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概論(五)(3 / 3)

一、搶救多發傷的原則

(一)爭分奪秒,要有極強的時間觀念創傷後,部分極重傷員死於現場或途中,到達醫院的傷員早期死亡高峰是在傷後3個小時左右。從搶救的價值上看,第一小時是黃金時間,第二小時是白銀時間。因而,搶救室的一切物品、設備、儀器都必須能隨時投入使用,值班人員應常備不懈。要在一切環節上爭取時間,克服拖延,尤其不要在等待化驗、影象檢查結果上花過多的時間,要多依靠物理檢查。

(二)先搶救後診斷或邊搶救邊診斷

病員遭受多發傷後,早期死亡有三個主要因素:①窒息或呼吸不全;②循環功能不全;③未能製止的大出血。任何一種情況的存在及疏於矯正,都可在短期內導致病人死亡。然而如果給予充分的注意及恰當的治療,上述三種情況又都是可以逆轉的。

(三)注意整體性,切忌片麵性畸形的肢體、明顯的外出血及值班人員因所從事的專業而形成的思維定勢都容易導致判斷上的片麵性。

(四)搬動病人時避免進一步加重損傷例如,凡有頭、麵部損傷及肩部損傷,都要考慮到頸椎損傷的可能搬動時要給予保護。

(五)要注意做記錄,保證有關資料的完整性傷情越重,資料越要完整,這是判斷傷情、估計預後、製訂治療計劃的重要依據。

二、搶救多發傷的空間布局

醫院急診區標誌醒目,機動車應能直接開至搶救室。搶救室應有足夠的空間,並能滿足搶救手術的實施。為避免搶救現場的忙亂,彼此幹擾,可於平時進行列陣、上崗訓練。搶救時按列陣圖所示,各就各位,各盡其責。

第七節 多係統損傷中骨折處理原則

嚴重多發傷經常包括一處或多處骨折,當傷員需要進行全身救治時,如何確定對骨折的處理方針,是臨床實際工作中經常遇到的問題。本節將結合文獻和北京急救中心的經驗,重點討論在多係統或多發骨關節損傷中骨折處理的有關問題。

毫無疑問,當傷員處於即刻生命威脅時,搶救生命是首要的,但對於生命體征相對穩定或經搶救而達到相對穩定的重傷員,如何處理骨折,在認識上是有一個發展過程的。簡而言之,70年代前多趨向於保守治療,70年代開始有所轉變,80年代認識到早期手術治療骨折的優越性和必要性,有些學者認為這是近年來治療多發傷的大進展。

70年代中期以前,對於多發傷患者,在人院當晚隻應做為了保全生命或肢體所需要的手術,認為病情太重而不能做其他任何手術。結果,當時對骨折幾乎全部用石膏或牽引治療,使患者被迫固定在仰臥位,對心肺功能造成不良的影響。到70年代中期,開始采用早期手術的新方案優先將股骨骨折在傷後幾小時內施行牢固的內固定,同時對開放性骨折也在幾小時內施行內固定。上述治療方針明顯提高了多發傷患者的存活率,也減少了住院費用和殘廢的程度。而這一觀點目前尚未被我國學者所普遍接受和實施,或者是心有疑慮,在臨床工作中仍偏向於保守。

討論

(一)治療方針的確定

結合以上資料,在確定多發傷中骨折的治療時,應遵循以下兩項原則。

搶救生命是第-位的對骨折的處理必須建立在生命體征穩定或相對穩定的基礎上,早期經常遇到的生命威脅是失血性休克或髒器損傷,首先應積極進行抗休克及損傷髒器的治療,使骨折的處理得以盡早實施。

早期手術固定骨折是必要的對多發傷,包括多係統及多發骨關節損傷,應盡早將主要骨幹骨折施行手術固定,這是當代治療多發傷的一大進展。有些情況下可按急症手術處理,搶在全身並發症出現以前施術。對生命體征不穩定的患者應積極進行複蘇及抗休克治療生命體征穩定,即行骨折內固定。合並髒器損傷而需手術者,可先處理髒器損傷,隨即在同一次麻醉下完成對主要骨幹骨折的手術處理。如為開放性骨折,可考慮分組同時進行手術。總之,應爭取在24小時內對主要骨幹骨折施行手術的固定,這對患者的全身處理、監護和護理,預防並發症、降低死亡率以及功能恢複都是有利的。

(二)執行上述方針所需具備的條件

文獻資料及作者經驗都顯示積極而早期進行手術固定骨折這一方針是正確的,其實施也是有條件的。不具備必要的條件而盲目執行這一方針,不但達不到預期目的,而且可能造成災難性後果。一般應具備以下條件。

1.必須有一支相適應的麻醉複蘇隊伍無論在術前複蘇、抗休克處理及術中繼續監測和處理過程中,都需要有較高水平的麻醉醫師才能保證手術的順利進行。

2.必須有能熟練掌握內固定技術的骨科醫師對多發傷患者施行手術更應要求技術熟練,以縮短手術時間,減少損傷和失血。對於全身狀況相對穩定的患者施行急症手術,對施術人員應有更高的要求。缺乏經驗或技術上不熟練,勿貿然實施這一治療方針。

3.必須有相適應的裝備和設施如血源是否有保證,內固定器械及器材是否能滿足要求,手術床及術中X線監測等條件是否具備等,都應在術前認真考慮。

(三)內固定方式的選擇

應考慮到患者的全身狀況、內固定物的牢固程度、手術時間的長短、有關設備及手術技術等因素。以下分幾個主要部位進行討論。

1.股骨幹骨折如上所,在多發傷中應優先施行股骨幹骨折內固定,因為它對重症監護和加強治療影響最大。可采用以下幾種方法。

(1)閉合髓內穿釘:是最理想的方式。其主要優點為手術損傷小、失血少、不損傷骨折處的骨膜、感染機會少、固定可靠並能早期活動等。但需具備一定條件方可施行,如牽引手術床、移動式X線機或影象增強器、擴髓器及導針等,另需有人進行台下閉合複位相配合。

(2)切開複位、髓內釘固定:是國內目前最常使用的方法。技術上較易掌握,不需要上述特殊裝備。但與閉合穿釘相比,其缺點是手術損傷較大、失血較多、骨膜損傷和感染機會增加等。

2.脛骨幹骨折

以鋼板內固定最為常用。有些骨折可采用髓內釘固定,具有手術損傷小、時間短、不占位而便於創麵閉合等優點,但其牢固程度有時不如鋼板內固定。開放骨折合並嚴重軟組織損傷,或骨折難以行內固定者,可使用外固定架。

肱骨幹骨折應盡少使用鋼板內固定,根據作者經驗,橈神經損傷或骨折不愈合多數由鋼板內固定手術引起。一般可行局部外固定,如必須行內固定時,可首選髓內固定,如釘等。如能閉合穿釘,更為安全,效果亦佳。

尺、橈骨骨折對所有明顯移位的尺、橈骨骨折均宜行手術內固定。鋼板內固定最為牢固可靠,而髓內釘固定可簡化手術、縮短時間,但亦有其適應證。

關節內骨折常見者為髕骨骨折、尺骨鷹嘴骨折及內踝骨折,以張力帶內固定為主。大骨骨端的關節內骨折,如股骨頸、股骨髁、脛骨髁及肱骨髁骨折等,多需特殊類型的內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