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這句“佛羅裏達州仇視本州少年罪犯”,很容易解釋為什麼判斷性敘述容易引起爭論,因為判斷性敘述怎麼看都有點評論的模樣。
南方周末特稿如何處理判斷性敘述?
本文從《人工盲童》(2004年 2月 19 日)的一段文字切入進行分析。
早產兒視網膜病變,一種因經驗不足、訓練匱乏或者人心冷漠而被忽視的疾病,到此時已經永久地、不可逆轉地傷害了楊蔚依。
之所以選擇這段文字,是因為在南方周末特稿趨於冷靜低調的敘述中,它的存在顯得比較特別,從詞彙、句法、命題多個層麵來看,都是典型得不能再典型的判斷性敘述。
此句處在《人工盲童》開篇不久:楊德山在深夜裏鑽進洗手間,關上燈旋轉了兩圈兒,失去了方向感。
這位父親試圖猜想,如果自己身邊的黑暗像籠罩著女兒的那樣永不散去,那麼自己會體驗到什麼。這種恐怖的感受,如今已經被許多與楊德山一樣的盲童的父親所深刻了解,用心理學的專業描述,它包括:對殘損的存在的差別意識導致的極度壓抑、焦躁,失去大多數信息來源的痛苦、沒有前途的絕望。
2001年 11 月 15 日,楊德山的女兒楊蔚依早產出生於這家醫院,是三胞胎中最小的一個,孕齡 7個半月即 32 周,體重 1400 克。與其他早產兒一樣,她存在著生命危險,因此立即被送到新生兒科重症監護室(NICU)進行搶救。新生兒科的醫生把一份“搶救告知單”交給楊德山,上麵詳細地列舉了搶救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比如窒息、腦癱等等,但沒有任何涉及可能導致視網膜病變的字句。在出生記錄上,楊蔚依被描述為“雙眼等大、等圓,狀況良好”。
此後 6天,透過重症監護室的玻璃門,楊德山看到女兒像小貓一樣安靜,一直戴著吸氧頭罩。第 7天,妻子郝雲麗出院,女兒則辦了轉住院手續,繼續住院搶救。事後,按照收費清單記錄計算,楊蔚依共吸氧 13 天,有間斷。
2001年 12 月 5日,楊蔚依出院了,眼睛大而明亮,隨物轉動,楊德山夫婦很幸福。這段幸福的時光持續了 3個月,他們不知道,這也是永遠地失去機會的 3 個月。
3 個月後他們突然發現,孩子的瞳孔在夜間會變得很小,不正常地亮,像貓的眼睛似的,而且在燈光下會反射出一個白點。楊德山谘詢了附近的一些醫生,他們也不懂是怎麼回事。到楊蔚依快 4個月大時,白點的直徑已經擴展到 5毫米,通過它,楊德山可以看到女兒的眼底白茫茫的一片。在恐懼中,他和妻子帶楊蔚依去了天津醫科大學醫院眼科中心,專家張虹看了看孩子,第一句話就問:“吸氧了沒有?”
早產兒視網膜病變,一種因經驗不足、訓練匱乏或者人心冷漠而被忽視的疾病,到此時已經永久地、不可逆轉地傷害了楊蔚依。受到損害的不惟她一個……
(小標題)詞彙
詞彙的選擇是隱含視角、觀念和意識形態的一種重要手法。不僅形容詞,動詞和副詞能夠承載作者的視角。比如:選擇“威脅”這個動詞有消極的隱含意味,它實際上隱含著不服從威脅提出的要求就會給被威脅的人帶來不利的行動。即使是名詞也會說話,比如是使用“恐怖分子”還是“自由戰士”。
對於新聞中的主觀判斷,記者的壓製和讀者的發掘如同一場智力遊戲。明知壓製不了,記者們還是要努力壓製,這就是新聞專業主義的追求。形容詞在新聞中早已臭名昭著,在“美國新聞學經典教材,被美國 300所大學選用”的《新聞報道與寫作》一書中,編者一再告誡:“馬克 .吐溫建議:一旦你看到形容詞,就消滅它。”“形容詞是名詞的天敵”,“如果每一個名詞都伴隨著一個形容詞出現,那麼這種遣詞造句就糟了”。《新聞報道與寫作》對名詞也已有警醒: “進步、自由、愛國主義、大企業、好鬥分子、激進分子等詞都會引起麻煩,因為在空間上,它們沒有任何特定的、具體的或確定的東西可以歸依,他們漂浮不定。”
