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本況而言,有兩點是值得強調的:第一,輕重乃中和之變音。正如《太古遺音·彈琴有七要》所言:“下指沉靜而不暴躁,惟貴輕重得中。太重則失清韻之聲,太輕則無真全之韻,惟隨琴之強弱施指,則取與吟猱俱有味也。”每張琴在音量強弱方麵都有所不同,每個人在輕重上的偏好也有所不同,但是在彈某一張琴時,需要在試音中找準一個“中和”的音量感。隨著樂曲的展開,指下自然會有輕重的不同,然而無論是輕是重,其變化都應當以中和之音作為參照,知道輕和重的限度所在,從而在音樂效果上取得平衡。否則,就容易流於虛飄或粗暴,即很多琴書中所批評的“其輕如摸,其重如攫”。
第二,輕重不是一種刻意追求的變化,而是在樂曲展開的過程中產生的自然而然的起伏,正如青山所說:“體曲之意,悉曲之情,有不期輕而自輕者。”在“宏”、“細”二況中我們已經提到,學習琴曲當先立其大體,而所謂“體曲之意,悉曲之情”也正是此意:心中先要有音樂,指下才能有輕重。指下的運動隻是將心裏的音樂表現出來而已,一切輕重的變化都應該是根據音樂的需要而作出的調節,並非是無緣無故的“忽重則煞甚,忽輕則無聞”(《大還閣琴譜·撫弦七忌》)。這一點在打譜中尤為重要——打譜並不是簡單僵硬的、按照某一固定節奏所作的譜字拚合;對於打譜來說,盡管譜字本身沒有非常清晰的輕重標識,但是在將譜字演繹成音樂時,一旦能夠通過反複的哼唱而在內心形成完整鮮活的音樂線條,則指下便會不知不覺地表現出音樂所應該具有的自然輕重,此即青山所謂“有不期輕而自輕者”。
在理解這兩點之後,我們才能正確認識古代琴書中那些更為具體的輕重要求。《琴書大全·唐陳拙指法·下指取訣》有言:“聲輕短者插指浮,取弦上輕過,使近而多疾;聲重長者探指深,取下指猛掣,使遠而多徐。……大弦至四弦,提腕下指,重聲多用,輕聲用少;四弦至七弦,低腕下指,輕聲用多,重聲用少。”這些要求自然是古人的經驗之談,但是倘若心中並無音樂,而隻是認定大弦至四弦多用重聲、四弦至七弦多用輕聲的話,那就未免又有膠柱鼓瑟之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