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新語言和胡適的“得寸進寸”社會演進思路(1 / 3)

“語言是看得見的東西,一滴墨水像露珠滴在思想之上它使無數人展開了思維的翅膀。”

這是一九一五年二月胡適在留學劄記中記下的一句話,來自拜倫的長詩《唐璜》。

一九一二年十一月十日,當他在報紙上得知梁啟超結束在日本的流亡生涯回國時,在日記中寫道:“梁任公為吾國革命第一大功臣,其功在革新吾國之思想界……使無梁氏之筆,雖有百十孫中山、黃克強,豈能成功如此之速耶!”[1]

到一九二九年梁啟超去世,他的看法也是如此,他送去的挽聯說:

文字收功,神州革命。

生平自許,中國新民。

他對梁啟超的評價,在某種意義上也可以用來評價他自己。梁啟超在戊戌變法以來開始語言的革新,不僅在語言表述形式上有很大的改變,而且提出了一係列新的價值,引入了許多新的概念。“新民說”就是他的創見,其文字也被稱為“新民體”,胡適少年時代深受梁的影響,並沿著梁開啟的道路往前走,在語言形式和思想觀念上都有了實質性的突破。如果說梁啟超代表了戊戌到辛亥那個時代,胡適代表的就是“五四”時代,眾所周知,他以倡導白話文而暴得大名,登上中國思想界的大舞台。

白話還是文言,確實不僅是一個語言的問題,語言的背後是表述習慣,是思維方式,也是政治話語方式,是關係到整個社會日常生活的問題。一九一八年五月十五日,胡適在《新青年》上發表的答讀者書中有這樣一段話:

現今大總統和國務總理的通電都是用駢體文做的;就是豆腐店裏寫一封拜年信,也必須用“桃符獻瑞,梅萼呈祥,遙知福履綏和,定卜籌祺迪吉”……等等刻板文字。我們若教學生“一律做白話文字”,他們畢業之後,不但不配當“府院”的秘書,還不配當豆腐店的掌櫃呢![2]

這就是當時的現實。

所以,自“五四”以來他就一直呼籲政府公文全部要用白話。黎元洪做總統,擅長駢體文的饒漢祥專門起草文件,胡適在一九二二年六月十八日的《努力周報》批評:“黎元洪的魚電,滔滔三千多字,說的隻是兩三句話,並且連這兩三句話都說不清楚,竟鬧出笑話來,幾乎下不得台。這件小故事應該使黎元洪得一個教訓。饒漢祥一派的濫調文章可以少做做了!有話何不老實說?何必繞大彎子?何必做濫調文章?何必糟蹋許多電報生與讀者?饒漢祥可以歇歇了!”同年九月八日,蔡元培邀請湯爾和、蔣夢麟、陶孟和、胡適吃飯。當時湯即將就任教育總長,胡適半開玩笑地對湯說:“我們不久要送一個議案到教育部,請教育部把一切公文都改用國語,並加標點符號(此為我在國語統一籌備會的提案)。這件事,你(爾和)若肯行,我來幫你做一個[月]的秘書,何如?”九月二十二日,湯就任,要在第二天的國務會議上提名他為秘書。他因開學太忙,走不開,希望暫緩。[3]最後當然沒有去。

一九二二年九月二十四日,他在《努力周報》二十一期發表的短評《這一周》,開篇就是建議教育部率先把一切公文改成國語,並加標點符號,給全國做個榜樣。這是當年八月“國語統一籌備會”第四次年會上的一個議案,他希望湯早日批準施行。他說:“標點符號案是教育部頒布的,小學改用國語案也是教育部頒布的。教育部既然正式提倡標點符號,既然正式提倡國語,豈可至今還不肯用國語和標點來做公文嗎?況且法令的第一要件是要明白無疑。凡是可以使公文格外明白無疑的,都應該采用。……還有一層,中國的公文裏,保存著無數古代階級政治的遺形物,最不合今日民主共和國的精神。若一律改用白話,不但虛偽的文句可以掃空,階級觀念的根株也就可以一齊掘倒了。所以我們主張中華民國的法律公文應該一律改用白話,一律分段,一律加上新式標點符號;教育部既然正式提倡國語與標點符號,這個改革應該從教育部做起。”[3]

一九二八年,他給學生羅家倫(誌希)寫信:

前天聽說你把泉幣司改為錢幣司,我很高興。我因此想,你現在政府裏,何不趁此大改革的機會,提議由政府規定以後一切命令、公文、法令、條約,都須用國語,並須加標點、分段?

此事我等了十年,至今日始有實行的希望。若今日的革命政府尚不能行此事,若羅誌希尚不能提議此事,我就真要失望了。

他以為吳稚暉、蔡元培、蔣介石、胡漢民等人都會讚成此事,等來的卻是失望。[5]

直到一九四七年十一月,他在平津鐵路局演講時還在呼籲:“現在白話雖然已經相當普遍,但是有些地方仍然是用文言,希望今後白話能普及到任何方麵。如各機關來往的公文,也要用白話。”[6]

政府公文的習慣是最難改變的,這一點他也很清楚,因此他主張由提倡新文學來推動白話文,“要先造成一些有價值的國語文學,養成一種信仰新文學的國民心理,然後可望改革的普及。”[7]