總體而言,南方周末特稿規避形容詞的使用。動詞使用中性的。最好連名詞都是一副純潔無辜的模樣。
2003年 8月 7日見報的《焦慮的四合院》(記者南香紅)中,人物在文中曾經如此出現, “沈大媽”,一個因為拆遷而無所依歸的人物,記者借用了周圍鄰居們對她的稱呼。這是一個中性的名詞,但是這個詞語使用了“移情”,顯示了記者對她的同情,對她的犧牲者身份報以同情以便強化他人的殘忍。 我編輯時猶豫了一下,最終保留了這個稱呼。僅此一次,此後南方周末特稿的人物稱謂一律直呼人物全名。此例旨在說明南方周末特稿的用詞整體是克製、中立的。所以早產兒的這個句子才顯得引人注目,這句話的詞彙使用最顯眼之處,在於諸多形容詞和副詞的聚集:比如經驗不足、訓練匱乏、人心冷漠、永久地、不可逆轉地。
這些詞語令這句話成為一句判斷性敘述——也有人將判斷性敘述簡稱為“斷語”。
(小標題)句法
對句子結構的分析,通常的考察範疇包括及物性、語態、名詞化。這些都涉及責任歸屬。也就是說,是隱瞞還是挑明動作的執行者,是澄清還是模糊事件的責任歸因,以此來分析敘述者的意圖和動機。
研究者曾慶香在著作《新聞敘事學》中劃分了幾種類型。從謂語的角度看,某一新聞事件可以用以下類型來再現其過程:行動型,狀態型,精神型,言語型。 ③行動型:他打了她。施事、受事和狀態元都出現。狀態型:窗玻璃破了。這種狀態往往不是主體自身能控製的,因而帶有某種被動性。精神型:他想回家。強調主體或主體經曆的心理認知過程和心理感受過程,突顯了主體的主動性。言語型:表示主體的言語行為,一般形式是“某某說”,也突出了主體的主動性。去掉中間的同位語,以及作為定語的修飾成分,早產兒這個例句可簡化為主謂賓:早產兒視網膜病變傷害了楊蔚依。顯然“早產兒視網膜病變”是施事者,處在 “句子話題”的位置。一種本不具備行動能力的疾病,在這樣的句式選擇中,被突顯了攻擊性,如同主動出擊的殺手。
諸多形容詞和副詞的存在,本已決定了判斷性敘述的身份,而這樣的句式選擇,又增加了語氣中的譴責意味。
(小標題)預設命題
早產兒例句中其實存在兩個命題:(1 )早產兒視網膜病變已經永久地、不可逆轉地傷害了楊蔚依。
(2 )早產兒視網膜病變是一種因經驗不足、訓練匱乏或者人心冷漠而被忽視的疾病。
第(2 )個命題走得更遠,它不僅是判斷性敘述,還是一個預設命題。
問:“你還打你的父親嗎?”這句話就有一個預設命題:你以前是打父親的。
(“預設命題是以隱含的方式內嵌於句子或語段中的無需斷言的信息或命題……其作用是通過預設來假設虛擬實際的存在,並把自己置於虛擬世界以便對話語進行理解,仿佛這些虛擬現實已經是傳播者雙方的共知信息。而在許多時候,預設往往違反預設‘共知性’的基本特征,它不再是言說者(或寫作者)和話語接收者雙方共知的信息,而是言說者(或寫作者)把某種非共知信息冒充為共知信息,對話語接收者進行誘逼和強加。”——胡春陽著:《話語分析:傳播研究的新路徑》)
“因經驗不足、訓練匱乏或者人心冷漠而被忽視的”,如果想表達這些意思,其實完全可以選擇單獨以主謂賓的一個句子呈現,即:“早產兒視網膜病變是一種因經驗不足、訓練匱乏或者人心冷漠而被忽視的疾病。”那麼這就僅僅是一句判斷性敘述而已。
但其實際表述是“一種因經驗不足、訓練匱乏或者人心冷漠而被忽視的疾病……”這些形容詞、副詞是以定語形式嵌入的,敘述者視其為無須質疑的信息直接強加的,這就讓這些成分逃避了對其真實性的拷問,從而成為了預設命題。
對這一命題提供的事實解釋是在隔了一個小標題之後的後文才展開的。讀完全文之後讀者也許會認為此言不虛。但是第一眼看見的時候,這句話就恍若一句評論。在讀者一無所知的情況下,這個命題出現的時間和方式,已經透露了記者的感情。
