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牧牛王國”的繁榮(3 / 3)

長途趕運的作用,一是充分利用水草豐美的優勢,以極低的成本大量運送商品牛。趕牛隊一般每天行進15公裏左右,牛群可以邊走路,邊吃草,在趕運過程中也可以育肥增重。二是平抑了國內牛肉價格,保證供應,同時打開國際市場,為後來美國以現代化方式生產牛肉長期稱雄世界奠定了基礎。三是在極短時間內將“牧牛王國”的範圍擴展到整個大平原,這也是美國“西進運動”的最大成果之一。四是改變了美國人的食品結構,由以豬肉為主變為以牛肉為主。在“牧牛王國”興起之前,牛肉生產主要依靠種植業農場兼營的小規模生產形式存在,牛肉產量少,價格高,無法與豬肉競爭。“牧牛王國”以放牧方式大量生產的牛肉不僅價格低,而且經過品種雜交改善了肉質,使得越來越多的美國人轉向牛肉消費。五是促進了牛仔文化的形成。後來影響了美國人日常舉止和精神生活的牛仔文藝作品中有很多都取材於長途趕運活動。

長途趕運是以突然中止的方式退出曆史舞台的。究其原因,主要是美國工業化後鐵絲網可以大量生產,牛場主發現在牛場邊界拉上鐵絲網比雇傭牛仔騎馬巡邊要合算。大量出現的草原圍欄阻隔了長途趕運的牛道。此外,檢疫法的實施、種植園主進入草原、“牧羊帝國”的競爭、牛肉市場的起伏、風雪災害的打擊都是長途趕運突然中止的重要原因。

牧牛場的外部環境

牛鎮(Cattle Town)。牛鎮是圍繞商品牛的貿易運輸而在鐵路沿線興起的草原集鎮。第一個牛鎮出現在1867年,其後的20年在大草原上星羅棋布地出現過眾多牛鎮。有的牛鎮逐漸發展成現代城市,有的卻隨著牛道的改變或牧牛業的挫折而衰落了。

牛鎮的興起主要基於牧牛業北方市場的開發和鐵路線向西延伸兩個方麵的原因。當第一條橫貫大陸的鐵路向西推進到美國中部的堪薩斯時,南方得克薩斯的長角牛通過長途趕運的方式遠銷到兩三千公裏以外的北方市場已持續多年。大平原上第一個牛鎮阿比林在鐵路通車的第一年即興起。最初的建築物是長角牛由長途趕運轉為鐵路運輸的轉運設施,包括可以容納3000頭牛的圍欄、兩台大型磅秤、一個馬棚、一間辦公室和一家供牛仔食宿的旅館。這些設施的建成使阿比林很快變成最大的商品牛集散中心。隨後轉運設施開始不斷擴建,而且商店、飯店、酒吧、舞廳、賭場、教堂、政府機構、居民住宅、金融服務等各類實體和建築不斷配套完善,在原先荒無人煙的草原上突然出現了一個每天雲集牛仔和牛商四五千人的喧鬧城鎮。

第一個牛鎮的建成和興旺發展引起了轟動。新牛鎮在各條鐵路沿線不斷出現。但是一個牛鎮的興盛往往不過隻維持幾年的時間。其主要原因,一是隨新建鐵路向前延伸,牛道也在改變。新的牛鎮以更優越的位置取代早先的牛鎮。二是隨農業的發展,長途趕運這種方法與農場主的利益發生了衝突。在嚴格的限製措施製約之下,牛群難以繼續向人口已經密集的原有牛鎮集中。三是工業的發展出現了新的主導產業,轉運牛形成的經濟比重越來越小。因此,紅火了二三十年的牛鎮,有的消亡了,有的轉為現代農牧業服務中心,有的則成為現代化工業城市。不管變遷結局如何,在遼闊的大平原上,牧牛業啟動了經濟發展,牛鎮啟動了城市化進程的曆史作用是功不可沒的。美國有不少現代城市仍然保留了牛鎮的名稱,例如牛皮城(Beef hide)、公牛城(Bull town)、灰牛城(Grey bull)、母牛城(Cowtown)、牛欄城(Cowpens)、荷斯坦牛城(Holstein)、海福特牛城(Here ford)。

