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人均19頭——持續3000年之限(1 / 3)

草原遊牧的基本生產要素是草場、牲畜和牧民。學者們對草原遊牧的生產力和承載人畜的能力有過很多研究。根據王明珂先生綜述,前蘇聯的學者認為匈奴人的牲畜頭數為人均19頭,而近代蒙古草原的人均擁有牲畜還沒有達到匈奴時代的水平,僅為17.8頭。日本學者的研究顯示匈奴人擁有牲畜與蘇聯學者的結論相同,但近代蒙古草原的擁有量僅為人均11~15頭,也就是說草原遊牧持續了兩千多年後,人均擁有牲畜下降了1/3左右。也有學者的研究結果認為近代比遠古要高一些,但是總體上都未超過人均19頭的上限。

在漫長遊牧曆史進程中,蒙古草原上曾經出現過好幾個震撼世界的草原帝國。生產工具和社會組織都有了重大進步。那麼人均擁有牲畜數目的減少是否是因為人口大量增加呢?答案是否定的。根據學者們的研究,蒙古草原的人口並不是呈持續增加的態勢,而是從古代到近代一直在100萬人上下波動。“大元大蒙古國”時期的統計顯示,蒙古人共計約200萬人,其中相當一部分人分散到中原和歐亞各汗國充當貴族和軍士,約有100萬人留在蒙古高原從事遊牧生產。從此之後,明清兩朝蒙古草原的人口一直是呈下降趨勢的。有不少地區的曆史資料顯示,從清朝初年到民國時期約300年間,有的地區人口降幅超過50%以上。例如根據王建革先生研究,察哈爾八旗人口同期從4.7萬人下降到2.3萬人,錫林郭勒盟從8.6萬人下降到3.7萬人,伊克昭盟從20.6萬人下降到9.3萬人。看來,牲畜和人口長期保持在低水平的曆史原因隻能從草原特點和遊牧生產的內在規律尋找。根源是傳統遊牧轉化資源的能力所限。

遊牧是曆史選擇

人類從狩獵采集向前進化,在水、熱和土壤等資源條件較好的地方形成了依托種植業的農耕文化,而在自然條件較差的地區則形成了依托放牧牲畜的遊牧文化。因而,有的學者認為遊牧是人類利用貧瘠資源的一種手段。北亞草原遊牧的狀況與這一判斷相吻合。

自然條件不利於農耕。蒙古草原的南界在北緯40度左右。少雨寒冷,地形波狀起伏是普遍的特點,因而大部分地區不利於農作物的生長和成熟。考古的研究和現實的農牧分界線都證明,除大興安嶺以東一隅和少量的河穀平原可以勉強種植抗寒性較強的作物外,大部分地方無法形成穩定的種植業。

降水量低。傳統種植業一般要求年平均400毫米以上的降水量。而蒙古草原除東部、北部可以比較順利地輸入太平洋、北冰洋濕氣團外,中部、南部和西部在每年的大部分時間裏都缺少有效降水。中部大片的荒漠戈壁平均年降水量都在50毫米以下。有的地方甚至幾年都看不到降雨。在蒙古草原四周的山區雖然降水量較高,但年變率較大,季節性分布與農作物需水量不吻合。因而草原上經常聽到用“十年九旱”來形容當地的生產條件。

有效積溫低、無霜期短。蒙古草原的夏季短,冬季長。年平均積溫和無霜期隻能滿足抗寒能力強、生長期短、成熟結實早的極少數農作物的種植要求。由於草原的氣候變化無常,水熱條件在年份間的變化很大,作物從播種到收獲經常出現春寒、霜凍、冰雹、雨雪交加等異常天氣的侵襲,因而減產和絕收是經常發生的事情。

大草原是天然的遊牧勝地。這是由幾項基本條件所決定的:

豐富的牧草為草食牲畜提供了飼料來源。蒙古草原有飼用價值的植物達800多種。這些植物按照生物學特性,在濕潤地區、半濕潤半幹旱地區乃至極度幹旱地區都有不同的群落分布,為各種草食動物的生存和繁衍提供了物質基礎。除草本植物外,一些木本植物的嫩葉和嫩枝也是草原牲畜的營養來源。