(小標題)過渡性結構
早產兒這句話和隨後一句“受到損害的不惟她一個……”結束了對楊德山女兒的敘事,轉入對其他受害者的呈現。就結構而言,早產兒例句是承上啟下的過渡段,使報道從一個小主題引入到另一個小主題。
過渡段對連貫性很有貢獻。過渡段值得關注的是兩點:一方麵,判斷性敘述往往承擔著過渡段的作用。另一方麵,過渡段也是判斷性敘述最容易出現的地方。一般而言,判斷性敘述在綜述中的出現遠比在特稿中頻繁。在綜述中,判斷性敘述之後通常緊跟著提供解釋,用細節信息進行詳述,如同論點之後緊跟著論據。
南方周末特稿在多數情況下秉持冷靜呈現的原則,節製判斷性敘述,而寧可使用新聞事實的蒙太奇,讓讀者自己去總結,比如,冷靜呈現三個家庭各種各樣的痛苦,讓讀者自己領悟到:多個家庭遭受了痛苦。
實在需要提綱挈領的語句出現的時候,南方周末特稿會避免記者的斷語而使用受訪者引語。這是新聞記者都會使用的招數,引語的作用,一是鮮活,二是真實,三是委婉——或多或少令記者免除誹謗之嫌疑。
比如《人工盲童》中,早產兒視網膜發育的一段生物學敘述後,出現了北京大學附屬人民醫院黎曉新教授的一句話。
“及時治療,至少可以保住 1.0的視力。”她說。
這句引語是事實陳述,也是過渡段、粘合劑。這之後,文章就轉入了對諸多 “人工盲童”雪上加霜錯過了僅有的一點治療時機而隻能陷入永生黑暗的敘事。
在一些教科書中,過渡段是被推崇的,比如在密蘇裏新聞學院版的《新聞寫作教程》中,過渡段被列為優秀作品的五個要素之一,“這些過渡性結構使讀者意識到作者引導讀者時方向是明確的。”但是用什麼做過渡段,卻是會引起討論的。尤其在使用判斷性敘述的時候。
(小標題)判斷性敘述
盡管判斷性敘述容易因為貌似評論而引起爭論,不過南方周末特稿可以理直氣壯的是,它的判斷性敘述總是建立在交代新聞事實的基礎之上。
如果說判斷性敘述是論點,那麼它前後一定纏繞著論據,也就是基本事實的提供。總體而言,南方周末特稿不會出現空穴來風式的判斷性敘述。如密蘇裏新聞學院版的《新聞寫作教程》所言,判斷性敘述的作用在於“告訴讀者,這些事實加在一起說明了什麼”。“判斷”比較容易被理解為主觀行為,“判斷”是這種做法的屬性,從功能上說,我認為,判斷性敘述其實是對事實的“點明”。
在三種情況下,南方周末特稿中會出現“點明”:一是辨析事實,二是正本清源,三是代人立言。
1.辨析事實比如《富豪征婚記》(2006年 1月 5日)當中:
未婚妻對他來說,必然不無某種奢侈的點綴的意味。在女孩們的嗓音中,他也聽到了金錢的美妙歌聲,不過他並不在乎。他相信公平貿易的道德,多過相信約束人性的道德。“我從來不怕女孩圖我的錢。她們不就是喜歡印鈔機嗎?”他說,“正好,我就是印鈔機。”
這裏麵的關鍵詞是“道德”。“點明”句子為:“他相信公平貿易的道德,多過相信約束人性的道德。”
記者自述:單看事實,讀者很可能得出如下結論:富豪用錢買人,違背傳統道德。可是,這隻是一方麵事實。另一方麵事實則是,富豪並不是沒道德的人,他非常講究另一種道德,即公平貿易的道德。他要買到意中人,同時,他準備給意中人非常豐厚的報償。如果他在這次交易中是一個奸商的話,完全可以不作此想。用句很過分但是符合事實的話說:年輕女孩比什麼不便宜呀?
也就是說,這報道要揭示的,並不是道德的終結,而是道德的嬗變。不是禮崩樂壞,而是風俗變遷。
2.正本清源比如地震報道《災後北川的殘酷一麵》(2008年 5月 22 日)中:
在地麵上,山裏鄉鎮的災民們正在逃出來。李奮強(音)來自漩坪鄉的一個村。他本來是去鄉上求援的,發現漩坪已經被堰塞湖淹沒,又跑到了縣裏,結果縣城也沒了。他失聲痛哭,提醒幾個解放軍戰士,大水灣峽穀已經壅塞,水憋住了,隨時可能山洪暴發,“準備好逃命吧!”