牧牛協會。公共牧區是美國大平原開放牧牛業存在的基礎。牧場主通過“先占權”獲得的草場如何取得法律保護的權利,理應依賴政府。但當時美國西部有的尚未設州,有的地方政府才剛剛開始組建,政府還無暇顧及草原上的牧牛業。因而,牧牛場主們自發聯合起來,成立協會,借以保護既得利益,協調公共事務。陸續成立的各種名目的協會組織有的鬆散,有的緊密;有的職能單一,有的具有廣泛權威;有的依縣域而設,有的全州統一。職能較為齊全的協會可以通過製定強製性內部規範、強化土地和水源控製權、強迫印第安人遷徙、協商鐵路公司降低運價、組織牧場主與地方政府談判等途徑發揮代言人的作用。牧牛協會對規範和保護牧牛業的發展、防止意外和風險、調和各種矛盾等諸方麵起到了積極作用。但是它代表了大牛場主和大牧牛公司的利益,不利於中小牧場的競爭和長遠可持續發展,並未挽救“牧牛王國”盛極而衰的命運。

牧牛公司。美國“牧牛王國”是草原遊牧發展和大資本投入的奇異結合。美國到處傳聞著“牛在公共牧場漫遊吃草,不花主人一分錢,”和“養千頭牛和養一頭牛一樣便宜”的神話。當“牧牛王國”在19世紀80年代擴展到北部各州時,由美國和歐洲金融資本組成的牧牛公司已成為重要角色。有的公司牧牛規模達到5萬多頭,放牧在3個州的公共土地上。有的牧牛公司投入資本達數百萬美元。有的宣傳牧牛公司的股票在5年多的時間裏年利潤率達46%。圍繞牧牛業的投資熱一度形成狂潮。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投機炒作的弱點很快就暴露無遺,有的牧牛公司幾年後即宣告倒閉,有的雖勉強維持但無法償付紅利,隻有少數能夠正常經營。究其原因,牧牛業隻適合家庭經營,而且很脆弱,公司化的經營方式脫離了牧牛業的基本屬性。公司的老板們遠在城市,牛群在草原上會遭受哪些風險,牧牛經理和牛仔是否在正確地經營管理牧場,所有者根本無從知曉,即使有正確的決策也難以執行,因而隻能以失敗而告終。

天賜乘騎—野化馬。作為野生動物的美洲野馬早在7000年前就已經滅絕。近代出現在美洲大陸的野馬是15世紀以後歐洲殖民者帶去的西班牙馬走失野化之後自然繁殖而成的。為了與原本美洲野馬相區別,本書采用了野化馬的名稱。

西班牙馬野化的原因可以做出兩種解釋。一是1494年第一批共34匹西班牙馬成功運抵美洲後,運入的批次和數量越來越多,但在很長時期內都禁止土著人擁有馬匹。殖民者又因人手少而疏於管理,走失的馬匹在優越的自然環境中不斷加速繁衍後代,一代接一代在野生狀態下生存,被稱為“野馬”。二是從17世紀開始,印第安人不得擁有馬匹的禁令逐漸解除,在部落之間的贈送和交流促進了西班牙馬在更大範圍內擴散,很多印第安人成為駕馭西班牙馬的騎手。與此同時,在更多地方有更多的西班牙馬因無暇管理而野化。然而不管作何種解釋,能夠滿足動物的生長、發育、繁殖、棲息等所有生理要求的自然環境是野化馬出現的最基本條件。正因為北美大草原具有如此優越的條件,西班牙馬和西班牙牛才可能相繼野化,長期分享草原而大量繁衍。