出乎他意料之外的是,借助“五四”運動的浪潮,白話文的推廣有一日千裏之勢,一九一九年前後全國出現的大大小小四百種以上學生刊物,絕大部分都是使用白話文的。更令他沒有想到的是,一九二〇年一月十二日,教育部頒發十二號訓令,同意全國教育會聯合會關於推廣國語,以消除文、言分歧,以期言、文一致的建議,令各省教育廳、京師學務處,自本年秋季起,凡國民學校一二年級先改國文為語體文。這年七月,商務出版的“新法國語教科書”不單國語,也不止一二年級,而是所有年級都用語體文,還加上了新式標點,生字加注音字母。

盡管當時文言教科書沒有完全退出,相隔十年後,一九三〇年二月十九日,胡適還在日記裏粘貼了當天的一則剪報《小學校一律采用語體文》,教育部編審處通令小學不用文言教科書,一律采用語體文。同時通令初中教科書的編輯也多采取語體文。

從新的語言表述形式來說,白話文與標點符號是不可分割、融合在一起的。一九一五年八月二日,胡適為《科學》雜誌寫《論句讀及文字符號》萬言文,對標點符號等做了很細密的思考。最早采用新式標點符號的就是《科學》雜誌,之後,《新青年》《太平洋》《新潮》《每周評論》《北京法政學報》等刊物都采用了新式標點,北大出版的“大學叢書”、月刊,也多用標點,乃至老牌《東方雜誌》也有全用標點的文章。一九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胡適與周作人、錢玄同、劉半農、朱希祖、馬裕藻等北大教授向教育部提出《請頒行新式標點符號議案》,希望教育部把這幾種標點符號頒行全國,學校、報館、印刷所、書店都采用,以省讀書人的腦力,以謀教育的普及。這個議案作為教育部一九二〇年二月的訓令第五十三號公布。[8]

胡適對白話文的提倡也沒有止步於《新青年》時期,他在以後的歲月裏對於白話文,乃至新式標點仍處處留心。同為《我們的政治主張》十六個簽署人之一的羅文幹和王寵惠都是反對白話文的,一九二四年一月七日,羅發憤做了一篇約六千字的白話文,胡適將此事記在當天的日記裏。一九二九年,他在《新月》發表批評國民黨侵犯人權的文章,商務印書館元老、清末翰林出身的張元濟大為讚賞,給他寫了一封白話信,他在回信中的激動從這句話可以看出:“今天第一次得讀先生的白話信,歡喜極了。”一九三〇年十二月六日,他在北平豐澤園吃飯,看到廁所的這則告白:“諸君:維持清潔,請溺桶內。”他感歎:“十個字用三種標點符號,皆不錯!此豈北京文化之表現乎?”[9]也在日記中記下。

一九三四年一月五日,他為當時影響最大的民間報紙《大公報》執筆寫下的第一篇“星期論文”,就是《報紙文字應該完全用白話》。其中說到“今天[五日]晚報的福州專電說,福州的人民政府已把一切公文都改用白話加標點符號了。這是自然的趨勢,遲早總會全國實行的。我們睜眼看看世界,今天還有一個文明國家的公文報紙用死文字的嗎?”[10]之後,張季鸞主持筆政的《大公報》從社評到新聞報道漸漸變成了白話。

一九三四年五月五日,因傅作義將軍的委托,他為懷柔抗戰中陣亡將士公墓書寫碑文,首次嚐試用白話寫這類文字,連銘也是白話的。一年後一九三五年六月五日的日記中他說,“這是第一塊白話碑文用全副新式標點符號分段寫刻的,所以拓本流傳全國。”[11]

他不僅倡導白話代替文言,使用新式標點,而且讚同簡化繁體字。當大陸上批胡運動如火如荼時,也正在推行文字改革,唐德剛在《胡適雜憶》中說,每次一張“簡字表”一出,胡適立即叫他送去,“每張他都仔細看過。認真評閱之後,總是稱讚不置,心平氣和,言出由衷”。[12]

白話文取代文言文,成為通行的語言,胡適的提倡之功尤不可沒。魯迅在一九二二年八月二十一日寫信給胡適說:“但白話的生長,總當以《新青年》主張以後為大關鍵”。一九二三年十二月九日,主持商務印書館編譯所的王雲五給胡適來信,“我和夢旦的意見,都很望你能為白話文多做些提倡的工夫。我覺得這件事對於中國前途的貢獻更大。我的七歲小孩現在已能寫短信,我的十一歲小孩已經在初中第二年了,這不是白話文的功嗎?”[13]

一九二七年,當胡適來到闊別十年的美國時,美國的報刊上如此地讚美他:“他勇敢地推進了中國的白話文(一種為人們所不齒的口語)運動,他對中國的貢獻可以與意大利的但丁和彼特拉克相媲美:他為數以百萬計的中國人打開了文化教育的大門。而這些人在過去是永遠不可能掌握複雜的古漢語的。他號召國人用他們的口頭語言來寫作,認為用白話文創作的著作具有不容置疑的價值和生命力。”[14]

很多年後,胡適在向唐德剛口述生平時講到,“前些年[美國的]《展望雜誌》(Look)選出我為全世界一百名聞人之一。……他們選我的原因,是我曾經替中國發明了一種新語言。這一項榮譽,世界不論任何人——男人或女人,都不能承當。我沒有替中國發明一種語言,世界上也沒有任何人曾經替任何國家‘發明’過一種語言。”[15]他接著說“語言文字是世界上最保守的東西,比宗教更為保守。”

早在一九二三年一月十二日,他為錢玄同編的《國語月刊》“漢字改革號”寫的“卷頭言”中也說過類似的話,“我深信語言是一種極守舊的東西,語言文字的改革絕不是一朝一夕能做得到的。”[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