馴化“五畜”為遊牧提供了“長腿的生產機器”。草原上的草食動物有100多種。經過與人類長期共存,最後馴化出馬、牛、綿羊、山羊、駱駝這五種適合遊牧生產的牲畜。對畜群稍加管理,即可使之一年四季自行在草原上采食、飲水,完成生長、發育、成熟、繁殖的全過程。這5種牲畜的不同組合可以適應任何草原,利用任何具有可食性的牧草。例如牛適宜於水草條件好的牧場,綿羊和山羊適應所有草場,馬可以利用較遠的牧場和水源,駱駝可以利用荒漠和半荒漠草原。

開闊平坦的地形有利於草原遊牧。與農耕要求在平原發展的特點不同,稍有起伏的地形可能對遊牧牲畜的放牧、避災和棲息更為有利。蒙古草原大部分由波狀平原構成。丘陵比例小,而且均為坡度不大的淺丘陵。山脈分布在周邊,而且多為中山和低山,很少有懸崖峭壁式的高山峻嶺。區域內分布的若幹沙漠、沙地,大部分地下水位較高,而且以中低高度的固定、半固定沙丘為主,綠洲相間分布。這樣的地形地貌對遊牧形成的有利條件多,不利條件較少,而且易於以傳統的方法加以利用。

草原為遊牧提供了廣闊的天地。試想如果降水量、氣溫、地形等自然條件任何一項發生變化,草原就會向森林、沙漠、苔原、高山、戈壁等不同方向演變,遊牧就不可能發生,即使發生也不可能持續幾千年。據研究,蒙古草原曾經在近七八千年內經曆過暖濕化和幹冷化的交替演變。在適宜時期曾經出現過農耕種植業成分較多的階段,但結局還是回到了遊牧這一必然選擇的規道上。

遊牧演進的機緣

根據東西方各種文字的記載,曆史上歐亞草原的遊牧生產方式和生活狀態在3000年的漫長時期內基本相似。例如,2000多年前的漢代史學家司馬遷在《史記》中的《匈奴列傳》記載:“匈奴……隨畜牧而轉移。其畜之所多則馬、牛、羊,其奇畜則橐駝、驢、騾……逐水草遷徙,毋城郭常處耕田之業,然亦各有分地。”這一段寥寥數語描繪的隨牲畜轉移,逐水草而居,牲畜以馬、牛、羊為主,驢騾為奇畜,駱駝較少,雖無城鎮農耕,但草場有部落界限等內容,與20世紀40年代之前草原牧區的景象沒有什麼兩樣。

曆史上有利於遊牧業發展壯大的因素是很多的。特別是在草原帝國統一各部落,東西方交流頻繁階段,畜牧業曾經有很多利於發展的機會。

生產工具的改進。青銅器、鐵器較早出現在草原上。根據考古研究,草原上使用青銅器、鐵器的時間與黃河流域和長江流域基本同步。有的研究者甚至認為草原地區要早於農耕地區應用這兩種對人類文明進程影響最大的工具。最早將馬鐙傳入歐洲的就是來自亞洲草原的柔然人。遊牧生產的某些環節由於使用了青銅器或鐵器後必然發生重大進步—盡管沒有像在農耕地區那樣對農田耕作產生了革命性改變。

保護法令的實行。典型的就是成吉思汗《大法典》中對保護草場、保護牲畜、防火、防偷盜、防越界放牧都做出了嚴格規定。對違反者要進行相應的懲處或罰沒、賠償牲畜。這為後來遊牧製度的係統化奠定了基礎。類似的法令和製度經後來的統治集團豐富和完善,對減少遊牧社會的內耗、防止人為的破壞和損失起到了很大作用。但是它並沒有改變遊牧生產依附於天然牧草、水源、氣候、地形的被動依賴狀態。

