務院於3月7日宣布在拉薩實行戒嚴。春夏之交在北京發生了政治風波。此後西方對中國推行政治孤立、經濟製裁政策。為了表示對中國的所謂“懲罰”,西方某些組織極力抬高達賴的地位,授予他各種人權獎,以至於本年度諾貝爾和平獎。對世界來說,1989年是國際關係的一個轉折時期。東歐社會主義國家政權易手,蘇聯的動蕩、德國的統一,標誌著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的兩極體係崩潰。世界範圍的社會主義出現了嚴重挫折。中國麵臨著嚴峻的考驗。

1989年對達賴集團來說,其最大的也是意外的收獲莫過於達賴獲得諾貝爾和平獎。1989年10月5日,挪威諾貝爾委員會在奧斯陸宣布,把1989年諾貝爾和平獎授予達賴喇嘛。該委員會負責人公然說授獎是為懲罰中國和影響西藏局勢。達賴獲獎,盡管並不令人感到意外,他已是連續第三次被提名,但畢竟他不是熱門人選。在101個被提名者中,分析家的注意力一向隻集中在裏根、戈爾巴喬夫、曼德拉等人中。但是,諾貝爾和平獎一向有其政治涵義,與時局有關。1989年的時局中,“北京政治風波”占有較重地位。挪威諾貝爾協會會長也說:“讓達賴喇嘛獲獎,既是為了影響中國的局勢,也是為了承認中國學生從事民主運動的努力。達賴獲獎人權問題不是新因素,政治則起了作用。”“表彰達賴是對北京政府的一種懲罰。”所以諾貝爾委員會的考慮是出於政治目的。這給西藏問題的解決增加了新的困難,其後果是非常嚴重的。向達賴頒獎進一步加強了西方國家對中國的人權攻勢。達賴獲獎還鼓勵了西藏的分裂活動,助長了西藏流亡分子的氣焰。達賴本人利用這個機會多次演講鼓吹“西藏獨立”,攻擊“中國有組織地摧毀西藏人民的民族精神”,並自吹他是“因為從事爭取西藏獨立的非暴力鬥爭而獲獎的,這個獎有助於實現西藏獨立”。

三、何謂解決西藏問題的“中間道路”

達賴在1987年訪美提出“五點建議”後,流亡集團的分裂分子四處活動,發表講話,製造輿論,企圖就“西藏的地位”問題與中國政府進行談判。但這種分裂主張遭到中國政府拒絕。而追隨達賴的青年人,特別是西藏青年大會堅決要求獨立,並主張在西藏舉行武裝暴動。達賴自稱,他要在這二者之間開辟一條中間道路;作出讓步,在某種程度上得到北京的支持,重開談判,解決西藏問題。在回答各國記者提問時達賴多次表示,“西藏應該建立自己的民主政府,同中國保持聯盟的關係”,“……全麵獨立太難實現了,因而需要采取現實主義態度”,“西藏問題是西藏人的問題,不是我本人的問題,60年代以來我一直認為,達賴的地位應當由西藏人來決定,而不是由我個人來決定”,“……我並不反華,並不反對中國政府,隻是要求恢複我們的權利”。斯特拉斯堡建議就是達賴所謂中間道路的集中體現。這條“中間道路”成為達賴喇嘛一以貫之的政治主張,在西方國家也頗有市場。因此,有必要加以分析。

第一,“中間道路”提出的曆史前提“西藏曆史上是一個獨立的國家”。達賴在“斯特拉斯堡建議”中開門見山就說“我國曆史是一部獨立的曆史”;“從未向任何國家出讓過主權”,“西藏與中國是兩個根本不同的國家”。他是想用歪曲曆史的辦法,為“藏獨”製造依據。而在這種曆史前提下提出的“西藏政府”與中國的談判建議,隻能是導致中國承認“西藏流亡政府。”這是將中國內政變成兩個國家之間問題的企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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