這並不是一個謠言製造者,恰恰相反,是一個仗義的中年人。他並不準備往綿陽方向逃生。已經兩天沒吃飯了,他跟士兵們要了點食物。吃完餅幹喝完水,他說:“回去!”又返回村子裏報信。
這裏“點明”句子為:“這並不是一個謠言製造者,恰恰相反,是一個仗義的中年人。”記者自述:這是正本清源的需要。外麵的報道總是在說又抓了多少謠言製造者,在一定程度上,這些報道已經在讀者心目中形成錯誤的定式。如果我們不點明,至少 1/N的讀者會認為這是一個造謠者,是對救災有害的。哪怕是百分之一,我們也不能允許這種誤解存在,因此點明就成為必須。
3.代人立言當受訪者的表述、思維、認識能力很差的時候,也需要“點明”。《梁希森:我肯定算是思想特別好的人》(2004年 9月 16 日)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他喜歡那些半夜起床喂牛的農民,喜歡那些白天給牛洗澡、給牛按摩的女工,因為他們在努力奮鬥。
這類表述其實無一不是記者在點明:梁希森這個人是怎麼怎麼回事。
被采訪對象是“什麼”,但無法說出自己是“什麼”;或者做了“什麼”、遇到了“什麼”,卻無法說出“什麼”,在實際采訪中是非常常見的。
正如這篇文章一開頭就交代的:
梁希森會給人留下兩個非常深刻的印象:一是表達能力很弱;二是思維能力很強。
這個時候如果記者在采訪現場還堅持要場景要對話,非逼著受訪者自己把話說清了說圓了還說得引人入勝了,秉持這樣僵化的教條,無論對記者還是對受訪者都會是一種折磨。新聞從采訪到寫作,考驗記者的不外乎兩點:感悟力,表達力。采訪先就考驗記者的感悟力了,當對方的表達支離破碎的時候,你能不能抓住他的想法,而對方侃侃而談的時候,你能不能不被他控製。
我認為梁希森一文是成功的,文章見報後,受訪者——不無孤獨的梁希森 ——特別打電話給記者,述說自己對此文的感受,他感覺自己被深刻地理解了。
是否需要判斷或者點明?這確實是個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問題。實際上多名南方周末記者寫過特稿,記者喜好各自不一,有的記者傾向於呈現細碎的場景和事實,不做任何點明,完全交由讀者自己判斷。有的記者則不在乎概述與點明,比如李海鵬。以上所舉三個例子均出自他的作品。
作為特稿編輯,我對這種情況的總體控製是,傾向於用新聞事實的蒙太奇讓讀者自己得出結論,但在一些關鍵的地方允許出現判斷性敘述,甚至必須出現判斷性敘述,比如在提綱挈領的過渡性結構中。當然無論何時都要努力用引語代替斷語。但在引語不可能存在的情況下,也不在乎出現記者的判斷或者點明。編輯甚至會明確要求記者,你這些瑣碎的事實是想表達個什麼意思?我理解你的意思,但我不認為讀者都會理解你的意思,你得把話說得明白點。
這一選擇首先基於對社會現實基本麵的判斷:轉型期的中國,現實往往極度複雜,共識也並不總是存在,在某些事實層麵,記者不點明,讀者就看不清真相。
另一個原因是基於對讀者閱讀心理的把握。記者給出了細碎的事實,自以為存在邏輯勾連,但是讀者匆匆看下來,有多少人會樂意猜謎,會耐煩琢磨這句那句裏藏著什麼機關呢?
借用南京大學新聞傳播學院周海燕老師的話:“這豐富性要為受眾基本認同,把大眾甩得太遠,艱澀晦暗,會丟失讀者。現實是:生活本身夠累,記者不是作家,得更多考慮讀者的耐受力。從編輯的角度說,閱讀這個時代的走向(不僅僅是時政走向,還有社會群體心理的變化)比閱讀稿件本身重要。”
《人工盲童》特稿全文 7000 字,過渡段出現 4次,大多謹言慎行。早產兒例句是其中走得比較遠的,因為使用的不是受訪者引語,而是記者的判斷性敘述,而且用詞淩厲。按照《普利策新聞獎特稿卷》一書編者所言:“假如需要的話他們會毫不猶豫地在敘事中注入他們的強烈情感。”《人工盲童》顯然屬於此類。
《人工盲童》作者李海鵬的觀點可以解釋南方周末特稿的選擇:
我們是否可以進行判斷性的敘述?
其實這是一個怎麼回答都不會錯的問題。
主觀與客觀的邊界在哪裏?我一直覺得這個邊界實際上是若有若無的。
我嚐試這麼做:如果事件的特征足以被人察覺,或背後蘊藏著文明世界的共識,那麼就直接寫出來;如果事實的特征並不明顯,或涉及到含混的、有爭議的領域,則維持新聞的純客觀麵貌。比如說,對民族主義、某些醫學問題、倫理問題、人性的矛盾等等的報道,就肯定不能進行帶有判斷性的敘述。
當然,對於一篇報道和一個記者來說,這麼做是有風險的。不是法律的風險,而是聲譽的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