野化馬的大規模向北擴散始於16世紀中期,至18世紀後期已散布於整個大平原地區。19世紀“牧牛王國”在大平原興起之時,野化馬的規模已達數百萬匹,牧牛場主隨處都可圍捕到足夠數量的野化馬,稍加馴養即可成為良馬。其中較輕型的馬用做坐騎,較重型的馬用做馱馬或車馬。牧牛場對馬的需求是十分巨大的。每個牛仔往往需要十來匹馬作為換乘的坐騎。每個牧場需要的馬匹少則100多匹,多的幾百匹。當野馬群被圍獵時,隻捕捉符合主人需要的,其他的則放歸自然繼續任其自由繁衍,仿佛大平原就是牧牛場的天然馬廄。充足的馬匹不僅滿足了牧牛場獵牛、巡邊、圍攏、長途趕運的大量坐騎需求和日常生產生活的運力要求,而且還在牧區發展起騎馬鬥牛、賽馬消遣等娛樂活動。在馴養野化馬的基礎上,後來逐漸改良馬種,發展起了專業化的養馬業,馬匹銷往美國東部和歐洲大陸。

滅絕美洲野牛(Bison)

北美的考古研究表明,印第安人從亞洲到達北美洲時,北美大陸曾大量分布著猛獁象、野馬、野牛等大型草食動物。大約在7000年前,猛獁象和美洲野馬相繼滅絕。其後,美洲野牛成為最大、最凶猛的草食動物。生活在北美大草原的印第安人主要以狩獵美洲野牛為生,可以說如果沒有美洲野牛,也就可能沒有草原型印第安人一萬多年的延續。

美洲野牛的合群性較強。遇到猛獸攻擊時,領群的公牛會列隊保護幼牛和母牛,危急時會瘋狂地以鋒利的牛角進攻對方。成群的野牛會根據水源、草場和季節冷暖的條件的變換棲息地,因此在草原上留下了許多野牛道。其中南北向的野牛道延伸很遠,說明美洲野牛的自由遊蕩實際上是隨季節交替而有規律的逐水草遷徙。

殖民者進入大平原時,據估計有四五千萬頭野牛。在美國內戰結束時,野牛數量仍然達到1200萬頭以上。19世紀60年代後,先是橫貫大陸的鐵路阻斷了野牛遷徙的通道,影響了野牛的過冬生存和繁殖,繼而鐵路員工、礦山工人和職業狩獵隊開始的大屠殺加速了野牛的滅絕。野牛肉就地為不斷增多的員工食用,並製成肉幹遠銷東部沿海地區和歐洲市場。野牛皮原本是印第安人多種日常用品的材料,白人發現它具有比家牛皮更好的韌性和彈性後,更加瘋狂地槍殺野牛,剝皮棄屍,將皮運到製革廠以換取一二美元。經過短短十幾年的無節製獵殺,殖民者曾經描繪的“到處充滿野牛”的景象已不複存在,到1878年,大平原南部的美洲野牛群消失,到1883年,北部的野牛群消失。到20世紀初,曾有人發現了僅剩幾十頭的美洲野牛群,但其後除特定的保護區外再也沒有看到它們成群的蹤影。

美洲野牛自古以來就是草原型印第安人的主要食物來源,而且其皮、骨、角、絨毛更是印第安人製作衣服靴帽、防寒被褥和日常用具的原料,野牛群被稱為印第安人“奔馳的百貨商店”。印第安人一直以徒步手持弓箭的方式獵取少量的美洲野牛,這既可滿足自身的需要,又不影響野牛的繁衍。因而,印第安人和美洲野牛在草原上共存共榮了1萬多年。自從白人殖民者進入大平原後,以手持現代武器,坐在火車上射擊,組織騎馬圍獵等方式展開“斬草除根”的大滅絕。印第安人在失去生存基礎的同時,也遭受到驅趕和殺戮,被固定到越來越小的保留地,乃至被強製同化。美洲野牛的滅絕發生在“牧牛王國”的全盛時期。前者為後者創造了直接或間接的條件。因而,“牧牛王國”的發財夢是以迫害印第安人為條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