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時期構建農村留守兒童關愛體製的問題探討
社會學研究
作者:劉東燕
摘 要:農村留守兒童是我國經濟社會轉型期出現並長期存在的社會群體,是最需要全社會關注的特殊兒童群體之一。針對我國留守兒童數量大、分布廣、困難多等明顯特征,文章以廣西為例,提出應以“兒童為本、政府主導、學校主體、家庭主線、社會參與”為基本路徑,以構建關愛留守兒童的網格化網絡、組織隊伍、機製平台、行動計劃和鄉土資源基地為著力點,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留守兒童的關愛機製。
關鍵詞: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機製;構建研究
中圖分類號:C912.2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1494(2014)01-0115-05
隨著我國城鎮化、工業化進程的深入推進,農村剩餘勞動力進一步從農業向非農產業轉移,農村人口加快向城鎮集聚,農村留守兒童的規模在不斷增加。根據“六普”樣本數據推算,截至2010年底,全國有農村留守兒童6102.55萬人,占農村兒童的37.7%,占全國兒童的21.88%,與2005年全國1%抽樣調查估算數據相比,五年間全國農村留守兒童增加約242萬,總體規模不斷擴大。與此同時,我國農村留守兒童還呈現出分布廣、困難多等明顯特征。從總量上看,四川、河南、安徽、廣東、湖南5省農村留守兒童占全國總量的43.64%;從留守兒童占農村兒童比例來看,重慶、四川、安徽、江蘇、江西和湖南的比例已超過50%,湖北、廣西、廣東、貴州的比例超過40%。由於機製保障不健全、社會化支持不足、教育資源單一等問題,這一數量龐大的特殊群體仍麵臨著親情缺失、安全缺保、生活缺助、學業缺察、心理缺慰等一係列困難,農村留守兒童的生存、發展、受保護和參與權利仍未得到全方位的保障。
近十年來,對留守兒童的相關研究,已經成為我國社會政策理論與實踐研究的一個熱點問題。一方麵,在實踐行動領域,關愛農村留守兒童、維護留守兒童權益構成了我國各級政府公共政策及其行動領域的重要內容,各地留守兒童關愛體製機製已初步建立並不斷得到完善。另一方麵,在理論研究領域,留守兒童所引起的教育、社會化、人力資源等係列問題在進入2004年以後,真正引起了社會各方麵的關注,並成為我國公共政策研究的熱點之一。這些研究從多學科的角度,對留守兒童的身份根源、生存狀況、教育監護、心理情感等方麵進行了探討,並提出相關對策措施。但從整體上看,已有政策實踐和理論研究對留守兒童的研究仍存在一些不足,尤其用減量化的思路,以網絡化、立體式的研究範式,對新形勢下構建留守兒童關愛機製展開係統研究的成果仍較缺乏,目前類似的相關研究是散落於有關留守兒童的社會支持和社會化等研究中,或僅在政府公共政策的行動領域中得到某些實證。因此,本文將以構建關愛留守兒童的網格化網絡、組織隊伍、機製平台、行動計劃和鄉土資源基地為著力點,進一步研究健全和完善留守兒童關愛機製的新路徑。
一、進一步構建農村留守兒童關愛體製的重要意義
一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設美麗中國的重大課題。農村留守兒童是我國經濟社會轉型期出現並長期存在的社會群體,是最需要全社會關注的特殊兒童群體之一。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國農村留守兒童關愛體製,不僅是補齊教育民生短板,順應群眾過上更加美好生活新期待,建設美麗中國,促進社會進步和諧的重大議題,也是大力破解教育問題,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努力實現我國教育的均衡化、優質化發展,推進教育公平的重要戰略手段。
二是改進未成年人教育工作,維護未成年人權益的現實需要。根據留守兒童在思想品德教育、文化知識學習、行為習慣養成、心理發展狀況等方麵的獨特規律,有針對性地加強教育和管理,改善留守兒童生存處境,提升留守兒童福利水平,提高留守兒童整體素質,促進留守兒童健康、全麵發展,是當前我國改進未成年人教育工作的焦點問題之一,也是切實維護未成年人權益的一項重要任務。
三是建設教育強國,提高未來建設者素質的客觀要求。教育在我國現代化建設中具有基礎性、先導性、全局性的作用,對提高勞動者思想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發展科學技術、培養人才具有重要意義。加強留守兒童工作,改善留守兒童教育狀況,鞏固和提高農村義務教育水平,讓廣大留守兒童共享改革發展成果,不僅關係到我國深化教育改革、實現教育跨越式發展、完成從人口大國向人才強國轉變的戰略部署,而且農村留守兒童群體作為未來新農村建設的生力軍,他們的自身素質直接關係到我國縣域經濟的發展,關係到我國城鎮化、工業化和農業現代化的建設進程,直接關係到我國全麵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的順利實現。
四是創新社會管理,建設和諧社會的特殊考量。留守兒童問題是涉及兒童生存發展的重大民生問題,更是關乎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社會和諧穩定大局的重大社會問題。必須進一步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工作,以創新農村留守兒童服務管理的新機製、新模式、新途徑、新方法為著力點,以解決農村留守流動兒童成長發展中的突出問題為切入點,推進留守兒童服務管理製度化、規範化,才能為促進我國農村留守兒童的健康成長和全麵發展創造條件,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為構建和諧中國做出積極努力。
二、當前農村留守兒童關愛體製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社會化支持不足
家庭、學校和社會是促進少年兒童社會化的三大重要機製。但由於家庭教育、學校教育和社會教育三個環節仍存在一定缺陷與盲區,尤其在留守兒童的社會化過程中,擔當“社會化他人”最重要角色的父母和教師不同程度的缺位,再加上農村基層組織功能弱化、社會組織支持缺乏規範性、持續性等原因,導致農村留守兒童這一特殊群體的社會化機能單一、社會化資源嚴重不足,並由此產生了失範和越軌等一係列“留守綜合症”,亟需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社會資源,建立由基層政府、學校、社區、家庭、鄰裏和社會組織等構成的多方位的社會支持體製。
(二)權益保障不健全
一是受監護權缺失。全國婦聯有關調查報告顯示,2010年46.74%的農村留守兒童的父母都外出,農村留守兒童主要以隔代監護(與祖父母居住)為主,占32.67%;親戚監護或其他人監護約占10.7%;尤其引起注意的是,獨自居住的留守兒童高達205.7萬,占到3.37%。因臨時監護人由於自身缺陷和客觀條件的限製,多數留守兒童的監護責任落實不到位。據統計,所有隔代照顧留守兒童的祖父母,平均年齡為59.2歲,受教育程度很低,小學文化程度占絕大多數。二是教育權益保障不均等。據全國婦聯的調查報告顯示,我國6—11歲和12—14歲的農村留守兒童在校比例分別為96.49%和96.07%,表明他們絕大部分正在學校接受義務教育,農村留守學齡兒童義務教育總體狀況良好,但部分中西部地區的農村留守兒童受教育狀況相對較差。三是生命健康權仍未實現全麵保障。比如,受欠發達、後發展基本區情的製約,廣西農村地區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水平仍較低下,衛生知識普及不到位,導致留守兒童在保健預防、體格檢查和健康教育等方麵仍存在一些突出問題。四是幫困救助機製尚未健全。由於當前我國農村社會保障和救助水平仍不高,仍無法真正滿足困難留守兒童及其家庭有尊嚴地生活和平等參與社會發展的需要,對困難留守兒童及其家庭幫扶與救助的長效機製急需進一步健全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