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種運動過程中或某種特殊姿勢勞動中所發生的損傷叫運動性損傷。它不僅是運動醫學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創傷外科的一個分支。運用現代醫學在創傷學方麵的知識和技術,研究和總結運動性和運動中損傷的發病原因、損傷機製、合理治療及康複、傷後鍛煉、最後轉歸以及損傷預防,從而保證正常訓練和鍛煉,提高運動成績,保護勞動者從事安全而有效的生產活動。
任何一種運動都會給人體解剖結構和生理功能以某種程度的應力。當這種應力受到控製時是有益的,而當其失去控製時,便有可能發生損傷。運動性損傷即指失去應力控製對人體造成的損傷。絕大多數以機械力為致傷因素。根據虎克定律,任何物體受到任意大小的作用力時,都要發生變形,在彈性限度內,這種變形與所承受的外力成正比。當一定強度的機械力直接或間接作用於人體時,就會給人體組織細胞造成一定損害,從而引起一係列病理變化。這種損傷的病理變化過程可以為急性或慢性,本章僅對急性運動性軟組織損傷作簡要討論,而對慢性損傷不作介紹,骨骼係統的運動性損傷。
第一節 急性運動性軟組織損傷的分類
急性運動性軟組織損傷的分類至今尚未統一。
(一)按損傷程度分類
1.輕度損傷指受傷後不喪失運動和活動能力,可繼續壙行訓練或勞動,如輕度扭傷等。
2.中度損傷指受傷後短時間(一般為1~2周)內,不能進行訓或正常勞動,而需要治療即暫時停止或減少患部活動,如肌肉、肌腱拉傷等。
3.重度損傷指傷後較長時間不能參加訓練和勞動。如關節脫位、肌腱完全斷裂等。
(二)按損傷的組織結構分類
1.肌肉係統損傷包括肌腹、肌腱、腱附著結構及其附屬結構、肌筋膜、腱周和腱鞘的損傷。
2.韌帶結構損傷指各關節周圍的起穩定關節作用的結構的損傷。
3.周圍神經損傷
(三)按運動時象分類
1.運動性損傷由於劇烈運動所引起的損傷,也有人稱此為“運動技術病”。
2.運動中損傷多發生於劇烈的接觸性比賽或勞動強度過大的生產活動中。此類損傷的性質與部位無特殊規律,多為急性,且可能為嚴重創傷,其處理原則同一般外科創傷。
第二節 急性運動性軟組織損傷的病理變化及修複過程
急性損傷通常是強度較大的力一次損害造成,發病急,病程短,病理變化和症狀明顯。人體組織受到較大強度的力作用時,細胞可遭到破壞,組織發生撕裂或斷裂,小血管破裂出血。當出血停止後,即出現反應性炎症。此時,壞死組織的分解產物使局部的小血管充血、擴張、血管壁通透性增高,致使血液中的液體、蛋白質、白細胞透出血管壁,形成滲出液。同時由於傷後淋巴管有損傷性阻塞,滲出液不能被運走,結果除局部出血而形成血腫外,又有水腫。由於受傷組織和疼痛的保護性反射,局部出現功能障礙。上述病理變化反應在外表上,表現為軟組織損傷初期傷區出現青、腫、痛與功能障礙等。
傷後4~6小時,血腫和滲出液開始凝結,形成凝塊。1天左右,從傷處周圍長出肉芽組織,並向凝塊中間伸入,逐漸將凝塊吸收,同時滲出的白細胞將壞死組織清除。隨著壞死組織被清除,鄰近健康組織細胞分裂產生新的細胞和組織來補充,填補那些缺拫的細胞和組織,使受到破壞的組織得以修複。這個過程稱為再生。
損傷的愈合就是通過組織再生來實現的。如果再生的組織在結構和功能上與原來的組,完全相同,稱為完全再生;如果缺損的組織不能完全由結構和功能相同的組織來修補,而是由肉芽組織來代替,最後形成瘢痕,稱為不完全再生,也就是瘢痕修複。
人體各種組織具有不同的再生能力,而且與傷者的全身和局部狀況有關。從全身來看,年齡小,營養好,身體功能狀態好,則組織再生能力較好,反之較差。從局部來看.血液供應好,則組織再生能力較好,否則較差。
在治療過程中,通過改善患者的全身和局部狀況,可以提高組織的再生能力,有利於損傷組織完全再生,減少瘢痕修複。反之,如果傷後未及時采取適當措施,血腫和滲出液未能及早完全吸收,則可被肉芽組織所代替,形成過多的瘢痕,不僅不具有原組織的功能,而且可以產生瘢痕收縮,發生粘連,引起功能障礙,出現酸、麻、脹、痛和無力等後遺症狀,甚至關節僵直、運動受限。
第三節 急性運動性軟組織損傷的處理原則
治療急性軟組織損傷的根本原則,就是按損傷不同的病理過程進行處理。合理的處理,有賴於正確的診斷。