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概論(二)(2 / 2)

第二節 急救的組織和進展

與人體其他係統相比,無論在平時或自然災害中,骨與關節損傷都是最常見的,構成創傷急救的主要部分。因此,健全急救組織與骨關節損傷的救治(特別是當群體傷患出現時)有著極為密切的關係。本節將結合發達國家的經驗,對院前急救、急診科和加強治療五個主要環節進行討論。

一、院前急救

院前急救是指由受傷現場到達醫院這段時間內的救治,常常起著關鍵作用。一些重傷員可因心跳停止、失血、呼吸道梗阻等死在現場或運送途中,瞬間處理失當常可威脅生命,或加重損傷而致殘。這是我國當前急救過程中最薄弱的一個環節。

(一)院前急救的歸屬

院前急救的歸屬對其效能、裝備、布局和水平起著重要作用。世界各國院前急救的歸屬各異,大致可歸納為以下幾種類型。

1.由政府直接負責

如澳大利亞共有6個州,每個州及大城市皆有一個控製中心及若幹急救分站,由政府直接負責。法國由各地方政府負責提供急救車服務,與中央政府平均分擔費用,每個地方政府均有一個控製中心負責接受急救呼叫,並協調各分站派車。

2.由消防部門負責

如美國,作者80年代在美國考察19個城市,其院前急救多數歸屬消防隊。日本則全部歸屬於消防部門。據1988年作者赴日本考察時了解,全日本共有消防指揮中心93個,急救車4372輛,急救員44006人,有一個與消防係統相伴隨的全國急救網。

3.由衛生部門負責

如前蘇聯的急救係統由衛生部負責,每個地區有一個控製中心。英國由地區衛生當局負責,各設一個控製中心和一些急救分站,通過電話或無線電話就近派車。

4.由紅十字會負責

如以色列負責原意為大衛王之星,該機構類似紅十字會,並兼管全國急救網和血庫。

我國的院前急救係統尚不健全,各地院前急救均歸屬於衛生係統。與上述國家相比,無論在行政地位、資金投人、儀器裝備以及通訊、聯絡等方麵均有明顯差距。這些差距與歸屬有密切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