打井抗旱,開發水源。史料記載元朝皇帝忽必烈在統一中國後,曾發布命令,派軍隊到草原上為牧民打井。例如公元1288年“發兵千五百人詣漠北浚井”。這可能是最早的牧業基本建設了,無疑對改變內陸草原幹旱的生產條件會有直接作用。這說明忽必烈看到了遊牧生產的脆弱性及其直接根源,具有改革生產環節的非凡氣魄。但是打井的數量、地點和使用效果,卻沒有見到資料記載。可以想見在浩瀚的草原上靠幾次突擊建設難以撼動遊牧固有的運行軌跡。此外,在草原上種植飼草在元代也已經有了開端。忽必烈任命伯顏統軍漠北時,就開始貯存飼草,以備“盛冬雨雪,人馬賴以不饑”。元上都的留守司專設苜蓿園,“掌種苜蓿,以飼馬駝膳羊”。但是這些措施並未在草原上流傳下來。直到20世紀50年代以前,所謂的“純牧區”就是純粹依賴天然牧草放牧的草原地區。

遊牧組織與製度的進步。隨著東西方交流和農牧交流的頻繁發生,草原遊牧社會的政治、軍事、文化和社會管理製度的進步是十分明顯的。這些進步必然能夠影響到遊牧生產力的提高和生產技術的改進。例如,牲畜租佃製(蘇魯克)的出現有利於富戶(巴彥)和無畜戶之間進行勞動力、牲畜、草場等資源要素的重新配置,有利於發展生產。曆史上記載富戶的牲畜多的難以計數,隻能以多少“溝”、“坡”來計算。自己難以顧及經營的牲畜隻能分成幾個、幾十個“蘇魯克”(出租畜群)由其他戶放牧,而增殖分成的數量雖然有四六、五五等不同的約定,但實際上隻是憑佃戶自述而已。這一組織形式對生產、社會和人口增長都是十分有利的。再如具有部落、民族和親屬關係的牧民結成各種名目的“牧團”,在維護自身權益、開發新牧地和躲避自然災害等方麵可以發揮強大作用。史料記載大的“牧圈”(古列延)可以由幾十戶,甚至上百戶的蒙古包組成。成吉思汗在統一蒙古草原後,將征戰中形成的軍事和遊牧一體化組織進行製度化,設立萬戶、千戶、百戶、什戶等首領統轄,將戰鬥、放牧和掠奪財富統一起來,形成了近乎無往而不勝的能力。

自然災害是遊牧的“草畜平衡器”

根據氣候研究的資料表明,近幾千年來北亞草原的植被、地貌、水源分布變化並不大。因而,草原對牲畜的承載能力總體上是恒定的。但是年度間氣候變化幅度大,往往會形成嚴重的自然災害,對短期生產造成打擊。歐洲一位旅行家在《蒙古史》中以形象的筆觸描繪了800年前草原的自然環境:“進入4月後這種颶風如此猛烈,因此有的時候人們須付出巨大努力才能騎上馬背……由於漫天風沙,難以看清周圍的東西,不得不趴在地上躲避風勢。”漢文史籍中描寫草原氣候特點的資料更多。例如:“六月亦冰霜,手足俱凍”;“四季都可能降雪”;“其產野草四月始青,六月始茂,八月又枯。”這些景象在現代草原上也經常可以看到。

在世界幾大草原區中,歐亞草原所遭受的自然災害種類最多、出現頻率最高。南美洲草原除少數降水量低的高原地區經常出現旱災外,其他地區的自然災害很少。非洲和澳洲內陸的草原也是因幹旱缺雨而易發旱災,但低溫冰雪類自然災害較少。北美草原雖然與歐亞草原的緯度大體相近,容易遭受的自然災害種類也相似,但在近代曆史上出現的頻率和危害程度都較小,特別是旱災的威脅比歐亞草原要輕得多。歐亞草原由於受太平洋、印度洋、大西洋和北冰洋對大氣環流的影響所控製,經常出現極端和異常的天氣現象,形成對遊牧業危害嚴重的幹旱、洪澇、冰雪、暴風雪、沙塵暴以及與氣候原因有關的火災、鼠害、蝗蟲等多種災害。據對記載比較翔實的清代資料進行統計分析,在長達267年的曆史中,內蒙古地區共發生嚴重自然災害約204次,其中旱災126次,水災24次,雹災14次,風災4次,蟲災10次,疫災17次,雪災5次,平均每1.31年即有一次嚴重災害。值得指出的是,上述資料顯然是出於對農耕區危害程度的考慮,其中以旱災、蟲災來講對農耕區與草原區的影響是基本一致的,而雪災和風災在草原區要比這一統計數字多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